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 质问审判长!凭什么驱离我?!(第2/3页)

你审判长作为审判人员,可以对我干扰庭审进行警告,可是我正当的行使我的辩护权有什么错?

没有错!

如果你认为我严重干扰了庭审进度或者其他事项,把我轰出法院,那么你就拿出有力的证据!

这有力的证据不可以建立在我辩护过程当中,以没有让辩护人进行发言为依据,把辩护人轰出去。

因为这相当于剥夺了当事人委托人的辩护权。

这才是苏白直接硬扛审判长的最关键的一点!

在苏白陈述完毕后。

合议庭上的马桥一言不发,大约过了将近一分钟的时间。

马桥的目光从诉讼材料上移开,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被告方委托律师,刚才对于审判人员针对被告方当事人的询问进行了打断,被告方委托律师知道刚才我询问被告方当事人的目的吗?”

“基于这一点,我完全有理由行使干预权!”

“警告不予撤销!”

“请被告方委托代理人保持沉默,不得再继续与本案无关的话题继续陈述,在这里进行提醒一次。”

马桥在陈述完以后,不给苏白任何的机会,敲响法槌继续开口:“现在请各方进行法庭陈述。”

“请公诉人进行法庭陈述……”

苏白:“……”

???

这是完全不给自己发言的机会了?

这是什么意思?

对自己一阵呵斥完,然后就进行法庭陈述转移话题?

离谱……

看的出来,马桥这是在维持作为自己审判长的尊严。

更重要的是……对于这场庭审,他不想让自己再陈述下去了。

不过苏白也没有考虑太多,依旧在认真的准备着法庭陈述,微微抬头看向公诉人的方向。

公诉人石秀杰也知道这一次的庭审有些麻烦。

所以在法庭陈述方面,必须要好好的表现。

至于从哪个角度进行出发,他也已经想好了陈述的角度。

整理了一下陈述的材料,石秀杰开始陈述:

“我方陈述内容如下:”

“首先,针对本次庭审,我方认为,从证人证言的口供上面来讲:”

“被告方当事人肖海博,伪证嫌疑确实。”

“首先,从证人证言的角度上面考虑,证人的证词是依照事实所陈述的,并且证人作为当时肖海博的委托人,在口供方面更具有针对性和准确性。”

“其次……肖海博作为夏光明的委托人,在案件进行庭审和审理之前,多次对于夏光明有着诱导以及其他形式的引诱行为。”

“对于当时的庭审案件,造成了一定的误导性。”

“从这方面来讲……检方认定肖海博具有伪证请法院方面进行判决。”

“推荐刑期,有期徒刑两年。”

石秀杰陈述完毕,微微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而后将目光转移到了苏白的身上。

苏白注意到了石秀杰的目光,完全没有理会。

因为对方的这一番陈述,在他看来,没有太多的法律依据,能够对肖海博进行控告。

“可能是认为无论怎么说,法院就会进行判决吧。”

苏白在心里默念,保持着沉默。

同样将目光落在审判长席位上,等待着审判长让自己进行法庭陈述。

沉默数秒。

审判长马桥低头看着诉讼材料并开口:“现在请被告方当事人进行陈述。”

肖海博听到马桥的话,扭头看向了苏白:

“审判长,本次庭审由我方委托律师进行全权代理。”

“我申请由我方委托律师进行陈述。”

在一般的情况下,刑事案件进行全权代理很危险,因为一不小心就会遇到翻供。

这样就会对代理律师造成一定的影响,很有可能会形成伪证罪。

但是在这个案件中……

肖海博作为以前帮扶过苏白的律师,所签署的委托合同是全权代理委托合同。

对此。

肖海博相信苏白,苏白同样相信肖海博。

审判长席位上,对于肖海波的要求,马桥微微皱了皱眉,但是还是让苏白进行了陈述。

“现在请被告方委托律师进行法庭陈述。”

“好的。”

呼……

听到马桥让自己陈述,苏白轻呼口气。

这场庭审走到这里,很明显的看的出来合议庭具有严重的倾向性。

法庭陈述相当于只走了一个过程,因为在审判长的心里面已经有了主要的判定。

只不过……

自己作为委托人,并且作为肖海博的好友,该陈述陈述,该争取争取。

实在争取不了的,就换下一场……二审。

理清这些思路后,苏白整理了一下诉讼材料,抬起头开口陈述:

“关于本次的庭审,我方对于本次庭审中的检方的控告表示很不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