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1975~1977年 2(第2/3页)
但是,要生产任何非专利药品,必须得先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得到相应的批准。即使原研药早就得到了监督管理局的批准,即使市面上已有这种药品出售,也是如此。
批准一家非专利药品制药公司生产专利到期的原研药的程序,被称为“简略新药申请”(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ANDA)。
所有重要药品的专利期将近期满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能收到十几家生产非专利药品厂商的“ANDA”,有时候申请数量会更多。这些申请跟一般的新药申请(NDA)一样费时,譬如菲尔丁–罗斯关于心得宁的新药申请。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部是怎样处理“ANDA”的,外人一向知之甚少。大家知道的仅仅是,通常程序是先批准一种药,然后是下一种药,而且往往是一种一种地批准,间隔时间有时很长。
所以,对于一种重要药品的“ANDA”,首先被批准的制药公司会比其他竞争者占据有利得多的时机,也能相应地得到更多的利润。如果这家公司的股票可以上市流通的话,价格就会暴涨,有时候一天就能翻倍。
但是,因为这种小型的药品公司还不能在纽约证券交易所这种大交易所里进行交易,所以股票买卖都在场外交易市场上进行。这样一来,专业做股票交易的人会注意到场外交易市场上有一只股票异军突起,但是公众一般还不知情。而且,场外交易市场中的单只股票,很少能在大型报刊或《华尔街日报》上以头条出现。
这一切简直就是为那些不诚实的知情人定制的。那些人因为了解到这类制药公司的某种“ANDA”即将获批,就能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批准的通知下发之前,先低价买进该公司的股票,等价格飙升之后再抛售一空,从而在短期内获得极大的收益。吉迪·梅斯博士,身在监督管理局,又了解机密,他做的就是这种勾当。还做了两次。证据就是洛德手里拿着的影印件。铁证如山:
股票经纪人“买进”、“卖出”股票的成交凭据,上面的客户姓名是玛丽埃塔·梅斯。洛德从雷德蒙口中得知,这个人是梅斯那大龄未婚的妹妹。这是梅斯出于谨慎而找的替身,显然这一措施并未奏效。
两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给“宾瓦斯药品公司”和“明托制药公司”的“ANDA”批准单,上面标明了日期。两个公司的名称跟上述成交单据上的两只股票名称一致。
两张吉迪·梅斯开出的支票,收款人是他的妹妹。支票上的金额跟股票经纪人的两张“买进”凭据上的金额完全一样。
两张吉迪·梅斯存入大笔款项的银行收据,收据上显示的时间在“卖出”凭据上的日期之后。
洛德用铅笔在信封上迅速地计算了一下,看上去他的妹妹拿走了10%的佣金,而梅斯赚了将近16 000美元。
或许还不止这么多。这种勾当梅斯可能做过不止这两次——这得看立案侦查后揭露出的犯罪结果。
犯罪这个词最重要。就像雷德蒙在第一次打电话时所保证的那样,如果梅斯的事被人揭穿,他蹲监狱便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洛德刚想问雷德蒙是怎么弄来这些东西的,接着却又改变了主意。答案不难猜到。很有可能,梅斯将这些东西保存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办公桌里,也许他觉得这比放在家里安全。但是,雷德蒙显然鬼点子很多,有办法趁梅斯不在时去他的办公桌那里获取资料。当然,雷德蒙开始时肯定只是怀疑,只要他无意中听到一次梅斯打过一通这方面的电话就足以证实了。
洛德感到疑惑的是:梅斯怎么会这么蠢?蠢得竟然相信他这样做不会被人抓住;还蠢到用和自己姓氏相同的人名来买卖这些股票;还把作案证据放在这种地方,让雷德蒙这种人拿走复印!不过,聪明人往往也会做蠢事。
洛德的思绪被雷德蒙急躁的声音打断了。
“喂,你到底要不要这些材料?这买卖还做不做?”
洛德没说话,伸手从上衣兜里掏出装钱的信封,递给雷德蒙。年轻人打开未封口的信封,取出钞票摆弄着,喜形于色。
“你最好点一下。”洛德说。
“不用了。你不会骗我的。这事太重要了。”
洛德早就注意到,在几米外的吧台,有个坐在高凳上的年轻人不时地朝这边瞅上一眼。这时,他又瞥过来一眼,而雷德蒙也以一笑回之,他把钞票举了举,然后才收起来。那人也报之一笑。洛德感到一阵恶心。
雷德蒙高兴地说:“那就这样结束吧。”
“我还有一个问题,”洛德说,“这件事我有点儿好奇。”
“你说。”
洛德敲了敲装着梅斯材料的大信封:“你为什么要对梅斯博士来这么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