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尔斯泰传十(第3/4页)
这信仰便在下列几句话中:
"我相信基督的主义。我相信当一切人都实现了幸福的时候,尘世才能有幸福存在。"
信心的基础是摩西在山上的宣道,托尔斯泰把这些教训归纳成五诫:
一、不发怒。
二、不犯奸。
三、不发誓。
四、不以怨报怨。
五、不为人敌。
这是教义的消极部分,其积极部分只包括在一条告诫中:爱神和爱你的邻人如爱你自己。
基督说过,谁对于这些诫命有何轻微的违背,将在天国中占据最小的地位。
托尔斯泰天真地补充道:
"不论这显得多么可异,我在一千八百年之后,发现这些规律如一件新颖的事迹。"
那么,托尔斯泰信不信基督是一个神?——全然不信。他把他当作何等人呢?当作是圣贤中最高的一个,释迦牟尼,婆罗门,老子,孔子,琐罗亚斯德,以赛亚——一切指示人以真正的幸福与达到幸福的必由之道的人。他年事愈高,愈相信人类史上自有宗教的统一性,愈相信基督和其他的圣贤——自释迦牟尼至康德——的平行性。他写道:"耶稣的主义,对于我只是上古最美的宗教思想,如埃及、犹太、印度、中国等各种思潮的一流。耶稣的两大原则:对于神的敬爱,即绝对的完满;对于同类的博爱,即一视同仁,毫无分别;这两项原则都曾为世界上古代的圣贤,释迦牟尼,老子,孔子,苏格拉底,柏拉图等,近代贤哲卢梭,帕斯卡尔,康德,爱默生等所共同宣扬。"托尔斯泰是这些伟大的宗教创造人,——这些印度、中国、希伯莱的半神与先知者的信徒。他竭力为他们辩护。攻击他所称为"伪善者"与"法学教官Scribes"的一流,攻击已成的教会,攻击傲慢的科学的代表者。托尔斯泰辩称他并不攻击真正的科学,因为它是虚心而认识界限的。这并非说他欲借心灵的显示以推翻理智。自从他脱离了《忏悔录》上所说的烦闷时期之后,他尤其是理智的信奉者,可说是一个理智的神秘主义者。
"最初是Verbe(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他和圣约翰一样的说法,"Verbe,意即'理智'。"
他的《生命论》一书(一八八七),在题词中曾引用帕斯卡尔的名句:"人只是一支芦苇,自然中最弱的东西,但这是一支有思想的芦苇……我们全部的尊严包含在思想中……因此我们得好好地思想:这即是道德的要义。"托尔斯泰在精神狂乱的时候,常常读帕斯卡尔的《思想录》。他在致费特书中曾经提及。
全书只是对于理智的颂诗。
"理智"固然不是科学的理智,狭隘的理智,"把部分当作全体,把肉的生活当作全部生活的",而是统制着人的生命的最高律令,"有理性的生物,即人,所必然要依据了它生活的律令"。
"这是和统制着动物的生长与繁殖,草木的萌芽与滋荣,星辰与大地的运行的律令类似的律令。只在奉行这条律令,为了善而把我们的兽性服从理智的规条的行为中,才存有我们的生命……理智不能被确定,而我们也不必加以确定,因为不独我们都认识它,而且我们只认识它……人所知道的一切,是由理智——而非由信仰——而知道的……只在理智有了表白的时候生命方才开始。惟一真实的生命是理智的生命。"在一八九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致某男爵书中,托尔斯泰亦言:"人所直接受之于神的,只有认识自己和接触世界的一种工具。这工具,便是理智,理智是从神来的。它不独是人类崇高的品性,且是认识真理的惟一的工具。"
那么,有形的生命,我们个人的生命,又是什么?"它不是我们的生命,"托尔斯泰说,"因为它不是由我们自主的。"
"我们肉体的活动是在我们之外完成的……把生命当作个人的这种观念在今日的人类中已经消灭了。对于我们这时代一切赋有理智的人,个人的善行之不可能,已成为确切不移的真理。"见《托尔斯泰传》。
还有许多前提,毋容我在此讨论,但表现托尔斯泰对于理智怀有多少的热情。实在,这是一种热情,和主宰着他前半生的热情同样的盲目与嫉忌。一朵火焰熄了,另一朵火焰燃起。或可说永远是同一朵火焰,只是它变换了养料而已。
而使"个人的"热情和这"主智的"热情更形肖似的,是因为这些热情都不能以爱为满足,它们要活动,要实现。
"不应当说而应当做。"基督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