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2/2页)

他抬起手来,用拇指球擦擦长着老茧的手心,望着深印在皮肤里的污垢,那是用任何刷子刷也刷不掉的。她的手心可多么不同呀!他一想起来,就乐得心里卜卜跳。真像一瓣玫瑰花,他想;又凉又软,像一朵雪花。他万万想不到一只女人的手竟会软得如此叫人心醉。他发觉自己在想象这只手爱抚起来的美妙味儿,就像干了亏心事似的红起了脸。这个念头对她未免太下流了。就某些方面说起来,这似乎亵渎了她那崇高的神性。她是个苍白、纤弱的天仙,崇高得超脱在肉身之上;虽然如此,他还是尽惦念着她那柔软的手心。他一向摸惯的是女工和劳动妇女们的扎手的老茧。他明知道她们的手为什么粗糙;可是她这只手……它是柔软的,因为她从没用它劳动过。想到一个人不需要劳动就可以活命,想到这桩可怕的事实,她跟他之间的那道鸿沟就猛的张开了大口。他突然看到那种不劳动的贵族。只见这贵族就耸立在他面前的墙上,一个傲慢自大、威风凛凛的黄铜铸就的形象。他自己可一向劳动;仿佛他最早的记忆就是跟劳动分不开的,再说,他一家人全劳动。譬如说葛特露。她那双手,不是给永远干不完的家务弄得又粗又硬,就是为了洗衣裳,给弄得又红又肿,活像煮熟的牛肉。还有他妹妹玛丽安。她上一年夏天在罐头厂里干过,一双纤巧、漂亮的手被切番茄的刀弄得满是伤疤。还有,上一年冬天,她被纸盒厂的切纸机轧掉了两个指尖。他想起他母亲躺在棺材里的光景,她的手掌是僵硬的。他父亲干活一直干到最末了的一口气;他去世时,手上的老茧准有半英寸厚。可是,她的手是柔软的,她母亲的手、她弟弟们的手也一样。这末了的一点叫他吃了一惊;这充分说明了他们的社会地位是多么崇高,说明了伸展在她和他之间的距离是多么大。

他带着苦笑,又坐在床上,把皮鞋脱掉。他是个傻瓜;他刚才被一个女人的脸蛋儿,被一个女人的柔软、白皙的手弄得心醉神迷。跟着,他眼前那堵肮脏的粉墙上一下子出现了一幕幻景。他站在一幢凄惨的租房前面。那是晚上,在伦敦的东区,他面前站着玛吉,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工。一年一度老板请客吃饭后,他送她回家来。她就住在这幢凄惨的租房里,这地方真比猪圈还不如。他一边说再会,一边伸手去握她的手。她噘起了嘴唇,等他亲吻,可是他不打算亲她。不知怎么着,他见她怕。跟着,她一把抓住他的手,狂热地握着。他感到她的老茧摩擦着他自己的老茧,于是一阵深沉的怜悯涌上心头。他看着她饥渴的眼睛、营养不足的女儿家的身子,这身子从童年时期匆匆地进入叫人心惊的残酷的成熟时期;于是他伸出胳膊,怀着宽大为怀的心情搂住了她,低下头去亲她的嘴唇。她乐得小声叫嚷起来,这声音在他耳朵里震响着,他感到她像头猫似的偎在自己身上。这可怜的挨着饿的孩子呀!他这会儿还是眼睁睁地望着这幕许久以前所发生的事的幻景。他皮肤起着鸡皮疙瘩,跟那天晚上她偎依着他时一样,他心里呢,怀着怜悯,感到激动。这是一幕阴暗的场面,灰暗而油腻腻的,连落在人行道石板上的毛毛雨也是油腻腻的。接着,一片灿烂的荣光照耀在墙上,于是穿过那一幕幻景,代之而来地闪现着她那张苍白的脸蛋,一头皇冠似的金发,遥远非凡,高不可攀,像一颗明星。

他把椅子上那两本勃朗宁和史文朋的诗集拿起来,亲了一下。他想,反正她不是跟我说过,叫我下次再去的吗?他朝镜子里自己的影子再看了一眼,十分严肃地出声说:

“马丁·伊登啊,你明儿一起来就上公共图书馆去,好好儿看些讲礼节的书。懂吧!”

他扭熄了煤气灯,弹簧床垫被他身子压得吱吱叫。

“可是你得不再诅咒才行,马丁老弟呀;你得不再诅咒才行,”他出声地说。

跟着,他就睡着了,梦到的梦,就疯狂和大胆的程度来讲,跟抽大烟的人的梦不相上下。

【注释】

(1)东区,伦敦的贫民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