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醉(第2/3页)
汤姆在银行家的马厩楼上住了一年,然后失去了这个福利。他没有将马照顾好,还三天两头惹女主人生气。她叫他除草,他不记得;她派他去店里或是邮局跑腿,他忘了回来,跟着一群大大小小的男孩玩了一下午,站在他们周围,听他们说话,被问起的时候才说一两句。无论是在辛辛那提的妓院里,在跟闹哄哄的流氓们满街跑的夜里,还是在温士堡的居民中间,他总有办法融入周围的生活,却又和周围的生活充分保持距离。
从银行家的马厩里搬出来后,汤姆没有和外婆住回一起,不过她常在夜里去探望他。他在鲁弗斯·怀廷的小木头房子里租了一间后屋。房子在杜安街上,主街的岔路口,一直被老头鲁弗斯用来做律师事务所。鲁弗斯年老体衰,记性大不如前,不能再继续老本行了,可他自己却没有发现。他挺喜欢汤姆,所以把房间租给了他,月租只收一美元。临近傍晚,等律师一回家,整个屋子就只有汤姆一个人。他躺在火炉边的地板上,一躺就是几个钟头,沉浸在思绪里。晚上外婆过来,坐在律师的椅子上,点上烟斗。汤姆依旧一言不发,就跟在其他人面前一样。
老太太却经常说得饶有兴致。有时她不满银行家家里的事情,会唠叨上几个钟头。她用自己挣来的钱买了一把拖把,打扫律师的办公室;在擦得一尘不染、毫无异味之后,把陶土烟斗点着,和汤姆一起抽。“等你准备好去死,我也去死。”她跟躺在脚边地板上的男孩说道。
汤姆在温士堡过得怡然自得。他打些零工,譬如劈些厨房的灶台里烧的柴火,或者给房子前面的草地除草。五六月之交的时节,他去田里摘草莓。他有大把的时间闲逛,他喜欢闲逛。银行家怀特曾经送他一件外套,他穿着太大,外婆帮他改小了。他还有一件毛皮衬里的大衣,也是从同个地方得来的,有几块毛已经磨得脱落了,可依旧暖和,冬天还能当被子。他觉得自己随遇而安的状态很好,对温士堡的生活感到心满意足。
令汤姆开心的常常是些奇怪的小事,我想这就是他招人喜欢的原因。赫恩杂货店每逢礼拜五下午烘咖啡豆,为礼拜六的生意高峰做准备,浓郁的香味一路飘下主街。汤姆出现在杂货店后门,在一只箱子上一动不动地坐了一个钟头,让馥郁的芳香充盈自己的身体,仿佛微醺似的,开心极了。“我喜欢这味道,”他轻声说,“这香味让我想起一些遥远的事情,比如远方。”
一天夜里,汤姆喝醉了。这很奇怪——长这么大,他一直滴酒未沾,更别提喝醉了。可这一次,他很想把自己灌醉,于是真的去大醉了一场。
辛辛那提的生活让汤姆搞懂了许多事,例如丑陋、犯罪和欲望,懂得比温士堡的任何一个人都多。尤其是性,以一种恐怖的方式给汤姆留下了难以抹去的阴影。他见过女人们在冰冷的夜晚站在肮脏污秽的妓院门口,见过路过的男人们和她们攀谈时的眼神,从那时起,他就决定把性完全剔除出自己的生活。那街上的一个妓女曾勾引过他,他跟她进了房间。房间的臭味和妓女眼中的贪婪,他从未忘记,让他恶心,给他的心灵划下一道可怕的伤痕。在那之前,他一直以为女人天真无邪,就跟他的外婆一样;有了那次经历,他再也不去想女人了。他太温柔了,所以并不恨谁;想不通的事,就忘了吧。
来了温士堡之后,汤姆真的把那件事忘了。可是过了两年,他的心开始躁动。小伙子们都在做爱,而他也是个小伙子了。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他已经陷入了爱情,爱上了海伦·怀特,前雇主的女儿。他发现自己会整夜整夜地想她。
这成了汤姆的心病,他决定用自己的方法来解决。每当她的身影出现在脑海里,他任凭自己去想,唯一要担心的就是怎么想。他和自己做着静悄悄的斗争,奋力把欲望限制在一个允许欲望发生的角落,这样,他便能取得全局的胜利。
接着便是他喝醉酒的那个春夜了。他喝得大发酒疯,仿佛是林中一头年幼无知的雄鹿,误食了致幻的野草。整场酒疯,从爆发到结束,在一夜之间走完了全程,没有误伤温士堡的任何人。
首先,那一晚的自然环境确实适合买醉伤怀。居民区的行道树刚换上新鲜柔嫩的绿叶;在屋后,男人们都在菜园子里闲逛;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安静,一种等待着有事发生的安静,撩动心弦。
汤姆走出房间,来到杜安街上,立刻被渐浓的夜感染了。他穿过街巷,步子轻柔,琢磨着心中所想该如何用言语来形容。他说,海伦·怀特是一抹在空中起舞的火焰,而自己是一棵光秃秃的小树,在天空下茕茕孑立。他又说,她是一阵风,一阵狂飙的强风,滋生于海上那裹挟着惊涛骇浪的乌云,而自己是一叶被渔夫留在岸边的轻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