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论史篇】 汉简中所见物价考释(第9/11页)

大罂十三,小罂六,直千八百五钱。

大小平均九十余钱一个。与前七十钱一个差不远。

八 酒 食 价

酒价依酒质优劣而定,一般为每斗十余钱至数十钱,亦有所谓斗酒千钱的时候。《太平御览》卷八四五引《典论》说:

孝灵末,百官湎酒,酒千文一斗。

这是讲的特殊情况。

《九章算术》卷七说:

今有醇酒一斗,直钱五十;行酒一斗,直钱一十。

这里讲的是一般情况。

上引《劳动使者过界中费》云:

酒二石,直二百八十。(EJT21:6)

这也是一般价格。

据《汉书》卷七《昭帝纪》,有“酒升四钱”的记载。这里当为斗之误,因为汉人往往写斗为“升”,与“升”字极易相混。这里是说罢去酒的官卖后,酒价大贱,竟至斗四钱。

肉价,有肉种的不同,一般是数钱一斤。《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第351页:

肉百斤,直七百。〔(584)〕

是什么肉未加说明,大概是牛、羊肉之类。上面我们讨论牲畜价时,推算当时羊一只数百钱,肉百斤至少得肥羊二只,故羊肉每斤七钱,和羊每只数百钱之价相合。

《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第428C页开了一个详细的帐,从中可以窥见当时居延地区各种肉的价格:

头六十 肝五十

肺六十 过二十 乳廿

胃百[上比下未]百钱 十钱 舌廿

宽三十 心三十 界十

□ 黄将十 □十

三百 肠益册

卖讎直六石十七·凡四□五十。〔(252)286、21背〕

又同上书第431页:

牛[月今]一只,母,直六十。〔(535)217、29〕

前一简未指明是什么牲畜的头、肺、肝等,但可以肯定是牛马之类的大牲畜。一只羊的头、肝、肺、乳、舌、胃、心等决不能值三百余钱。

两汉时,盐为交换之大宗。但汉简中未见盐价记载。大概是因为盐为官府专卖之物,戍卒用盐由官府配给,并非购买而来的缘故。文献中有一条材料说到东汉盐的石价为四百,大概属于平价。《后汉书》卷八八《虞诩传》注引《续汉书》说:“诩始到(武都),谷石千,盐石八千,见户万三千。视事三年,米石八十,盐石四百。”

两汉时,市集上酒食店甚多,许多著名人物是酒家佣保出身。这种酒家出售酒是不成问题的,是否也出售饭食?据《汉书》卷九十九《王莽传》下说:“王业……乃取市所卖粱饭肉羹持入视莽曰:民食咸如此。”看来,市集上也有出售饭菜之店。

从另外的材料看,吃一顿饭似乎得花去十五钱,饮一次水得花去一钱。《风俗通义》卷三《衍礼》云:“太原郝子廉,饥不得食,寒不得衣,一介不取于人。曾过姊饭,留十五钱默置席下而去,每行饮水,常投一钱井中。”市集上的饭菜是否一顿十五钱,文献缺漏,只好存疑。

赵歧的《三辅决录》(黄奭辑)说:“(赵歧)自匿姓名,布衣布絮,卖饼北海市安丘。孙嵩年二十,乘犊车游市,见赵歧,微察其非常人,问曰:‘自有饼邪?’曰:‘贩之。’嵩曰:‘买几钱?卖几钱?’歧曰:‘买三十,卖亦三十。’”①饼一枚三十钱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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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这个故事又见于《三国志·魏志》卷十八《闫温传》注引《魏略·勇侠

孙宾硕传》,文字小异。

太贵,这里讲的应是一册饼的价钱。

九 佣 工 价

居延汉简中,具体明确记载了佣工月值工价的有两条:

其一,《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第412页:

月值四百廿四,交钱二百卅,凡六百六十少八十。〔(B20)326、6〕

其二,同上书第324页:

十一月尽二月,积四月,直二千八百。〔(426)226、17〕

这第二条的格式,与汉简中发放戍卒俸饷的格式类似,所以有人怀疑不是佣工价而是俸钱。其实这是不对的。汉简中凡言“直”者必指价钱,无一例外,有前面所举无数例子可证。此处言四个月共“直二千八百”钱,当然是工价。而汉简中凡发放俸饷则必明确记明“俸用钱”,这可用《居延汉简甲编》中的数例为证:

(1)未得四月尽六月奉用钱二千七百已赋毕。(第20简)

(2)得十月尽十二月积三月奉用钱千已赋毕。(第198简)

(3)未得正月尽三月积三月奉用钱三千六百已赋毕(第246简)

(4)已得十(《甲编》误释,当为“七”字)月尽九月积三月奉用钱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