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赶路的人干杯(第3/4页)
“这可真不容易,像他这样,有了这么年轻可爱的媳妇,居然会跑到这种荒凉的地方,白白浪费光阴。这儿的一年,足足抵得上外面两年。”
“他的毛病是过分刚强固执。先前有两次赌钱,他也赚到了不少钱,可是都输光了。”
说到这里,他们的谈话就给贝特尔斯的一阵喧叫声打断了,因为那张照片的作用已经开始消失。过了不久,他们就在粗鲁的狂欢里,忘掉了只有单调寡味的伙食和劳累磨人的凄凉岁月。这时候,只有马尔穆特·基德一个人似乎还没有忘掉一切,他焦急地向他的表瞧了很多次。有一次,他戴上无指手套和海狸皮帽子,走出小木房,到贮藏室里摸索起来。
他无论如何也不能等到指定的时间,他提前十五分叫醒了他的客人。这个身材巨大的年轻人,身体僵得很厉害,必须激烈地揉搓一阵才站得起来。他吃力地摇摇晃晃走出了木房,发现他的狗全套好了,一切准备停当,只等他动身了。大伙都祝他一路顺利,能够很快地追上去,接着,鲁勃神父匆匆为他祝福,就领着一哄而散的这一群人回到木房里去了。这也难怪,光着耳朵和手,面对着零下七十四度的寒冷天气,可很不好受。
马尔穆特·基德送他上了大路,就热诚地握着他的手,嘱咐他几句:
“你在雪橇上会找到一百磅鲑鱼子,”基德说,“狗吃这种东西走的路程,就像吃一百五十磅鱼走的路程那么远。你也许指望在佩利能买到狗粮,可是你买不到。”
那个陌生人吃了一惊,眼睛里闪现出光芒,可是没有插嘴。
“不到五指河,不论人食狗粮,你连一两也买不到。那是非常难走的二百英里路程。到了三十英里河,要留神没有结冰的地方,你一定得抄近路,走巴尔杰湖上那条捷径。”
“你怎么会知道的?消息总不会传得比我还快吧?”
“我没有听到什么消息,而且,我也不希望知道。不过,你追的那群狗根本不是你的。那群狗是去年春天,塞特卡·查理卖给他们的。但是,有一次,他跟我品评过你,说你很正派,我相信他的话。我已经看到了你的相貌,我很欢喜你那张脸。我已经看出……算啦,他妈的,你还是快点赶路,赶到海水那边。回到你老婆那儿去吧,还有……”说到这里,基德脱下手套,猛地掏出了他的皮口袋。
“不,我用不着。”眼泪冻结在他的脸上,当他抽搐地紧握着基德的手的时候。
“既然这样,那就别舍不得狗,只要它们一倒下来,就切断套绳。要买几条狗,就是十块钱一磅[8]也应当觉得便宜[9]。你在五指山、小鲑鱼河同胡塔林卡可以买到狗的。还有,千万注意脚不要弄湿了,”这是他的临别赠言,“旅程一直维持在二十五英里以上,如果低于这个数,你就生一蓬火,换换袜子。”
才过了十五分钟,一阵叮叮当当的铃声宣布有新客人来了。开门之后,一个西北地区的骑警走了进来,后面跟着两个赶狗的混血儿。他们跟威斯顿德尔一样,也是全副武装,神色很疲倦。那两个混血儿是生来会赶路的人,满不在乎,可是那个年轻的警察却累坏了。不过,由于他那个民族的顽强固执的性格,他还是撑住了,可以说,只要他在路上不倒下来,他就撑得住。
“威斯顿德尔走了多久了?”他问道,“他在这儿歇过脚,是不是?”这些话简直是多余的,路上的雪橇痕迹早就清清楚楚地说明了一切。
马尔穆特·基德看出了贝尔登的眼色,知道其中必有原因,就推托搪塞地回答道:“走了好一会儿啦。”
“爽快点儿,伙计,照实说吧。”警察训斥道。
“你好像要马上找到他。难道说,他在道森出了什么乱子吗?”
“他抢了哈利·麦克法兰四万块钱,在太平洋港湾公司的商店里换到一张西雅图的支票,要是我们不追上他,谁会拦住他,不让他兑现呢?他走了多久啦?”
这时候,马尔穆特·基德已经发出了暗示,每一个人都收敛住诧异的眼色,这个年轻的警官看来看去,张张脸都跟木头人一样。
他迈开大步走到普林斯面前,向他提出问题。怎样回答这个问题呢?虽然普林斯感到痛心,可是他瞧着他的同胞的坦率认真的脸色,仍旧用一些互相矛盾的话来回答他。
这时候,警察偶然看到了鲁勃神父,知道他不能撒谎。“走了一刻钟了,”神父回答道,“可是他跟他的那一群狗已经休息了四个钟头。”
“已经走了十五分钟,而且精神勃勃!我的天!”这个可怜的家伙又累又失望,不由得蹒跚地后退了两步,几乎昏倒,然后他就喃喃地说,他从道森赶到这儿,费了十小时的工夫,那群狗都累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