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左撇子锤魔(第2/3页)
犯罪嫌疑人李小柱,男,18周岁,本市怀山县庆生乡山南村人,因自幼父母双亡,小学只上到三年级就辍了学,跟唯一的叔叔相依为命,以替村里人放牛羊为生计。两个月以前,叔叔去县城购买农用肥时不幸出了车祸,李小柱将其安葬后来到本市,由于身无长技,他辗转过几家汽车修理厂,直至被警方抓捕。经过突击审讯,李小柱对自己杀害秋某、段某、秦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件一经侦破,所有办案人员都松了一口气。虽然对凶手的判断上出现了小的瑕疵——身亡的是与李小柱相依为命的叔叔,而非他的父亲或者母亲。但这并不影响局里同事们欢欣鼓舞,他们簇拥着宋河,期待着这位功臣能将他的推断由来公之于众,想象着那必定会是一番石破天惊的论述。可是,宋河从始至终都不发一言,他径自走向洗手间,反锁了房门,整整几个小时,谁也不知道他都做了什么。
对于宋河而言,那是一个充满怀疑味道的下午,警校数年废寝忘食、努力学习的影像频繁闪现,在这些片段里,不时冒出秦烁那张轻佻的嘴巴,还是那么喋喋不休、令人生厌、贱气十足,却又让他无力抵御。宋河生平第一次看到脸颊上的肌肉不由自主跳动起来,即使是自己那双结实的手也未能遏止。于是,他再一次感到浑身冰凉,因为秦烁那番看似漫不经心的推断:
首先,从案发现场来看,三名死者都是在面对凶手时被爆开了左眼,假设死者们并不认识凶手,那么基于本能,在稍显阴暗的地下车库,任何人都会下意识地对陌生人保持警惕,凶手自然不会轻而易举一击中的;反之,倘若双方有过交集,死者们在心理上的防备将大大降低,更利于凶手作案。本案显然属于后者。由此得出结论:三名死者都与凶手相识,暂且不论是否熟络,至少死者们一眼就能认出凶手来。人的记忆力十分有限,每天有无数张面孔从眼前闪过,所谓印象深刻必有特别之处,如果凶手与死者们仅仅有过短时间接触,一道明显的伤疤就更符合条件。
其次,三名死者有男有女,年龄上没有显著特征,从事的工作也各不相同,彼此亦无交集,这说明凶手实施犯罪并非遵循着特定的规律。唯一能将三名死者联系起来的是他们都有汽车,开车的人通常离不开两个地方——加油站和汽修厂。从凶手的作案工具上判断,后者更易被认定,因为一家汽修厂不可能没有锤子,尤其对钣金这一工种而言,但并不能以此作为结论。富有意味的是凶手留在每个案发现场的左手手套,如果仅仅是疏忽,就不会有再二再三,那么就是蓄意。他要告诉警方这样的事实:我,是用左手持锤杀人,尽管你们不需要它们也完全可以判断出来。这是一个非常强烈并带有抗争色彩的举动,凶手迫切希望被外界认可,他的左手也很厉害!那么如果他本身就是左撇子,又何须如此大费周章?由此得出结论:凶手习惯手为右手,在现实生活中处处碰壁,是一个无法施展自己才能的人。
汽修厂鱼龙混杂,等级制度严明,学徒和师傅两者间的待遇天壤之别,自然更符合凶手所处的生活环境。一个渴望证明自己的人不应该是师傅,而学徒这种底层工作者大都来自农村地区,他们刚刚成年,身无一技之长,最初的阶段必须依靠力气吃饭。可是,一旦这个学徒发现师傅的工作对于自己来说轻而易举,他会怎么做?——跃跃欲试!
不,他根本没有这样的机会,没人相信他可以在短时间内领会钣金技术,更不会因为他的渴求而甘冒完全不必要的风险,虽然他们并不知道,这个杂工因为在老家长期扬鞭驱使牛羊,不但右手,就连左手上的力道也早已练就得巨大无比。他没能证明自己,反倒因为执拗付出了代价:无情的嘲讽、训斥、谩骂,甚至还招致更为恶劣的拳打脚踢。而这一切的屈辱,都被一名修车顾客看在眼里,他一笑而过,记住了这个“小丑”脸上那道非常明显的伤疤,“小丑”从他的笑容里读出了鄙夷,记住了他的车牌号码……
再者,一个人突然做出过激行为,必定是长期饱受压抑而无法得到排解。这样的人特征很明显:身边没有什么朋友,看起来沉默、羞涩,面对陌生人显得手足无措,凶手一再受挫,却没有选择逃离这个对他而言冰冷又残酷的城市,而是杀人之后,明知警方会根据死者的修车记录找到汽修厂调查,还仅是事后更换了工作环境,然后再次选择目标作案。这些,都可以说明他曾经生长的环境更让他感到绝望。农村社会赖以生存的规则是“人情”,父辈的消逝几乎等同于人走灯灭,尤其对不善交际之人,简直是另一场灾难。那么,最好的选择就是彻底离开,即使犯下了滔天罪恶也绝不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