第贰卷【乱世豪雄篇】第11章.长河落日 第59节(第2/4页)
这次李玮修改刑律的力度非常大。
他首先精简了法律条文,并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然后又在刑名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名总则的内容,同时又对刑律部分重新做了编排和扩充。新刑律不但充分体现了刑宽、禁减的原则,在很大程度上也维护了皇权和相权,保护了新政诸策,尤其对土地兼并和赋税制度给予了特殊的重视。
新的刑律把刑罚设为五等,分别是笞、杖、徒、流、死五刑,并减轻罪罚力度,彻底废除了重罪连坐以及黥、劓、斩左右趾等肉刑。过去孝文皇帝废除连坐和肉刑,只是针对重罪十条以外的罪犯。这次李玮一改到底,彻底废除了。
重罪十条改为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其定义和过去相比,有某些不同。但就是这些定义的差别,可以让很多人逃离杀无赦的惩罚。
出钱赎罪制在朝廷第一次改制的时候废除了,因为其弊端太大,也不符合“乱世当用重典”的原则,现在李玮又把它恢复了,而且其赎罪的范围非常大。从最轻的“杖十”到死刑,都可以出钱赎罪。这样既增加了朝廷的赋税收入,又缓和了各阶层、各势力之间的矛盾,同时也符合“与民修养”的国策,短期内对社稷稳定还是非常有利的。
另外,李玮在“出钱赎罪制”的基础上还增加了一个“官当制”,允许官吏以官爵折抵罪刑。不过,李玮尤嫌不足,他依据周代的“八辟”制,别出心裁地创造了一个“八议制”,规定大汉有八种人犯罪必须交由皇帝亲自裁决或依法减轻处罚,但犯了十条重罪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官当”和“八议”制对门阀世家、官僚士人极其有利,当然了,对北疆系的文武大吏也同样有利。很明显,李玮这是在为自己预留退路。
李玮修改《九章律》,目的不言而喻,就是对门阀富豪们做出妥协。
黄猗的案子牵连甚广,如果继续追究下去,很可能演变成“谋反、谋大逆”。一旦此案的性质被定为“谋反、谋大逆”,那么所有受牵连的人都要掉脑袋。在目前这种情况下,门阀富豪们肯定要妥协,要退让,但问题是,必须给他们一个能接受的退让底线,这个底线就是保住脑袋,保住财富。
依据新刑律,所有的罪犯都构不成“重罪”,包括主犯黄猗、麴忠在内,他们都可以出钱赎罪,可以“官当”,有些人甚至还能依据“八议”制度免除所有的惩罚。比如受到牵连的太傅杨彪大人,只要长公主和天子不予追究,他还是可以继续担任太傅一职。
杨彪、荀攸和陈群仔细看完李玮的《刑律》修改草案后,顿时松了一口气。侥幸,侥幸,这位气势汹汹的丞相大人总算手下留情,没有象上次一样,挥起屠刀一杀到底。
“怎么样?”徐荣慢条斯理地问道,“诸位大人可有什么意见?”
“丞相大人乃天纵之材,我们望尘莫及,提不出来什么更好的建议。”杨彪笑道,“我想问问大司马,朝廷此次整肃吏治,要到什么时候为止?”
徐荣笑笑,从身后拿出一卷文卷,放到了杨彪面前,“丞相大人打算对九品官人法做出修改,这是他的奏疏,请你们看看。”
三个人都愣住了,望着案几上的竹简,半天没说话。李玮这是什么意思?他不打算实施“垦田戍边”之策了?
“九品中正制的选拔办法来源于察举制,虽然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察举选拔制度的弊端,但实施时间久了,类似于察举制的弊端还是会出现,不能从根本上保证朝廷对人才的需要,所以……”徐荣看看三人,神色平静地说道,“丞相大人有意把试经选拔作为本朝的主要选拔制度,把九品中正制作为辅助选拔制度。”
本朝的试经选拔一直是辅助选拔制度,现在李玮突然要把它改为主要选拔制度,玄机何在?
杨彪等人一时没有抓到关键,各自凝神沉思。
“新经兼采了今古文经学两家之长,它的优势显而易见,作为官学,它的地位不可动摇。”徐荣缓缓说道,“那么,今古文经学是不是就此走向衰落,直至消失呢?当然不可能,这一点是今古文经学两派儒士们的共识。”
“新经之所以能出现,得益于今古文经学长达两百多年的争论。从过去的历史来看,今古文经学两派之间有四次声势浩大的论辩,每一次论辩都促进了经学的发展,而最后一次论辩,就是硕儒何休大师和鸿儒郑玄大师之间的论辩,直接导致了新经的出现并开始广为传播。”徐荣手捋长须,微微笑道,“经学要想发展,就要有争论,有了争论,各学派才能进步。比如今年长安的经学大论辩,就促使新经学派开始重注典籍,剔除各经注疏中的谶纬。而古文经学派因为从论辩中吸收了新经的很多优点,也开始重注典籍。今文经学派痛定思痛,各地大儒名士聚集在洛阳的东观、兰台等地,翻出收藏了几百年的各家典籍注疏,日夜商讨研习,听说最近已经决定重正经义,简省章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