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邦邦——邦,宿命在敲门简妮想起了姐姐(第3/4页)
陆陆续续,上了十道热抄,水晶虾仁,三鲜海参蹄筋鱼肚,扬州狮子头,芙蓉鸡片,鱼香肉丝,蚝油牛肉,火腿干丝,糟溜鱼片,香菇菜心,都是地道上海菜,王家固定的菜单。简妮埋头吃着,不去理会老人们的谈话,尤其不去理会凯恩的,他一辈子做教授,实在喜欢说话。他说了不少大陆人在美国大学里表现出来的猴急和寒酸,惹得大家又惊又笑。简妮脸上微微笑着,不露声色地用筷子头剔鱼肉里的小刺,不让人看到她眼睛里被侮辱似的神情。直到上了一大沙锅的火腿鸡汤,美国没有中国江南的那种新鲜笋,所以到上鸡汤的时候,大家纷纷想念江南淡黄色的新鲜竹笋,简妮这才暗暗松了一口气。
一起上来的,还有满满一大沙锅水笋红烧肉加熏蛋,桌上的人都欢呼起来。王家人人喜欢吃这样菜,但大多数人平时在家里不做,因为一小锅红烧肉是怎么也烧不出这样的味道,而且,大多数人家平时吃的都接近美国人的口味,很随便,只求营养到了就好。所以,到将满满一钵红烧肉烧熏蛋端上来,大家都向跑堂的要小碗的白米饭,用白米饭拌红烧肉的肉汁吃。这也是简妮最喜欢吃的方法,到了美国,她也再也没吃到过。那滚烫的浓油赤酱,散发出来发甜的浓香,让简妮心里的委屈和不快突然都变成了软软的感伤。她抬起头,看到端了满满一托盘米饭来的服务生,正将第一碗饭送到她手里,她接过碗来,将红赤赤的肉汁油汪汪地拌在饭里。对面多嘴的凯恩微笑起来:“简妮真是我们王家的人呀,她也是这样吃的。”
简妮笑了笑,说:“可惜是泰国米,太香了。上海的米没这么香,拌红烧肉汁才正好。”
“对了!从前的浦东新大米才是最入口的。”卢夫人赞同道。
红烧肉那种实实在在的香,让桌上的老老小小都欢天喜地吃了起来。
席间,有个叔公向简妮问起甄盛的事,简妮拣主要的说了一遍,大家都说他好福气,能把钱用到最后一张,正好就死了。
卢夫人说:“从前说,富不过三代,就是有道理。王家已经富过四代了,气数到甄盛那里已经衰了的,王家将家产传到了甄盛手里,也是命。”
“哪里有四代的富。从进美国法利洋行那时算起,从宁波乡下出来的,这是第一代吧,算是开始富了;然后是当上大买办,在宁波乡下和上海买田置业了,真正大福大贵的,那算是第二代了。然后才到我们的爹爹,当着世袭的买办,自己也当资本家开厂,开轮船公司,算是第三代。富了半世而已。其实,日本人走了以后,我们的家道就已经不行的了。那时甄盛还在美国读书,我跟爹爹一起去收政府征用的轮船回来,那些船破得连拆船厂都不要的。我们这一代人,托祖宗的福,没吃到什么苦,将祖宗的家业坐吃山空,但我们真的算不得是富人。”一个老先生说,简妮已经忘记他是爷爷的堂兄呢,还是亲兄弟。他长得有点象外国人,“只有甄展留在大陆,算是吃了半世的苦。”
“甄展苦在心太高,与贫富没什么关系。”卢夫人说,“实际上,甄展看不起的,是我们的家史。看不起祖上跟穆炳元这样的人学生意发家。他的心思,和早先住过上海的容闳的心思是一样的,他们有读书人的清高。”她说着转向格林教授,问,“我说得有点道理吗?”
格林教授点头赞同。
“穆炳元是谁?”简妮问格林教授。
格林教授告诉她,穆炳元是宁波人,原来是个清兵,但是会说英文。在鸦片战争时被英军俘虏以后,就留在英军当翻译,后来,他跟着英军一路打到上海。战争结束以后,他留在上海,帮助英国洋行与中国人做生意,他是上海的第一个买办。后来,他生意越来越大,开始招收宁波子弟当助手,这些宁波子弟,就成了上海最早的一批买办。王家的第一代买办王筱亭,就在穆炳元手下学的生意,由穆炳元介绍给法利洋行做跑街先生。遇到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中外贸易飞速发展,王家就这样发了家。
“那不就是汉奸吗?!”简妮忍不住用普通话嘀咕了一句。
“Pardon?”格林教授侧过头来问。
“我说,爷爷以前没提起过。”简妮说。
“你认为,为什么你的爷爷那么不愿意提起家里的事,要你们完全忘记呢?”格林教授问。
“总是被共产党吓煞了。”有人说。
“爷爷心里大概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的吧,他还是觉得那样的家史,没什么光彩的吧。”简妮说,“爱丽丝说过,爷爷是那种精英分子,他很坚持,很自尊的。”她努力克制心里的恼怒,装做浑然不觉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