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多妻制与人口(第4/6页)

此种倡导人口增长的基本观念,也得到了很多激进的支持性解放之人士的认可。因为生育为上帝所喜爱,而且紧密关系到政治体的福祉,所以他们认为,每一次性行为都可以强化国家。这种看法完美地配合了一种假设,即性是健康与自然的,它几乎成为了每一次支持性自由之讨论的组成要素。倘若偷情可以光明正大,1753年一位牧师鼓吹——如果我们可以将其论述滑稽地概括——这个国家的财富与人口就会急剧增加,“我们很快就会变成整个欧洲的霸主,全球的头号强权”:

所有党派都会对此行为怀有善意,那些从事于此的人们都会感到无比愉悦,社会亦由此大获其利;因此它必定谐于《圣经》的基调与主旨,合于我们所谓的理性,并足以张扬我们本性之高贵。

一夫多妻制在这场辩论中赢得了双方的严肃支持者。许多评论者认为它可以增加人口,比卖淫更为可取。正如一位作家在1695年所述,卖淫“于国家危害甚大,妨碍了人口快速增长”——“两妻制、多妻制,总之任何妻制都比那强”。允许男人多娶妻,还可以防止每年数千例针对私生子的杀婴之举,这种行为不仅恐怖,而且削减人口。不止于此,一夫多妻制也显然比生硬做作的一夫一妻制更为自然,后者仅仅是近代以来天主教强加给地球上一个小角落的制度——在世界其他地方以及欧洲的往昔,一夫多妻制才是常态,并且带来了丰饶与繁荣。正如颇具影响的政治家与哲学家亨利·圣约翰,即博林布鲁克子爵一世所倡言,“这种行为由来自古,经久不衰……得到了上帝的认可……提供了最有效的途径以保证孩子的出生与受教”,以及增加人口。简而言之,“对其禁止实属荒谬”。

在男性的性自由与社会责任之间取得平衡的希望,也是支持这一观点的理由。正是这一点吸引了博斯韦尔、托马斯·杰弗逊与无数幻想家长统治的普通男人。他们并非自视为浪荡子:他们关心道德并且痛恨诱奸。博斯韦尔跟无数已婚与未婚的女人睡过,她们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然而博斯韦尔有一条坚定原则,“绝不勾引无知的女孩”。而且,《旧约》中的长老以及东方的君主似乎提供了一种具有责任与伦理的典范:男性的自由与权力如何支配女人又不毁灭她们。一位道德哲学家在1759年问道,如果男人必须迎娶而非抛弃所有被他引诱的女人,“岂非更好,岂不是更诚实、更负责任,并且防止进一步恶化的趋势”?难道那不会极大地增益“我们的健康、信用、力量、策略以及人口”?如果允许一夫多妻制,马丹声称:“数以万计的女性(特别是那些低微者)将免于毁灭。”

因此,一夫多妻制往往被视为一种工具,用来拓展婚姻,并且支撑起性戒律,以抵挡上流男性贪婪好色的风气。伊曼纽尔·斯威登堡的追随者们在1789年问道,什么才是“最常见与最强大的道德罪恶”,什么才是本世纪最大的社会问题?答案当然不是“一个未婚男子与一个单身女子的恋慕,也不是非法同居,只要施行一定的管理,这种行为在自由国度根本不应被禁止”,答案毋宁说是:

(1)通奸;(2)乱交的欲望;(3)蹂躏处女的欲望;(4)强奸的欲望。(5)勾引无知女性的欲望。如果这五种色欲不从社会中根除,尤其不从那些公务人士身上根除——无论是教会还是政府中——那么通过他们的上流圈子就会传染到其他人,并进而感染社会……它就将成为各种罪恶的巢穴,以及各种悲剧的温床。

正是这种态度鼓舞马丹的一个女性读者“将女性的毁灭作为关注焦点”,组织了一场公开辩论,主题为“在这个国家允许多妻制的后果”,其是否可以“防止诱奸与卖淫”。博斯韦尔的朋友佩吉·斯图亚特同样也

对此明了,因为她说有很多男人根本负担不起结婚,这就造成很多女性嫁不出去,假设世界上的男人女人一样多,一个男人可以抚养很多妻子或女人,这也不会剥夺其他某些男人的份额,因为你无法从一个一无所有的男人那儿剥夺什么东西。

这正是为何有限的一夫多妻制之观念能吸引理查森、马丹及其他严肃的基督教道德家,他们的主要关切并非推动性自由,而是约束男性的放荡,促进婚姻、父权制及家庭生活,并保护“处于弱势的女性,使其免于恶行、背叛与男性的残暴”。“一夫多妻制能造成什么伤害,那局限于相当少的一群人,”另一位支持者在1786年质问道,比较而言,那些无穷无尽的混乱,源自我们每一个平凡的男性,我们引诱一个处女,许诺娶她为妻,一如上帝的命令。这不正导致了每一座都市、城镇、乡村里妓女泛滥吗?这不正导致了无处不在的杀婴恶行吗?这不正导致了独身如此盛行,因为男人可以满足自己的情欲又无需承担养家糊口的责任吗?这不正导致了那最可耻的疾病如此流行吗?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凡俗、不信教、放纵、自私、爱国及各类美德之敌人,一言蔽之,几乎造成了所有的社会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