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附录一(2)(第3/6页)



应该走的人终于走了。他们用他们的血写历史去了。

我一个人孤寂地留在这个租借地上,用病和小说来排遣日子。

方去后没有信来,只寄了我两本书。惠也没有信。我知道这是他们的习惯。我知道他们一定比我活得更痛快。

龙眼花开了,谢了,连果子也给人摘光了。我的身体仍然不好。在这中间我慢慢地,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写着,我终于完成了我的小说,写到雄和志成的处刑,写到继先和炳的奇异的死。我仿佛像一个指挥官调动军队,把这些朋友都差到永恒里去。写完小说我忍不住伏在案上伤心地哭起来。我现在是一个隔岸观火的旁观者了。

像一个产妇把孩子生出来,我把我的血寄托在小说上。虽然我已经是一个垂死的人,但是我的"孩子"会活下去的。我把"他"遗留给惠,让她好好发培养这个孩子吧。

我的身体是否还能够支持到明年春天,我不知道。然而倘使龙眼花再开放时,我还能够看见惠,那么我一定要离开这个寂寞的租借地。我还记得惠常常唱的那句话:"我知道我活着的时候不多了,我就应该活它一个痛快。"

1933年除夕于九龙

这篇文章所写的事实全是虚构。只有关于方的一段有一点根据。方就是高志元,那真实的情形我已经在前面讲过了。

惠和慧是一个人,但她究竟是不是某一个朋友,我自己也说不出来。

总之这篇文章的写成与发表,虽有一种烟幕弹的作用,然而横贯全文的情调却极似我写作《电》时的心情。所以它依旧是一篇真挚的作品。从它,读者也可以看出我当时的痛苦的心情来。

《电》是《爱情的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它不仅是《雨》的续篇,它还是《雷》的续篇。有了它,《雷》和《雨》才能够发生关系。《雨》和《雷》的背景是两个地方,《雨》里面所描写的是S地的事情,《雷》的故事却是在F地发生。

《雨》的结束时间应该比《雷》迟。周如水在S地投江的时候,德已经在F地被枪杀了。

《电》和《雷》一样也是在F地发生的事情,不过时间比《雷》迟了将近三年。在时间上《电》和《雨》相距至多也不过两年半的光景。在《电》的开始贤对李佩珠说:"你到这里来也不过两年多。"在《雨》的末尾,高志元、方亚丹两人到F寺去时,李佩珠对他们说过,希望他们能够在那里给她找到一个工作。也许他们到了F地后不久就把她请了去,这是很可能的。这样算起来,从《雨》到《电》中间就要不了两年半以上的时间。

但是在这两年半中间,我们可以看见李佩珠大大地改变了,吴仁民大大地改变了,高志元也改变了,至少他的肚皮不痛了。方亚丹没有大的改变,慧和三年前的她比起来也没有什么差别。但是敏完全成了另外一个人。影有了大的进步。

这可祝福的两年半的时间。正如仁民所说:"今天的社会是一个大洪炉、埃关于《电》我似乎有许多话想说,但是在这里支却不便把它们全说出来。这部小说是我的全部作品里面我自己比较喜欢的一本,在《爱情的三部曲》里面,我也最喜欢它。但不幸的是它经过了几次的宰割,几乎失去了它的本来面目。

《电》不能说是以爱情做主题的,它不是一部爱情小说;它不能说是以革命做主题的,它也不是一部革命小说。同时它又不是一部革命与恋爱的公式小说。它既不写恋爱妨害革命,也不写恋爱帮助革命。它只描写一群青年的性格,活动与死亡。这一群青年有良好,有热情,想做出一些有利于大家的事情,为了这个理想他们就牺牲了他们个人的一切。他们也许幼稚,也许常常犯错误,他们的努力也许不会有一点效果。然而他们的牺牲精神,他们的英雄气慨,他们的洁白的心却使得每个有良心的人都流下感激的眼泪。我称我的小说做《电》。我写这本《电》时,我的确看见漆黑的天空中有许多股电光在闪耀。

关于《电》里面的人物我不想多说话。这部小说跟我的别的作品不同,这里面的人物差不多全是主人公,都占着同样重要的地位。小说里大部分的人物,都不是现实生活里的某人某人的写照,我常常把几个朋友拼在一起造成了《电》里面的一个人。慧是这样地造成的,敏也是这样地造成的。影和碧,克和陈清,明和贤,还有德华,都是这样地造成的。但是我们似乎也不能因此就完全否定了他们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