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泡(第2/4页)
“血肉堆积成的沼泽泥潭”根本不足以形容我眼前的这幅场景。胡安的肠子、血液、器官和脂肪比常人要多得多,很难想象一个人的体内竟能装下这么多东西。布鲁斯把胡安的内脏从袋子里掏出来,然后一口气念叨了一大串:“我跟你说过,凯特琳,他的味道特别大。肥胖的人比一般人腐烂得快,这就是科学,姑娘。原因就在于脂肪,细菌爱死脂肪了。解剖时细菌趁机钻了进去,之后产生的味道真是……嚯,不一般。”
事实证明,布鲁斯是对的。“胖子都臭烘烘”的论断并非出于偏见,而是事实。
“他体内的所有玩意儿全都冒泡了。我管这个过程叫‘冒泡’。好在他没死在浴缸里,没有比浴缸再糟的了,简直糟透了!你把尸体抬起来时,很容易扯下黏在缸壁上的皮肤,脂肪从破口流出来,那股子味道根本无法形容。”布鲁斯吹了个口哨,声音特别夸张,“你会因此留下心理创伤,恨不得一整天鼻子里都是那股味道,有可能一辈子挥之不去。”
布鲁斯完全没有要停的意思。“看看他吧,海洛因吸食过量?我看更像是心脏病。瞧这个,”布鲁斯从胡安胸腔里掏出他的心脏拿到我跟前,“这就是他的心脏,整个都被脂肪包裹住了!他死前和朋友在酒吧里,一边吃汉堡一边吸毒,两样东西混在一起……”他摊开双手,露出那堆黄色的脂肪,“所以说,你千万不能变胖!”
我当时肯定一脸受到侮辱的模样,因为布鲁斯急忙补充道:“别误会,我指的不是你,姑娘,你的身材棒极了。但你肯定有一些胖乎乎的朋友,记得提醒他们。”
我没吭声。
布鲁斯以前是讲师,他给我讲这些不是想吓唬我,而是出于教育目的。肥胖的人比正常人腐烂的速度要快,所以他们在尸检后臭气熏天。这是事实,但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把这些分享给死者家属。别以为给我一笔钱,我就会向胡安的母亲解释为什么她的儿子闻起来是这个味道。殡葬人作为葬礼的幕后推手,自己心里明白就得了。
我们之所以厌恶胡安这种腐烂的尸体,大多因为本能。进化令我们排斥不利于食用的东西,腐肉首当其冲。秃鹫这样的动物拥有腐蚀性超强的胃酸,轻而易举就能消化腐肉,但人类更倾向于煮熟的食物,尽量避免病从口入。想想吃掉族人尸体的瓦里人,他们不得不中途离席,吐完回来接着吃。
“说真的,布鲁斯,”我开口道,“我从没闻过这么难闻的气味。”
对于你们这些没机会享受“死亡香氛”的人来说,人类腐尸以甘草为前调,混有一股浓烈的柑橘味。注意,这可不是夏日里的新鲜橘子,它更像是直接喷进你鼻孔里的橘子味工业用清洁剂。中调是放了一天的白葡萄酒,酸爽得足以招来一群苍蝇。后调则是阳光暴晒后的一桶咸鱼。我的朋友,这就是尸体腐烂的味道。
布鲁斯略带歉意地说:“哎,我本想提醒你不要去闻,但这跟告诉小孩‘不准碰那个红色的大按钮!’有什么区别。”
除了胡安·桑托斯这种死于非命的个别案例,我们平时接触不到腐尸。如今处理尸体的方式只有两种:第一,防腐后土葬,永远不会分解(至少能变成一具硬邦邦的木乃伊);第二,火葬后化为灰烬。不管哪种做法,你永远看不到尸体腐烂的那一刻。
正是因为我们没见过腐尸,所以总怕它们从坟里爬出来袭击我们。不难想象僵尸为何能成为文化热点,它们是头号全民公敌、不能说的秘闻、世界上最可怕的怪物——腐烂的活跳尸是也。
人们误以为“土葬”就是直接把尸体埋进土里,直接为僵尸世界大战埋下了隐患。迈克尔·杰克逊那首《战栗》的音乐录影带上,土里伸出一只腐烂的手,接着整个死尸从坟中一跃而出。这种土葬方式确实有过,但发达世界已经不流行这么做了。如今,尸体首先经过防腐处理,放入棺材中封好,然后置于混凝土或金属材质的地下墓穴。尸体被不同的人造物层层包裹起来,完全与地面上的世界隔离开来。最后再在坟上立一块石碑,好似点缀在圣代冰淇淋上的樱桃,拒绝承认死亡的存在。
没有法律规定必须使用墓穴和棺材,墓园自己定的规矩而已。墓穴的作用在于把尸体和土壤隔开,美化地面景观时可以更统一、更节约成本。作为一项增值服务,墓穴还能靠个性化设计提高价格。人造大理石?青铜?家属朋友们,请随意挑选。
作家兼环保主义者爱德华·艾比去世后,他的朋友们不忍将其安葬在传统墓园,于是把他的尸体偷出来装入睡袋后塞进卡车后备箱,一路驶向亚利桑那州的卡贝萨·普里埃塔沙漠。他们在尘土飞扬的路上开了许久,一直到公路尽头才停车,就地给艾比的尸体挖了个坑。他们在路旁的石头上刻下艾比的名字,还往坟上浇威士忌。这种悼念方式非常契合艾比的理念,他一生都在警告人们,远离自然必将带来危害。他曾说过:“如果我的尸体能够滋养杜松树的树根,能够强壮秃鹫的羽翼,这足以成为我的不朽,其他任何人也应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