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携走之物 (第5/6页)

我的记忆补偿了我。因为我记得接下来的日子里,阿纳托尔做的每一件事。他为治愈我而煮制的混合物那种青涩的味道,他放在我颊上的手的温度。当清晨步入我们酣睡的黑夜,从茅草屋顶射入的一块块光斑。我抵着一面墙,他抵着另一面,我们分享着孤儿之间的同病相怜。我深切地感受到了这一点,就像对蛋白质的极度渴求一般,同时,我对横亘于阿纳托尔和我之间广阔无际的尘土地深感绝望。我恳求他再靠近点,一寸一寸地靠近。当他拿着杯子给我时,我会紧握着他的手。奎宁的苦涩与亲吻的甜蜜成了我软腭上两种完美相连的味道。我以前从没爱过一个男人,我是指身体上。关于简·爱和漫画里的布伦达·斯塔尔,我已读得够多,所以知道每一个初恋情人都会显得异常强大。而当自己坠入爱河时,我正患着疟疾,这异国的谵妄综合征,就像吸食了毒品一般,于是,我的初恋更显得无所不能。现在我怎么可能爱上阿纳托尔之外的任何人呢?还有谁再能像他那样,在抚摸我的前臂时,让我的皮肤升腾起北极光的亮色?或者,像他直视我的眼睛时那样,让料峭的蓝色冰针刺入我的大脑?又有什么能像这场高烧一样,化解我父亲那幽灵般的训斥“耶洗别”① ,让它化作袅袅青烟,穿过茅草屋顶上明亮的小洞,飘散而出?阿纳托尔将疟疾蜂蜜色的疼痛和我血液里的负罪感驱逐殆尽。我被阿纳托尔击碎、重组,靠着阿纳托尔,我才没有出离自己的生命,而是去经历这一切。

爱改变一切。我从未想过它竟有如此的力量。不过我得说,是能得到回应的爱。因为我这辈子深爱着父亲,那份爱却什么都没能改变。但如今,在我周围,凤凰木从它们漫长、干渴的睡眠中惊醒,开出大片大片猩红色的花墙。阿纳托尔穿着柔软的豹皮,在我视线边缘斑驳的阴影中移动。我渴望去体验那豹皮抵着我脖颈时的感觉。我的渴望似猎食者般毫无耐心,我根本不理会时机,只盼猫头鹰保持沉默。他离开了一两夜,我的干渴便无从安慰。他返回,我便将每一个吻倾情饮入。而我的嘴仍如干渴的洞穴般疼痛。

阿纳托尔没有接受我,是我选择了他。有一次,很久以前,他禁止我大声说出“我爱你”。所以,我得想方设法告诉他我的渴求,以及我能给予什么。我紧握他的双手,不让他松脱。而他留了下来,像耕耘一小块祖传之地一般耕耘我。因那块地上,有他的未来。

如今,我们睡在同一顶蚊帐底下,仍保持着童贞。我并不介意说出自己想要的更多。但阿纳托尔会大笑,用指关节揉搓着我的头发,开玩笑似的将我从床上推下去。然后告诉我如果我想杀生的话,就拿上弓箭,去猎头羚羊回来。班迪卡 这个词,可以理解为“用箭射杀”。你瞧,有两层意思。他说我现在还没到当他妻子的时候,这是从刚果人的角度来说的。我仍在服丧,他说,还在生病,某种程度上仍旧活在另一个地方。阿纳托尔是个极有耐心的耕耘者。他提醒我,我们的安排毫无不同寻常之处:他认识的许多男人甚至会娶十岁的女孩当新娘。我十六岁了,照某些人的标准,已经阅历太深了。每个人都认为我很忠诚。我骨头里的热度已经消减,周围的空气也不再挟着火焰跳舞,但阿纳托尔仍旧在晚上穿着豹皮来找我。

我现在好多了,可以承受漫长的旅途了。我已经好了有一段时间,真的。虽然对我来说,和阿纳托尔的朋友们一起待在布隆古十分简单舒适,但接下来会怎样,我们却不愿提及。最终,一天晚上,他不得不启齿相问。我们步行至河边时,他握住了我的手。我惊讶极了,因为对于在大庭广众之下表现恩爱,他通常是持保守态度的。也许因为那还不算是大庭广众吧——我们能看见的也就是在对岸修补渔网的渔夫。我们站在那儿,注视着他们,落日用大笔大笔的粉色和橘黄给河流涂上了色彩。一丛丛岛屿般的凤眼莲自潺潺的流水中漂过。我想道,我这辈子还从没觉得如此心满意足,或见识过如此的美丽。就在那时,他说:“贝埃内,你的病已经好了。你知道,你是可以离开的。我向你的母亲承诺过,我会看着你平安回家。”

我的心跳骤然停止。“她认为家在哪里呢?”

“在你最幸福的地方。”

“那你想让我去哪里?”

“你会幸福的地方。”他又说了一遍。于是,我告诉了他那地方在哪儿,没有比这更简单的了。对此我已经考虑了很久,想得很深入了。我下定决心,如果他能容忍我之为我,我就拒绝回到早已熟稔的舒适当中,我要留在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