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论史篇】 汉简中所见物价考释(第4/11页)
我们在两汉有关资料中发现,在西汉时,凡是谈到粮食石价数十钱时,必有赞美之辞,言其太贱,凡是谈到石价百余钱、数百钱时,则有责谴之辞,言其太贵;东汉时,凡谈到石价百余钱时,就有赞言之辞,言其太贱,而谈到千余钱时,才有责谴之辞,方言其太贵。可以推想,平价当在这太贱与太贵之间。
所谓“文景之治”时,粮价很贱。史称当时“百姓无内外之徭,得息肩于田亩,天下殷富,粟至十余钱,鸣鸡吠狗,烟火万里。”①这里虽未说明粟多少值十余钱,但据上下文观察,应是指粟一石来说的。另一条材料则说当时谷石数十钱:“汉文帝躬俭约,修道德,……谷至石数十钱,上下饶羡。”②粟谷石价十余钱、数十钱,无非是讲粮价甚贱,而平价必是在这个价格之上。
二百年后,情况有很大的变化,到东汉中叶,谷石贵达百余钱,竟亦称为“盛事”,值得史学家的赞扬。如顺帝时,第五访为张掖太守,“轻骑循行田亩,劝民耕农,其年谷石百钱。”③由此可知,当时谷石百钱已是非常罕见的了,因此第五访才得到“循吏”的称号,可是,就是同一个张掖,在西汉中叶,粮价石百钱不仅得不到赞美,而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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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史记》卷二五《律书》。
②《太平御览》卷三五引桓谭《新论》,影宋本《御览》无“十”字。
③《后汉记》卷十九。
要受到皇帝的谴责。例如赵充国就因为搞得“张掖以东,粟石百余,刍稾束数十,转输并起,百姓烦扰。”①而给皇帝“以书敕让(批评)”的。
至于谷石价至二百、三百钱,在西汉时即已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汉书》卷七九《冯奉世传》说:“岁比不登,京师谷石二百,边郡四百,关东五百,四方饥馑。”又《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下》云:“元帝即位,……齐地饥,谷石三百余,民多饿死。”谷价达到石二、三、四百,就已经是“四方饥馑”,“民多饿死”,可见西汉时粮价平价必在石二百钱以下。
然而,从西汉末到整个东汉一代,就再也见不到谷石数百即已嫌其太贵的记载了。这时,一般要贵至石价一千钱以上,才会嫌其太贵,才会受到人们的谴责。如《东观汉记》卷一《世祖光武皇帝纪》说:“王莽时,雒阳以东,米石二千。……民饿死者十七八,人民相食。”《后汉书》卷七三《朱晖传》说:“建初中,南阳大饥,米石千余。”又同上书卷五《安帝纪》注引伏侯《古今注》云:“永初二年时州郡大饥,米石二千,人民相食,老弱相弃道路。”《后汉书》卷八八《虞诩传》注引《续汉书》说到,虞诩被任为武都郡守,才到郡时,由于前任吏治腐败,郡政混乱,民不聊生,以至“谷石千,盐石八千。”②东汉时,如果遇见了谷石数百钱的价格,必定是大大丰收,值得史学家们大歌大颂了。
综上所述,从文献中看,西汉一代,粮价石数十称其太贱,百余钱则称其太贵;东汉,石价数百钱已称其太贱,千钱以上才称其太贵。那么我们可以推断,西汉粮食的平价在石百钱上下,而东汉则上涨到数百钱了。上面引到的汉简所载石价百钱至百余钱的粮价,都是西汉时的平价。
汉简中,目前只发现两枚简记载的粮价不合上述推断。其一是《居延汉简甲编》第1574简:
董次入谷六十六石,直钱二千三百一石,入钱二千一百八十七,凡钱四
千四百九十七。
其二,《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第244页:
水千秋入谷六十六石六斗六升大,直二千一百廿三,出钱千二百,凡钱
三千三百廿三。〔(15)192,39 90,64 90,45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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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六九《赵充国传》。
②《太平御览》卷八六引《续汉书》作“各石千五百”。
这两例的石价均为三十五钱。这应该是很特殊、很个别的例子,大概是因为当时居延地区粮食大大丰收,以致粮大贱,贱到石价三十五钱了。不过因为它们只是原始的帐单,没有史学家们的褒扬之辞附载其后罢了。
1974年居延新出土的“粟君所责寇恩事”简册①,有“卖肉十斤,直谷一石,石三千”(EPF22∶13)、“市谷决石四千”(EPF22∶16、27)的记载,这是由于当时(东汉初年)币制混乱,用所谓“时行钱”计价的,并非常例。(关于“时行钱”,非一句话所能说清,当作专文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