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7/10页)

下一部小说该怎么动笔的想法跃进了他的头脑,他想到了很多认识的人,没有谁是怀揣恶意的,这是他最爱笑气的一点。该死,他忘了修改绝笔信了,他意识到,不管他下笔时初衷多么良善、文辞有多考究,这些信都会伤人的心。

厄内斯特现在好像身处一个巨大的、航行中的彩色气球里。他飘荡在他所知的世界之上。他想到了伊莱·马林,追逐自己的命运、获得了巨大的权力,无情而睿智的手腕让世人敬畏。当时厄内斯特刚刚发表他的得意手笔,电影制作公司就买下了这部小说准备改编成电影,这部小说还让他获得了普利策奖。出版商为他举办了鸡尾酒会,而伊莱也出席了这次庆典。

伊莱伸出手说:“你是个非常优秀的作家。”他参加酒会的消息传遍了好莱坞。而且伟大的伊莱·马林在大去之时又对他表示了最后的、绝对的尊重,他愿意按照毛利给他提成,尽管邦茨在马林死后对此拒不履行了。

其实邦茨也不是坏人,他这样不懈地追逐利益,都是源于他在那样一个名利场中的种种经历。说老实话,斯基比·迪尔才叫混蛋,因为迪尔凭借的是精明、魅力、禀赋的能量和与生俱来的背信弃义,可是个危险得多的人。

厄内斯特又想到,他为什么总是看不起好莱坞和电影,为什么总要嘲笑他们呢?这是嫉妒。电影是现在最受尊敬的艺术形式,而且他自己也喜欢好电影。但是他嫉妒摄制电影时剧组成员之间的联系。演员、剧组、导演、大明星,甚至是“西装男”——那些粗鲁不文的管理层,在拍摄期间都亲密无间像家人一样。虽然这个家庭不能天长地久,但至少能持续到电影杀青之前。他们相互赞美、亲吻、拥抱,彼此发誓一直相亲相爱。要是能拥有这种感觉该有多好。他记起来,当他和克劳迪娅第一次写剧本的时候,还一直以为这个大家庭会接纳他呢。

但是以他的性格、恶意的机智和总是浮上嘴角的讥笑,要怎么融进那个家庭呢?不过在甜美的笑气里,就连剖析自己也没那么犀利了。他有版权,他写过了不起的作品(厄内斯特真心爱自己的作品,这在小说界可不常见),他应该得到更多的尊重。

浸没在宽恕一切的笑气中,厄内斯特想通了,他其实不想死。钱没那么重要,也许邦茨会发发慈悲,又或者克劳迪娅和茉莉能想到别的法子。

他又想到了所受的那些羞辱。他的几任妻子没有一个真正爱过他。他一直就像个乞丐,却从没得到过爱情的施舍。他的书广受好评,但没有真正地引起轰动让他变得富有。有些评论家恶意诽谤,他还要假装一点都不在乎。毕竟,不能在批评家面前失态是作家基本素养,但这让他痛苦不堪。他的男性朋友偶尔也很欣赏他的聪明、坦率,但他们的交情止于普通朋友,连肯尼斯都算不上他的密友。他知道只有克劳迪娅是真的喜欢他,茉莉·弗兰德斯和肯尼斯只是同情他。

厄内斯特探起身子,关上了甜香的控制钮。过了几分钟他就清醒多了,然后去肯尼斯的办公室坐了下来。

清醒之后,他再度消沉。他回到肯尼斯的安乐椅上,看着太阳从比弗利山上升起。电影公司出尔反尔让他愤怒到无暇顾及任何别的事情。他讨厌新一天的黎明,至少在夜里,他还能早早吞下安眠药,然后能睡多久是多久……他恨自己竟然被这些他根本瞧不起的人羞辱了。他现在连读书也读不下去,阅读是永远不会背叛他的一种快乐。当然,他再也没法写作了。那些笔触优雅的散文,那么受人欢迎,现在看来都是无病呻吟,夸张做作而且自命不凡。他不再喜欢写这样的东西了。

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每天早上醒来时,都会对这新的一天满怀畏惧。他太疲劳,连澡也懒得洗,脸也懒得刮。而且他破产了。他的确赚过几百万美元,但他嗜赌、好色、酗酒,有时甚至直接把钱送给别人。直到现在他才发现钱有多么的重要。

两个月前,他已经付不起孩子和前妻的赡养费了。和大多数男人不同,厄内斯特付这笔钱时感到很快活。他已经五年没出版过一本书了,性子也变得越发难以亲近,就连自己都觉得讨厌。他成天抱怨自己命不好,自己就好像社会这张大脸里的烂牙。而这种想象只能让他更加沮丧。像他这样天赋异禀的作家怎么会沦落进这样狗血的肥皂剧情里呢?浓重的忧郁侵袭了他整个人,他浑身都瘫软了。

他起身走进治疗室。肯尼斯告诉过他如何操作。他拉出那根电线,电线顶端连着两个插头,一个供给氧气,另一个输送笑气。他只插上了一个插头——输送笑气的那个。他坐上牙科椅,伸出手旋转旋钮,那时候他想,肯定有办法能调整到最少百分之十的供氧,那样就不一定会死。他拿起面具,戴在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