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3/8页)
“你可以叫来晚报社交版的编辑,把派对的事写成文章登上报纸。这样你的名字将第四次印到报纸上。”
是可以这么做,但对她来说这类事情已经无关紧要。有一次,她的自行车撞到一辆汽车,报纸上称她为芳基·亚当斯。芳基!不过现在已经无所谓了。
“别垂头丧气了,”贝蕾妮丝说,“又不是世界末日。”
“弗兰基,不要哭,”约翰·亨利说,“我们回去把印第安帐篷搭起来,好好玩个够。”
她哭得喘不过气来,根本就停不下来。“啊,不要再说了!”
“听我说。你想怎么样,告诉我,只要我能办到,一定尽力而为。”
“我只希望,”一会过后,弗朗西丝道,“我只希望都别理我,谁都不要跟我说话。”
最后贝蕾妮丝只好说:“那行,你想哭就哭吧,自己难受去吧。”
之后,一路上他们再也没有说话。她父亲将手帕搭在眼睛和鼻子上,轻声打着呼噜,已经睡着了。约翰·亨利躺在她父亲的膝盖上,也昏昏入睡。其他乘客都沉默不语,打着瞌睡。巴士像摇篮般轻轻地晃着,一路低声轰鸣。窗外的午后阳光微明,秃鹫时不时懒洋洋地飞过高空,身后是耀眼的苍天。汽车驶过空荡荡的红色十字路,路两旁全是红红的沟壑,荒凉的棉花田里搭着灰暗破败的棚屋。只有黑色的松树林透着点凉意。还有那些低矮的蓝色山丘,远远望去稍显清凉。弗朗西丝板着个脸,疲倦地看着窗外,整整四小时一句话也没说。汽车快要开进镇里时,天气突然变了。天空压得很低,成了灰紫色。树木绿得发黑,空气凝滞不动,接着,一声闷雷划破苍穹。风刮过树梢,流水般哗哗作响,看样子暴风雨要来了。
“我就说了,”贝蕾妮丝这次指的不是婚礼,“我的指关节疼得难受。干脆来场大暴雨,这样大家都舒服很多。”
天空没有下雨,只是空气有些湿意。风是热风。弗朗西丝对贝蕾妮丝的话只是不无嘲讽地微微一笑。
“你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她说,“这只能说明你有多么无知。”
他们以为这件事已经翻篇,但她要让他们走着瞧。尽管婚礼的事已泡汤,但她已决计要去闯荡一番。至于去哪儿,她还没打定主意,但晚上一定要离开小镇。既然没按照计划与哥哥和新娘一起离开,那就自己一个人走。哪怕要犯滔天大罪她也得走。夜里,她第一次想起那名士兵。只不过念头一闪而过,因为她正草草地制订计划。两点钟有趟火车要经过镇里,她搭这趟车。火车大体往北行驶,可能开往芝加哥或纽约。如果到芝加哥,她就继续往前,到好莱坞去写剧本或者演些小角色——混得再差点的话,演演喜剧也可以。如果火车驶往纽约,她就女扮男装,谎报姓名和年龄参加海军。此时,要等到父亲睡着才行,她听见他还在厨房里忙活。她坐下来,用打字机打了封信:
亲爱的爸爸:
这是一封道别信,下次写信时我已到了别的什么地方。我告诉过您,我将离开小镇,因为我必须这么做。我无法再忍受这样的生活,因为生活于我而言已成为一种负担。我拿走了您的手枪,因为谁也说不准它何时会派上用场。日后若有机会,我会立刻把钱寄给您。请转告贝蕾妮丝不要为我担心。造物弄人,天意难违。我会再写信来。请爸爸不要派人找我。
谨致问候
弗朗西丝·亚当斯
绿白相间的飞蛾焦躁不安地贴在纱窗上,窗外的夜诡谲怪诞。热烘烘的晚风已停了下来,空气凝滞成一团化不开的固体,连走路都觉得很困难。天空偶尔闷雷滚滚。弗朗西丝静静地坐在打字机旁,身穿波点薄纱裙,手提箱已锁好锁扣,放在门边上。不一会儿,厨房的灯关上了,父亲在楼梯口喊道:“晚安,娇气鬼。晚安,约翰·亨利。”
弗朗西丝等了好一阵子。约翰·亨利横卧在床尾,和衣而睡,鞋袜都没有脱掉。他张着嘴,一条眼镜腿滑落下来。她等了很久,等得不耐烦了,拎起手提箱,蹑手蹑脚地走下楼梯。楼下黑咕隆咚,父亲的房间没点灯,整栋屋子都黑乎乎的。她站在父亲的房门口,轻轻的鼾声从屋里传来。在这偷听的几分钟是最难熬的。
接下来就容易多了。父亲是个鳏夫,生活习惯一成不变。他每天晚上把裤子叠好放在靠背椅子上,钱包、手表和眼镜则摆在写字台的右边。她摸着黑悄悄地伸出手,一把就摸到了钱包。她小心翼翼打开写字台的抽屉,稍稍有点动静就马上停下来侧耳细听。枪在她热乎乎的手里显得冰凉而沉重。除了心“砰砰”跳得太快,一切进展顺利。出房间时发生了一点小插曲。她不小心让废纸篓绊了一下,呼噜声停了下来。父亲动了动,嘴里咕哝了一下。她屏息静听。终于,没过多久,父亲的鼾声又响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