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佬(第4/7页)
“等你完婚之后才行。”
拉姆斯把杯子朝桌上一砸,麦酒的残渣在桌布上溅得到处都是。“我早就等得不耐烦了。我们手上有姑娘有树,观礼的老爷们也凑够了。明天就办婚事,我会在她两腿间播个儿子,开苞见血了就出发。”
她不仅会祈祷你早日出发,臭佬心想,还会祈祷你永远回不来。
“你的确得在她肚子里播个儿子,”卢斯·波顿道,“但不是在这里。我决定让你们在临冬城完婚。”
拉姆斯老爷大为光火。“我已经把临冬城烧成废墟——也许你忘了?”
“我没忘,忘了的是你……烧毁临冬城、屠杀城中居民的明明就是铁民。是变色龙席恩干的好事。”
拉姆斯怀疑地瞥了臭佬一眼。“是啊,是他干的。不过……你真的要在废墟中举办婚礼?”
“临冬城虽然残破,可它仍是艾莉亚小姐的家。论到要娶她、睡她,并伸张你的权利,有比之更合适的地方吗?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们要是千里迢迢跑去打史坦尼斯那就太蠢了,应该以逸待劳,吸引他来攻打我们。他是不会冒失到进军荒冢屯的……然而临冬城是他必救之地,因为他新近招揽的氏族民决不甘心看着他们亲爱的奈德大人的女儿落入你这种人手中。史坦尼斯要么遂他们的愿进军,要么他们就会散伙……作为一位小心谨慎的指挥官,史坦尼斯在进军前一定会集结所有盟友。他会召唤阿尔夫·卡史塔克去助阵。”
拉姆斯舔了舔开裂的嘴唇。“也就是说,他逃不出我们的手掌心。”
“如果诸神保佑的话。”卢斯起身,“你在临冬城举办婚礼的消息,我这就通报诸位大人。三天之内开拔,届时我将邀请诸位大人同行。”
“你是北境守护,你应该命令他们。”
“邀请能办到的事,何苦用命令。权力需要礼仪的包裹,方能发挥最大效力。你想有朝一日成为统治者的话,最好从现在开始学。”恐怖堡公爵望向臭佬,“噢,把你的宠物解开,我要带他走。”
“带他走?带去哪里?他是我的。你不能带走他。”
卢斯颇感有趣。“你的一切都是我给的,你给我记清楚,野种。至于说这个……臭佬……若你没把他折腾到不堪驱使的地步,他对我们就还有点利用价值。在我后悔干你娘的那天之前,拿钥匙来,打开他身上的锁链。”
臭佬看见拉姆斯的嘴巴扭成一团,他看见了老爷嘴唇上闪烁的唾沫星子。他觉得老爷随时可能抄起匕首跳过桌子去拼命。然而拉姆斯涨红了脸,那双淡色的眼珠避开了他父亲更淡的眼珠,接着他就去找钥匙了。当他跪下来解开臭佬手腕脚踝上的镣铐时,倾身低语道:“什么都不准告诉他,但记下他说的每个字。不管那达斯丁婊子对你保证些什么,我都会把你要回来。你是谁?”
“臭佬,老爷。我是您的人。我是臭佬,臭佬臭佬,决不逃跑。”
“的确如此。等我父亲带你回来,我会再要你一根指头,不过我让你自己选是哪根。”
泪水不争气地滚下脸颊。“为什么?”他哭问,嗓子已经哑了,“我从没请求他带我走。您说什么我就做什么,忠心耿耿,忠心不渝,我……求求您,不要……”
老爷扇了他一耳光。“带他走,”拉姆斯告诉父亲,“他连人都不是,这味道让我恶心。”
他们走到外面,月亮已爬上荒冢屯的木制城墙,风刮过镇外的起伏原野,发出寂寥的回响。海伍德·史陶的小家堡修在镇子东门边,距荒冢厅不到一里路。波顿公爵给他一匹马:“你能骑吗?”
“我……老爷,我……我想我能。”
“沃顿,扶他上马。”
尽管卸去了镣铐,臭佬行动起来仍像个老人。肌肤松松垮垮地搭在他的骨头上,酸埃林和骨头本说他时常打摆子。至于气味……连牵来给他骑的母马都受不了他的气味。
好在这是匹温驯的马,它也知道去荒冢屯的路。骑进东门后,波顿公爵骑到他身旁,卫士们则谨慎地保持距离。“你要我怎么称呼?”公爵大人问,他们踏在荒冢屯笔直宽阔的街道上。
臭佬,我是臭佬,臭遗万年,凄楚懊恼。“臭佬,”他说,“如果老爷愿意这么叫的话。”
“佬爷。”波顿的嘴唇打开了一条缝,路出四分之一寸的牙齿——也许这就是他的笑容。
臭佬弄糊涂了。“老爷?我是说——”
“——老爷,得换成‘佬爷’。你说的每个词都在暴露你的出身。既然你把自己看成是蠢笨的农民,那就得嘴里含着一团泥似的说话,吐词也不能太清晰。”
“遵命,老……佬爷。”
“好多了。但你还是太臭。”
“是,佬爷。求您原谅,佬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