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先生像(第8/11页)
但你夏日永存,必不残败,
你姣好常在,也永不消退,
任死神狂傲,却力有不逮,
因不朽诗篇,你熠熠生辉。
只消天下有人,人有双眼,
此诗必在,予你生命无限。——
说“不朽诗篇”很明显暗指诗人当时正交给他的一部自己的剧作,正如结尾两句表现出诗人信心满满,此一剧作大有可能长演不衰。在他向戏剧缪斯表白的诗中(第100首和第101首),我们看到相同的情愫。
你在何方,缪斯,早忘了吗?
是什么,给了你,所有神力?
何苦自轻贱,助滥调喧哗,
费诗兴,借光与,鄙俗之题?
他呼告着,在下一首又指责悲剧和喜剧之女神,怪她“无视美所晕染的真”,说道——
因他无须褒扬,你便不唱?
别托辞沉默:要靠你,他才
能不被鎏金的坟墓埋葬,
才能令人传颂,千秋万代。
就这一次吧,让我来教你
令他风采翩翩,无有穷期。
但也许是在诗第55首,莎士比亚把这个念想说得最透。要是认为诗第二行“煌煌韵律”一语指的是诗本身,那就完全误解了莎士比亚的意思。依我看,就全诗格调而言,极有可能说的是一部特定的戏剧,而这部戏,除了《罗密欧与朱丽叶》不会是别的。
王侯碑碣,无论是金、是玉,
全不如,这煌煌韵律传世,
其所言,更令你,灿烂如炬,
远胜过,岁月浊流染顽石。
兵燹无情,足以推翻偶像,
动乱凶险,动辄摧毁丰碑,
战神亮剑,战火势不可当,
但诗篇,可令你,青史永垂。
无惧死神,任仇恨吞记忆,
你信步前行,赞美声不绝,
光彩耀于,万世子孙眼里,
何惧地老天荒、日月灭却。
存于此诗、居于恋人眼睛,
直至最后审判,将你唤醒。
同样极有深意值得注意的是,此处和其他地方相同,莎士比亚对威利·豪斯以不朽相许,形式一样是诉诸人的眼睛——也就是说,以一种引人注目的形式,以一出要人们用眼睛看的戏剧这一形式而不朽。
有两个星期,我不舍昼夜地钻研这些诗,几乎是闭门谢客,足不出户。每一天我似乎都有新东西发现,威利·豪斯对于我也成了一种精神的存在,一个时时主宰着我的人格存在。我简直觉得他历历如在目前,就站在我房间的暗影里。莎士比亚把他写得太逼真了,瞧那一头金发,那一份温柔如花的韵致,那对深深的梦幻般的眼睛,那纤巧灵动的四肢,还有他那百合花般洁白的双手。就他的名字已够我浮想联翩了。威利·豪斯!威利·豪斯!那声音朗朗如音乐!没错,除了他,还有谁能或情夫或情妇地左右着莎士比亚的激情(诗20,行2):让他俯首称臣的爱之上主(诗26,行1)、寻欢取乐的宠臣宝贝(诗126,行9)、独开于天地间的玫瑰(诗109,行14)、报春的信使(诗1,行10)、身着华服的青春少年(诗2,行3)、甜美如音乐的纯情少男(诗8,行1),还有谁能以如此美貌装点莎士比亚的情思(诗22,行6)、撑起他戏剧天分的魅力?回看当时,他的背叛、他的耻辱,两相纠缠而成的整出悲剧,似乎是多么凄楚苦涩啊!——那份凄楚苦涩,他仅凭一己人格之魅力化成了赏心悦目的甜美(诗95,行1),只可惜凄楚苦涩一分没少。但是,既然莎士比亚饶恕了他,难道我们不该也饶恕他吗?我才不想刨根究底去打破他罪过的砂锅呢。
他舍莎士比亚的剧院而去,则是另一回事了。我对此好好探究了一番,最终结论是:西里尔·格兰姆弄错了,其实诗第80首中的那个竞争对手不是查普曼,很明显那说的是英国十六世纪的剧作家兼诗人马洛。写这首诗的时候,像“他伟大的诗篇骄傲地满帆而行”这样的话还不可能用来说查普曼的作品,不管这用来说他在后来詹姆斯一世时代的剧作风格有多么贴切。不对,马洛才清清楚楚是足以让莎士比亚如此美言的剧坛对手,而且在诗第86首还说了:
……那面善可亲的幽灵
夜夜都用才智令他痴迷,
这又是指他《浮士德博士》中的墨菲斯托。毫无疑问,马洛迷上了这个少男演员的美貌风姿,引诱他脱离莎氏的黑衣修士剧院,说是可以让他演他《爱德华二世》一剧中的加维斯顿。莎士比亚是有法律权利留住威利·豪斯,不让他离开自己剧团的,这一点可以从诗第87首中明显看出,他说:——
别了!你太矜贵我供不起,
你也知晓,自家身价几何:
你的价值,给你权利远离,
双方权责,于此两相交割。
无你许可,我当如何留人?
如此珍宝,我又怎能相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