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第3/4页)

我很是意外,怔怔地问道:“你想找什么人,为你做辩护?”

“我想找周月,我想让他给我做辩护。我怕通过检察院的人去请他,他肯定不来的,所以我就想起了您。我想请您替我找找他,替我好好求求他,我想他也许会来的。你是个大作家,说话能说到点子上。”

我有些不解地问:“可周月也不是个律师呀,你为什么不请个专业的律师呢。如果你没钱请不起,法院是可以为你请个免费律师的。咱们国家的法律有规定,像你这种……”我刚想说“像你这种要判死刑的人”,可话没出口又收住了,支吾了一下改口说:“像你这种情况的,法院必须要请法律援助机构的律师为你义务辩护的。”

优优低了头,说:“可我就想让周月来辩护。我想了好久好久了,我想也许是我欠了信诚父母的两条命,所以老天爷非要罚我死,让我到阴间给他们当牛做马去。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我就想请周月来,不管他辩得成辩不成,至少我还能见他的面。”

尽管我面对的是一个杀人犯,尽管这个人已不是我心目中那个善良耿直的小女孩,但当她说到她的偶像时,那种闪闪发光的眼神里,还是有许多令人感动的东西的。我想优优的故事再一次证明这个世界上,很多已被我们认识的东西其实都是虚幻的、表象的、暂时的和易变的,就像我看到的优优和想像的优优,与真实的优优,竟有多么不同。

但我毫不怀疑优优对周月的情感确实出自真心实意,那情感的动人之处,恰是在于精神之恋的那份纯洁,在于那份纯洁竟然保持得如此持久。也许正因为优优对周月只是一种精神爱慕,所以这种爱慕和追求,才始终美丽如初。

我答应了优优的请求,答应替她去找周月。但在会见结束的时候,我突然向优优问道:

“难道,你不想见见信诚?”

优优思索了一会儿,最终摇了摇头。

“信诚一定恨死我了。”她说,“我是他的一颗灾星!而且平时又对他那么任性,我们……也许命中注定,没有缘分。”

我从看守所出来,按照优优说的地址,直接去了公安局××处。在传达室值班的那人,果然是个矮矮的老头。听说我要找周月,没打磕巴便说周月不在。我留了我的电话,请那位老同志代为转告,就说是有个名叫丁优的人要找。

当天傍晚我接到了周月的电话,他说他下午外出办事刚刚回来,问我是谁,是不是找他。我说我是丁优的朋友,丁优有话托我向你转达,你能不能出来,我们见面谈谈。

周月没有犹豫,当即一口答应,这态度多少让我出乎意料。我们约了见面的地点,我不知有意无意,依然约了那家名叫“平淡生活”的酒吧,依然相约在吧台见面,我说我手里拿着一份北京晚报,那就是彼此识别的标志。

这天晚上我用两年前和优优第一次见面的接头方式,见到了周月。周月身穿一身便衣,高挑的个子,略黑的皮肤,头发短短的,还用发胶微微喷过。他的样子让我和优优的感觉非常接近,觉得他像个韩国或日本的偶像歌星。我想也难怪优优在十四岁那年第一次见到这小子时便爱上他了。周月这样子走在街上,确实能让每个少女回头动心。

我们依然选了我和优优第一次见面时那个僻静的座位,要完饮料后我先做了自我介绍。在周月介绍自己之前我便开口问他:你还在××处实习吗?周月略显惊讶并用警察特有的警觉反问:你怎么知道我在那儿实习?当然,毫无疑问,我回答他是听优优说的。周月先是点头继而摇头,说道:我已经毕业了,刚刚分到那里。

与周月的交谈让我明白了他为什么那么痛快就同意和我见面,周月是从王科长那里知道了优优被捕的消息。昨天下午他受王科长指派,前往分局了解优优的案情,目的是想看看能否从优优口中再挖出些有关信诚药业公司秘密账簿的线索。分局的一位同志简单介绍了基本案情之后,就抱出一堆案卷材料让周月自己翻翻。那些案卷材料记载了优优涉嫌毒杀幼儿的全部侦查过程及相关结论,从现场勘查和搜查记录到物证清单到证人证言到医院的化验证明,还有优优自己写的交代,交代她在案发当天的活动及行踪及接触的人物,整个卷宗材料齐备完整,目录分类让人一目了然。

厚厚的卷宗,庞杂的材料,大多与周月他们受托侦查的受贿案无甚关联,因此俱是草草浏览,一翻而过。但最后翻到优优亲笔所写的交代材料时,周月的手指却突然慢下来了。引人注目的并不是那些有关一天行程的重复杂芜的叙述,而是优优娟秀流利的字体。那字体是那么亲近,似曾相识,跃于眼前满目翔熟,少年往事呼之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