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再见了,巴黎!(第6/11页)

一位美术学院学雕塑的学生名叫詹姆斯·厄拉·弗雷泽运气很好。他生长于南达科他州的一个牧场。来到巴黎时他带着一个自己做的小雕像,叫做《穷途末路》——一位印第安人无精打采地骑着他的小马。看了这个之后,圣高登斯告诉他:“你塑造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民族。”立即就给了他一份工作。

赫马·圣高登斯后来写道,工作室里“乱哄哄的状态”可以和纽约时期“有一拼”,而且还是“经常的”。

除了谢尔曼之外,圣高登斯还在制作另一个版本的《博爱之神》,靠在另一面墙上。他总爱不厌其烦地多次重复一个主题,每次都要有所突破。有一次他说过:“我每制作一个雕塑,要制作17个样品。”

不断有朋友来看,就像在纽约和以前在巴黎一样,他不得不停下手中的活儿来接待。新助手弗雷泽记得,小个子詹姆斯·惠斯勒戴着高帽,穿着大衣出现在门口,他是“一个爱指手画脚的小个子”,当时工作正在紧要关头,而有了他,圣高登斯就无法工作了。

约翰·辛格·萨金特来谈论波士顿公共图书馆壁画的事,他正在伦敦绘制。“他是个大个子。”圣高登斯写到萨金特时说,“我实际想的不仅这些,我想表达的是,他是个好人。”

古熙似乎经常来来去去,就像在家一样,到圣莫里兹、埃克斯莱班和其他地方的温泉疗养地去。从他们之间留存下来的为数不多的几封信中,很难知道她去了哪里,有多长时间离开家。不过,他们确实不断地写信,总是说爱着对方(赫马·圣高登斯后来解释说,他父母之间“最有价值的信件”毁于1904年新罕布什尔工作室的火灾中)。

圣高登斯还不断遭受阵阵的严重抑郁的折磨。他“严重的精神抑郁”在冬季发作得更加厉害。不过总会过去的,“我现在感觉很好了,”谢尔曼进展“非常顺利”,他在1898年初向她写信报告说。在信的结尾,他写道:“爱你的古斯,对你的爱超过了你所想象和我能用语言表达的。”

随着春天的到来,他感觉好了,工作也进展得更好了。巴黎的确有他所希望的效果。

他给最喜欢的外甥女罗丝·尼考斯写信说:“巴黎的经历,随着我艺术上的进步,对我来说是一件大事。我的所有盲目似乎都被冲走了,现在可以清楚地看清自己的位置。”他想“取得高水平”的愿望很强烈。

随着大工作室中全身塑像的进展,圣高登斯现在把精力集中在了自己小工作室里的样品和细节上。透过墙壁,他可以听到干活的工人们的喧嚣。而他们在他心情好的时候,可以听到他像学生时代一样唱起歌来。詹姆斯·弗雷泽记得,他仍然有一副“神奇的嗓子”:“我相信他可以去大都会唱浮士德的男中音和低音部分,并能受到欢迎。”

那年夏季末,他在给“亲爱的老伙计”的一封信中,圣高登斯告诉威尔·娄,回到巴黎是一段“美好的经历”,他发现了许多惊人的方面,其中之一就是“发现我在多大程度上是美国人”。

他接着说:“我属于美国,那是我的家乡……”他在纽约不能忍受的东西,现在成了他向往的东西,他对想家丝毫不加掩饰。

……高高路面上的油和灰溅到了下面傻瓜的身上,电车、电报杆、天际,所有的一切对我来说都很亲切,更别提投机的朋友、迷人的景色,还有泥土的气味,那是美国特殊的气味……

“到我来这里之前,我觉得好像在雾中工作,我不知道自己的位置。现在迷雾驱散,我看清楚了自己脚下的路。”

我现在有了一种奇特的自信感觉,在以前从未有过这种感觉(不过,也许意味着我不知天高地厚了),同时对我们国内的事业有一种敬佩。事实上,我回去之后会成为一个热血澎湃的爱国者的。

他接着补充道:“然而这里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就像一个微笑的美女一样极具诱惑力。我想我回去的话,就又会想回来。”

这封信的日期是1898年9月2日。仅10天之后,他又给罗丝·尼考斯写信,不过这次是关于“对生活和工作的厌倦感”。9月23日,他又写信说,在“阴郁的日子里工作到很晚之后,在这个大工作室,灯光把摇曳的巨大阴影透射到墙上,让人伤感”。

新年之始,他向古熙汇报说,生活很充实。他承认尽管“另一阵可怕的抑郁……很严重,我感觉可能自己随时都会哭出来”。另一天,他说感觉“像只斗鸡”。

接下来,他相信自己病得很严重,直到一位医生告诉他,只是轻度的神经衰弱,心脏没有毛病。他的抑郁依然随着冬去春来而消退。

他回忆说:“我开始以一种年轻时从未想象过的方式来欣赏巴黎。巴黎的春天很美,有两三周那里生活的激情和欢快尽情挥洒着,那里的人比我们都懂得欣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