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第26/36页)
我觉得孟小冬不爱他。更多的可能是恩情。一个女人再坚强,也渴望有一个停泊的港湾可以靠岸,可以休憩。
而他给了一个男人可以给她的安全感。
萧红没有她的那份幸运。
在她最需要帮助时,报馆工作的萧军出现在她的生命中,资助她钱和书,从此二人有了交集,真心相爱,相濡以沫,他是她的三郎。
可是,萧军太出众,常有些绯闻,二人时常有摩擦。分分合合,彼此折磨。最后,不得不分开。萧红性格决绝,怀着萧军的孩子嫁给了端木蕻良。
我常常在想,是因为他们太爱彼此了,还是因为不够爱。才不能容忍不能宽容?感情里是不是不能有自私,感情里是不是不该有计较?
不论是张爱玲,还是孟小冬、萧红,都在感情里受了伤,再看胡兰成、梅兰芳、萧军,他们也不是爱情的赢家。
其实,感情没有胜负之分。
关键是你肯不肯摆对位置,放低期待,收敛情绪,不再自私。
呃,写到这里突然觉得跑题了。
爱情如果不自私,只能说明不在乎。
好吧,我把自己也弄糊涂了。反正爱情这种东西很折磨人。
最好不要碰。
但是,你如果碰了呢也无妨,再痛再伤也死不了人,忍一忍也就过去了。总有一天你会遇到对的那一个人。
下雨天,应该与三两知己推杯换盏,一醉方休。
还有人告诉我,雨夜读禁书是古人一大美事。
我也不在这儿碎碎念了,无书可读,睡觉去了。
关于爱情,有毒。
PS:这篇单章送给我的第二十八位盟主美图的名。书上架前我们就认识了。一直跟着我打天下。记得红包区大战时经常单枪匹马、挂甲上阵把我护在身后。
美图既有男孩子的杀伐决断,又有女孩的敏感细腻。记得我们常常在红包区聊天,我三餐不定,讨厌做饭,你说你会做,要做饭给我吃,让我飞过去。现在想来,这是个美好的誓言。不知,你说的还算不算数。哈哈。
前两天群里聊天时你让我去帮你刷碗,我说要找一个给我刷碗的人,你是不是为此生气了?
还有那个吃豆腐,你想吃就吃好啦。反正我不嫌弃你和花花。
发大水的那两天,水漫进一楼,你那里断水断电,没饭吃,我当时以为你是男子汉可以搞定,都没有多关心你。
下次,一定帮你叫外卖。找个会游泳的快递员把饭送过去。
我这个人码起字来常常把所有事都抛在脑后,好多事都交给宝哥、小古和你们几个人处理,我当了甩手掌柜,有时都忘记跟你们说声谢谢。
我性子冷,不代表不懂得感恩。很多事我都记在心里。
我知道你和他们一样都会原谅我的。
感谢你一路相伴,希望一直在。
我们的爱在盛夏跌进迷途之一(送给夜殇盟主)
盛夏的雷雨总是让人意外。来势凶猛,又草草收场。在这个混杂着腐烂气息的暗夜里,我独自踌躇在酒吧门口等小宽回家。
我们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家境不同,新生活的开场也就迥异。我悠然自在的度过假期,而小宽却要为了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四处打工奔波。每天晚上他都会去一家同性恋酒吧里上班。
因为相貌英俊,身形阳光,在那里他能拿到很可观的小费。虽然偶尔会被人吃豆腐,看在钱的份上他都忍了。
小宽没有父母,一个人和奶奶住在一起。他的家和我家只隔一条马路,却像是两个世界。
我住的地方是这个城市新建的富人区。他住的地方又破又旧,是所老楼。我只去过他家一次,那次小宽的奶奶去他的姑姑家住,他领着我爬上了他住的小阁楼。那个地方只能放下一张单人床和一张写字桌,再想转个身都很难。
在逼仄的房间里,他第一次吻了我。那是我的初吻,像小时候吃到的第一颗糖果,充满好奇,甜蜜又让人眩晕。我们几乎忘记了呼吸,只顾贪婪的彼此吸吮。
他的手划过我的腰际抚上了我起伏的小兔。我们双双倒在他的小床上,在他急切的揉搓下,我感觉到体内的躁动在啃噬身体的每一寸肌肤,无力自拔。可是,在最后一刻,我推开他从床上翻身坐起,用仅存的理智告诉他:“我想把初夜留在我们的新婚之夜”。
他仰着头躺在那儿,半天才平息了他身体的骚动。他说:“好吧。我听你的。”
我又重新躺在他的怀里,同他一起透过头顶的窗户看夜空的星星。我不想他继续在那家酒吧里工作,我怕他会变成那样的人。他笑着说怎么可能?我只想吃掉你,对男人我可不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