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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像从米利奇维尔疯人院逃出来一样,拼命地往前跑,头也不回一下。跑到自家街区的拐角时,她很高兴看见了约翰·亨利·韦斯特。他站在外面,等着看飞舞在街灯周围的蝙蝠,见到他那熟悉的模样,她这才稍稍平静一点。

“罗伊舅舅正在找你呢,”他说,“你怎么哆嗦得这么厉害,弗兰基?”

“我刚刚把一个疯子的脑袋给砸了,”她喘息稍定地说,“我砸他的头了,但不知道有没有死,他是个疯子。”

约翰·亨利淡定地注视着她。“那他什么反应?”她没有马上回应,他又继续道:“是不是倒在地上乱滚,嗷嗷地叫,口吐着白沫?”因为有一次老弗兰基就是这样,想吓唬贝蕾妮丝逗着玩,但贝蕾妮丝没上当。“是不是这样?”

“不,”弗·贾思敏说,“他——”望着那双平静的孩子的眼睛,她知道没法跟他解释。约翰·亨利不会明白,他的绿眸子让人觉得怪怪的。有时他的想法就像他画在草稿纸上的蜡笔画。有天他画了幅画拿给她看,上面画着一个在爬电线杆的电话工人。这人绑着安全带,脚上穿着登山鞋,连这些都画得清清楚楚。这幅画用了不少心思,但她看完总觉得哪不对劲。她反复看了几遍,才发现了问题。原来画上画的是侧面像,却看得见两只眼睛,一只在鼻梁上,另一只紧贴在它下面。这不是草草画上去的,而是画得很仔细,连睫毛、眼珠和眼皮都有。两只侧面的眼睛让她觉得很怪诞。但和约翰·亨利摆道理,跟他争辩?那还不如对牛弹琴呢。为什么这么画?什么原因?因为他是个电话工人呀。他在做什么?爬电线杆呀。想弄明白他的想法压根就办不到。当然他也理解不了她。

“忘了我刚才和你说的话。”她说。话音刚落,她就后悔了,这么说简直是画蛇添足,因为他更不会忘了。于是她抓住他的肩膀,轻轻摇晃着说:“你得发誓要保密,你这样发誓:如果我说出去了,就让上帝把我的嘴巴和眼睛缝起来,还用剪刀剪掉我的耳朵。”

但约翰·亨利没有发誓,他只是缩缩大脑袋瓜,轻声说:“嘘。”

她继续加油添醋:“你要是告诉了别人,我可能会进监狱,我们就不能去参加婚礼了。”

“我不会说的。”约翰·亨利道。他这孩子有时可信有时不可信,“我又不是大嘴巴。”

进屋后,弗·贾思敏锁好了前门才走进客厅。她父亲正坐在沙发上看晚报,脚上穿着短袜。父亲挡住了前门,这让她心里宽慰不少。她很怕囚车来,坐立不安地聆听着外面的动静。

“真想现在就出发,去参加婚礼,”她说,“那样简直再好不过了。”

她走到冰箱旁,一连吃了六勺甜炼乳,才把嘴里的恶心感驱散。等待的滋味不好受,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她拿出从图书馆借来的书,在客厅的桌子上摆成一溜。其中有本是从成人阅读区借来的,还没读过,她用铅笔在扉页上面写道:如果你想读到惊喜,请翻到六十六页。在六十六页,她写着:电。哈!哈!渐渐地,焦虑感有所缓解,在父亲身边她不那么恐惧了。

“那些书还得还给图书馆的。”

父亲四十一岁了。他看看钟:“四十一岁以下的人现在该睡觉了。赶紧去,睡觉,不准讨价还价。我们五点就得起床。”

弗·贾思敏站在门口,迈不开步子。“爸爸,”她过了一会才说,“假如一个人拿玻璃水罐打另一个人的头,那人倒地不动了,你觉得死没死?”

她又重复了一遍问题,对父亲满腹埋怨,他太不把她当回事了,一个问题还非得问他两次才行。

“呃,我想想看,我还从来没拿水罐打过谁呢,”他说,“你呢?”

弗·贾思敏知道他在开玩笑,所以她边走边说:“我这辈子最开心的事情就是明天要去冬山,等到婚礼结束,只要能离开,我就感恩不尽了。我一定会感恩不尽的。”

在楼上,她和约翰·亨利脱下衣服,关上马达和灯,一起躺下来。尽管她说自己会激动得睡不着,但还是闭上了眼睛。再次睁眼时,她听见叫唤声,房间里已晨光初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