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症患者逍遥记(第3/4页)
当天下午我搬进另一家旅店,在五马路,是家幽静的老式旅店。在离百老汇不远处有家餐馆,你可以在露天进餐,餐馆里种着许多阴凉的热带植物。这儿幽静、豪华、服务周到,是理想的进餐和休息的地方。一天下午,我朝一张摆在羊齿植物丛中的餐桌走去时,有人扯住了我的衣袖。
“贝尔福德先生!”一个优美动听的嗓音说。
我忙掉转头,只见一个女人独自坐在一张桌子旁边,三十岁左右,两只眼睛分外美丽动人,她直愣愣地望着我,好像我曾是她亲密的朋友。
“你从我身边过也不招呼一声,”她用责备的口吻说,“我不相信你就没认出我来。我们分别十五年了,就不能握握手吗?”
我马上与她握手,隔着桌子坐在她对面。
“你当真认识我吗?”我问道。
“谈不上什么当真。”她笑着回答。
我有些迫不及待地说:“如果我对你说,我是堪萨斯州科纳波里斯人,名叫爱德华·平克默,你会怎样想呢?”
“我会怎样想呢?”她学着我的口气说,看眼神她内心在暗自发笑,“那还用说!自然会想你为什么没把你那位贝尔福德太太带到纽约来。你要是带来了该多好,我很想见见玛丽安。”她把声音放低了些又说,“埃尔温,你没有什么改变。”
我感到她那双漂亮的眼睛直盯着我,还仔细观察着我的脸。
“不对,你变了,”她又说道,轻柔的声音里又略含着激奋,“我现在看出来了。你并没有忘记。你哪年哪月哪日哪时都不会忘。我早对你说过,你永远不会忘的。”
我发急了,想在酒杯里找救命草。
我被她那双眼睛盯得不大自在了,于是说:“非常抱歉。但麻烦就出在这里,我已经忘了,把一切都忘得精光。”
她根本不在乎我矢口否认。她似乎在我脸上看出了什么名堂,开心地笑着。
“我常听人说起你,”她又道,“你是西部很有名气的大律师。住在多佛,对吗?要不就是洛杉矶。玛丽安嫁给了你一定觉得很有福气。我猜你也知道,在你结婚半年后,我也结婚了。你也许看了报纸,仅仅鲜花就花了两千美元。”
她说的事在十五年前,而十五年是很漫长的时间。
我有些胆怯地问道:“现在向你道贺是不是为时太晚了呢?”
“只要你有勇气,还为时不晚。”她无所顾忌地答道,这样一来我反而开不了口了,只是用拇指的指甲刮着桌布。
“有件事你得告诉我,”她说着把头向我靠了过来,神情显得有些急切,“是一件多年来我一直想知道的事。当然,是出于女性的好奇心。自从那个晚上以后,你有没有勇气再碰一碰、闻一闻,或者看一看白玫瑰,那些挂着雨滴或露珠的白玫瑰?”
我抿了一口酒。
“你再说也无济于事,这些事情我都回忆不起来了,”我叹了口气说道,“我的记忆已完全丧失。不用说我有多惋惜。”
这位夫人把双臂搁到桌子上,她的眼神再次对我的话表示蔑视,并且沿着它们自己的路线直通我的灵魂。她用一种奇怪的声音笑着,脸上是一种幸福、满足和神秘的神情。我尽力避开不去看她。
“你说谎,埃尔温,”她得意扬扬地说,“哼,我知道你在说谎!”
我呆呆地看着这些蕨类植物。
“我叫爱德华·平克默,”我说,“我是来参加医药业全国代表大会的,准备提出一个建议,把吐酒石瓶与洛瑟尔盐瓶摆的位置变动一下,对这种事情你是不会有多大兴趣的。”
一辆耀目的马车停到门口。那女人站起身。我拉起她的手,鞠了一躬。
“非常抱歉,我失去了记忆,”我对她说,“我也可以解释,但是只怕你不会明白。你不相信我姓平克默,但说真的,我也完全想不起什么——什么玫瑰之类的事。”
“再见,贝尔福德先生。”说着她现出一丝又甜又苦的笑容,坐进了马车。
这天夜晚我去了剧院。回到旅社后,一个穿黑色衣服的人奇迹般地出现在我身边。他总是爱用一条丝手帕揩食指的指甲。
“平克默先生,我想找您谈谈,不知您肯不肯赏光?这儿有房间。”他一边说一边直忙着揩指甲。
“请吧。”我答道。
他把我领进一个小房间,里面有一男一女,那女的长得绝美,但脸上罩着一层愁云。她的身材、肤色、脸庞在我看来都无可挑剔,身上穿着出门远行时的衣服,眼睛紧盯着我,显得忧心如焚,手按住胸口直发抖。我猜她本来想起身扑过来,但那男的断然一挥手制止了她。然后,他向我走过来。这人四十岁,两鬓斑白,看长相他像是那种很有主见和心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