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万艳书 上册》(11)(第7/8页)
岳峰依言将昏沉不醒的陈七拽来树下,扳住他的两肩。詹盛言就从后将皮鞭绕过陈七的颈项,先把鞭头和鞭尾结了一个活扣儿,再将一指探入这绞索与陈七的喉管之间试了试松紧,完后就将那扣儿打死。
“找几根树枝绑在马尾上,然后把酒取来。”
岳峰就找来几枝粗树杈绑在主子的坐骑之后,又从自个儿坐骑的马褥子里掏出一个大酒囊——每一次出门,他就是忘带自个儿的脑袋,也不敢忘带这玩意儿,要不准会被揍一个半死。岳峰把酒囊带着些许迟疑递出,“爷,您悠着点儿。”
詹盛言接过,腾身上马,“剩下的你来办。”说着就两腿一夹,“走!”
马飞跑了起来,绑在马屁股后的枝叶将林中河边的许多脚印统统扫乱、扫净,直扫得看不出一切来往痕迹。詹盛言也已把酒囊喝了个见底。他将之远远一抛,就徒手打马,加快了速度。
风呼呼地割过耳际,酒冲上了头颅,周身的一切都开始变得模糊不清了起来,这就是詹盛言最幸福的时刻——他曾经也有过俯仰可拾的大把幸福,但在某些无法逆转的事件一一发生后,用快马和烈酒令自己暂时脱离现实,甚至一头醉倒在河里差一点儿醒不过来,最接近死亡的时刻,就是如今他生命中最接近幸福的时刻。
詹盛言最后品咂了一刻这令他沉醉的幸福,便缓缓地张开眼。在他还非常年轻时,每天一起床就要到马场接受马术与箭术的训练,他能够在御风奔驰的马背上辗转腾挪,也能够一跃而下,稳稳站立。而现在,他松开了马镫,翻下马背,任凭自己失去平衡,重重地摔落。
抹在树梢上的午后阳光,骤然大亮。
及未时,白凤迎回了詹盛言——他被岳峰架在手中,一瘸一拐走进来,半边脸全是挫伤和擦痕。
白凤大惊失色,一问之下果如所料,又是喝多了从马上摔下,但瞧人家还一脸酒意未散、笑容可掬的模样,叫她又恼火又痛心,急遣人请了个大夫来。大夫看过后说伤已及骨,还好伤势不甚重,假如再跌狠些,骨头愈合后也要成个瘸子。
等大夫施治过,又着人熬上药,白凤便把一屋子杂人全屏退,这才将指头摁在詹盛言额角恶狠狠一戳,“你就发疯吧!哪天真把腿摔瘸你就老实了。”
詹盛言架着一条腿斜靠在床头,不以为意地笑笑,勾下她的手拽进自个儿双腿的腿根正中,“瘸了就瘸了,只这条‘腿’不瘸,你又急个什么?”
白凤缩回手,推着他两肩捶打几下,边打边怒道:“你可真叫我恨死!我说得自个都烦了,你就听我一句吧。你爱怎么喝都行,喝完了爱怎么疯都行,只别去骑马,成不成?你这冤家就没一点儿人心,我这大半天一颗心简直吊在嗓子——”
“成了成了,别再絮叨了,不骑就不骑,”他一手把她一揽,另一手就沿着她一边的后臀滑向膝弯里一提,令她曲起一腿跨到自己身上,“我不骑,你来骑,来嘛……”
白凤挣动着,却又别不过他劲儿大,只徒然把一对酥胸挣得起伏不已,“你少来这一套!”
“可跟你我只能来这一套,总不成给你两拳让你闭嘴吧,啊?来吧,上来骑两圈,保你血脉通畅,郁气全消。”他还是嬉皮笑脸的,只抱着她慢条斯理地磨蹭下身。
白凤初已觉半身酥麻,嘴上却仍不肯服软,只切齿骂道:“你个酒疯子!别瞎闹,快放我下来,身上还挂着伤呢,要不要命了?”
“一点儿小伤不算什么,只要能让凤姑娘你平气,我愿效驰驱。就是昨儿晚上折腾得太狠,爷这也不是十七八的壮小伙了,起头儿慢些,你稍稍耐点儿烦……”
他早起刚剃过脸,但只过了小半天,下半边脸就又全是青青的胡楂儿。他把这微微刺痒的仍夹带着血痕的脸孔挨近她低语,语气又温柔又淫荡。每次詹盛言流露出这种声调,白凤都会想起来年少时和琴师学艺,师父教给她们一句话叫“丝不如竹,竹不如肉”,意思是弦乐比不上管乐,管乐又比不上人声。白凤学过唱曲,也听过倡优们的夜夜吟唱,从不觉那些矫揉造作的歌声比得过箫管的清远腴厚,是直至听见了詹盛言在动情时的嗓音,她才体味出师父话中的妙意——喉咙,不对,是詹盛言的喉咙,毫无争议是这世上最曼妙的乐器。
每当他拨动他这乐器,藏在她身体里的那支白玉箫管就会感应震颤,箫孔潮张,等待着被吹奏,被和鸣,被凤凰于飞。
白凤感到了他在她腿间的勃兴,如帝国壮大渐浮起[44]。
然而,就在此刻,帝国真正的主人——那两腿间空无一物的阉人,发出了他的召唤。
“凤姑娘出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