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红烧猪蹄(第3/5页)

院试的日子是初七,不就是明日了吗?

不过这些天九哥儿都不知道在忙什么,一直没露面,沈渺有些遗憾,她特意做了桂花糕,取折桂之意,又买了几对大猪蹄,已经上灶炖了,还准备给九哥儿做红烧猪蹄、猪蹄冻吃——金榜“蹄”名嘛。

人果然禁不起念叨,傍晚,沈渺刚把辣白菜装陶瓮里封起来,砚书已经兴奋地跑进来了。他手里拎着俩篮子满满当当的红柿子:“沈娘子,我给你带了春庄上的柿子,我和麒麟一起摘的!”

跑进来,柿子滚了一路,又慌忙弯腰去捡。沈渺也忙出来帮他捡:“别跑,你急什么,等会摔了!”

“奴这几日在春庄都吃不惯方厨子的手艺了,沈娘子你瞧,我是不是瘦了!”砚书想沈家饭想得眼泪汪汪。

沈渺一边捡一边回头打量,砚书圆胖圆胖的脸,大眼睛塌鼻梁,一笑起来还缺了俩上门牙,嗯,几日不见他还换牙了。

怪不得方才他说话有些漏风。

至于胖瘦……别说瘦了,应该还胖了些,这脸上肉跑起来都荡漾了。

砚书满地抓柿子,还不忘伸头找湘姐儿。

“湘姐儿去山上拾松果了,一会儿就回来。砚书,你去里头和追风雷霆玩吧。”沈渺摆摆手,“看着追风,别让它舔鸡屁-股!”

“嗳!知道了!”

沈渺看他玩去了,又发现还有一颗柿子滚到门槛处,她忙追过去,刚要伸手,面前也落下一截水蓝色竹纹帛缎衣袖,一只修长白皙的手已先帮她拾了起来,衣袖荡起一阵清凉凉的雪松香,还有九哥儿一如既往温和的声音:“我来。”

沈渺直起身来,仰起头。

谢祁似乎骑马来的,还披着月白色带风帽的披风,风帽边缘饰以一寸长的白色狐毛,绒毛柔软蓬松,衬得他面容更加柔和而舒朗。

他手里还握着缰绳,他身后还探出个大马头,是一匹高高的枣红大马,也眨着湿漉漉的大眼睛望着沈渺。

谢祁把柿子递给沈渺,才转身去栓马。

沈渺和马对视了一会儿,她稀罕地问道:“九哥儿,这是什么马?那么高,可是相马人常说的辽马?”

“它爹是辽马,娘是鞑靼马。”

沈渺眼睛亮亮地望着那漂亮的大马。谢祁一定很喜欢它,这马养得鬃毛都油亮柔顺,睫毛也长长的,蹄子也修剪得干干净净的。

谢祁便也温和道:“红骥是母马,很温顺,沈娘子可以摸,它从不踢人的。”

沈渺便踮起脚抬起手摸了摸马头,它还微微低头给她摸呢,果然温顺。

它太高了,比她的个头都高一头。这是沈渺来了汴京见过最漂亮的马了,不论是别家的马,还是平日里谢家用来拉车的马也没有这么高,那些马只怕还没它脖子高呢。

在大宋,最好的辽马相当于劳斯莱马,鞑靼马算法拉马,大宋各类本土马算宝马一档,大青牛算奥迪,驴子估摸只能算大众了。

回头买了地,养鸭场开起来了,沈渺也准备花钱买两匹“德州驴大众”来运送鸭子,方便些。

沈渺又摸了摸它,让唐二舀些泡软的黑豆喂马,这些黑豆原本准备明儿磨些黑豆花生豆浆喝的,如今只好先让给这漂亮的劳斯莱马吃了。

“九哥儿先进屋,外头冷。对了,我给你做了一些桂花米糕,祝你蟾宫折桂呀!明日一早你不是要进考场了?我记得是辰时开考?那咱们今晚炖大猪蹄吃,给你讨个好寓意。”

“多谢你记挂着,实在不必忙的。”今年还不知有没有意外发生呢,谢祁心里不抱希望,却还是听得眼睛不自觉柔和下来。

怀里突然被一只爪子挠了一下。谢祁又忽然想起一件事,变戏法似的,从披风里一个暗袋里掏出来一辆肥嘟嘟的实心三花猫:“沈娘子,我家中有些事,乱糟糟的,我又要入场科考,所以今日过来,其实是为了将麒麟托付给你。”

沈渺吃惊道:“这是麒麟?”

怎么这么肥!

她方才一晃而过险些没认出来。

谢祁挠挠猫头,一边往里走,一边细数:“是啊,麒麟如今还爱喝羊奶呢。每天吃三顿,有时吃鱼糜混鸡丝,有时吃鹌鹑拌兔肝,鸭胸肉也吃,偶尔逮着田鼠,方厨子会做成肉干给它磨牙当零嘴。”

沈渺:“……”

她瞥了眼躲过砚书的眼线偷偷对着鸡屁-股正大大张开嘴的追风,再瞅了瞅啃大骨棒子吃剩菜拌面条的雷霆,最后重新将目光落在谢祁怀里油光水滑的大脸肥猫上。

完了,假千金被送回贫家了!

麒麟进了沈家,谢祁给它刚放下,它扭头钻进地台下头去躲着了,追风好奇探了狗头去看,还被炸毛的麒麟像响尾蛇似的怒哈了出来。

谢祁面上顿时流露出老父般的担心,沈渺有养猫经验,让他先过来坐下吃块香甜的桂花糕:“没事,它躲着别硬拽,让它熟悉一会儿,它觉着放心了,就会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