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过去(2000—2003)(第5/7页)
“嗨!”她说。
我怎么可能忘记她的声音呢!一个简短的拥抱后,我已经乐得不行,脸上的肌肉笑得发疼,但我就是停不下来。她坐在有坐垫的长椅上,我坐在凳子上,我们中间就隔着一张小圆桌。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准时了?”
“其实没变,”她说,“我就想在你之前到这儿,看着你从门口走进来……可惜错过了。”
阿尔瓦穿着黑色牛仔裤、大开领的灰色毛衣,显得神秘而自信,但也流露出一丝疲倦。
“我给你带了点东西。”说着,我将礼物递到她手里。
“我可以打开看吗?”
阿尔瓦没有撕破包装纸,而是小心翼翼地——几乎是满怀深情地——撕开一个口,从里面掏出一张唱片:尼克·德雷克的《粉月》。
“你还记得吗?”我问,“你第一次来我房间时,我们一起听过这个。你喜欢它,我还记得。”
我觉得她应该挺开心的,至少她一直看着这张唱片,手指来回抚摩着有些磨损的边角。
因为情绪激动,我一开始语速很快。听我简略讲完我的经历之后,她说起了她去莫斯科读文学专业的往事。只读了一个学期,她便放弃了学业。这就是她与文学之间的短暂接触。
“那你现在做什么工作呢?”我忍不住问道。
“说实话,我没有工作。”
“怎么会呢?”
阿尔瓦耸了耸肩。她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但即便是在这么多年后,我依然能感受到她的不安。她对人生中重要的篇章一直闪烁其词,故意绕过了在俄罗斯的那些年,也不说自己现在在做什么,只是不断提起那些陈年旧事。
她将双手伸过桌子,抓住我的手,说:“见到你真是太好了。我还担心你不会来了呢!”
“为什么?”
阿尔瓦缩回手,盯着我说:“尤勒斯,你长得很帅,笑起来也很好看。当年在学校里我就想这么跟你说。你笑的时候就像换了一个人,看上去也不那么自闭了。你真该多笑笑。”她突然来了精神,“嗯,就像现在一样。”接着,她又兴致勃勃地问,“说说看,你在做些什么?”
“我在一家音乐厂牌工作。”我点了一杯饮料,她点了一杯卡布奇诺,“我其实想去意大利,可我姐姐告诉我有这样一个职位。这份工作还不错,不过有很多鸡毛蒜皮的法务琐事,但我现在也慢慢开始管理乐队了。”
我的工作还说得过去,但阿尔瓦似乎有些兴味索然。
“音乐当然也很适合你,但我总以为你会做些别的,比如写作。当年我可喜欢你写的小故事了。还有,你为什么不搞摄影呢?从前你很喜欢拍照。”
她对我的信任让我感动。她是唯一一个真心喜欢我的故事和照片的人。
“我试过当摄影师,但结果不是很好,所以渐渐地就放弃了。”
“为什么?”
“四处碰壁,搞得我心灰意冷。”
阿尔瓦思索了一阵,瞥了我一眼,说:“你真是因为这个放弃的吗?”
她还是能一眼把我看穿。
“你说得对,我就是发现我……”我摇了摇手中的杯子,冰块在琥珀色的液体中来回晃荡,“算了,不重要。这个下次再说吧!”
我们都没有说话。刚重逢时的兴奋劲儿已经过去了,一切都显得那么正式,那么费劲。有一阵子,我感觉我们两个的真身其实相隔万里,只派了两个傀儡到酒吧见面,而他们无权谈论真正重要的事情。
“你现在听什么音乐呢?”终于,阿尔瓦开口问道。
在她的要求下,我拿出MP3,与她并排坐在长椅上。我们一人一只耳机,听了几个乐队的歌。每听一首歌,她的情绪就活跃一些。
“这首好听。”听到艾略特·史密斯的《酒吧之间》时,她两眼放光地说,“我真的很喜欢。”
有那么一阵,我们并肩听着音乐,寄宿学校时代那种熟悉的感觉似乎又回来了。
“你过得好吗?”我问。
她有些不解地摘下耳机:“什么?”
“你过得可好?”
一开始,她似乎想要回避,以至于我担心这个问题是不是太直接了。但接下来,她只是耸了耸肩,反问道:“你呢?”
我也耸了耸肩。
“看来我们差不多。”她开心地大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