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两位特殊的人证(第6/8页)

“然则本月初三深夜,我原打算去替张寺丞家散财,却被巡行差役撞见,从我身上搜出石灰,将我抓入府衙司理狱审问。这位韦应奎韦大人,是府衙的司理参军,整日对我严刑拷打,我虽不承认自己是‘我来也’,可这种活罪,我却不愿受。初四夜里,待韦大人离开司理狱后,我叫来了狱吏冯禄,悄悄跟他说:‘我知道如今我没法开脱罪名,但也希望在这狱中好过一些。我以前偷了不少金子,藏在保叔塔五层最里侧的灯龛里,你可以去取来。’冯禄说保叔塔出入之人甚多,怎么可能有人把金子藏在那上面,说什么也不信。我说:‘你负责看守我,我故意骗你,岂非自讨苦吃?你不用怀疑,尽管去。保叔塔虽然白天人多,夜里却人少,你只需入夜后装作去点塔灯,在灯龛里仔细一找,便能找到。’冯禄嘴上说着不信,其实早已动了心,当夜便按我说的去做,果然得了不少金子。他很是高兴,第二天回到狱中,偷偷带了酒肉给我。

“我见冯禄已经上钩,于是趁没人时又把他叫来,对他说:‘我还有一个坛子,装着许多银器宝物,藏在侍郎桥头的水中,你可以再去取来。’他不再怀疑,问我道:‘侍郎桥那地方是闹市,白天夜里都是人,我怎么取得了?’我问他家在何处,他说了住址,那地方离侍郎桥不远。我问他家中有没有妻子,他说有。我便说:‘换了是我,便叫妻子用箩筐装着衣服,假装到桥下浣洗,找到水中坛子后,悄悄放入箩筐,用衣服盖住,便可以拿回家去。’冯禄按我说的去做,果然又得了一笔横财,第二天又给我带了酒肉,还悄悄跟我说,韦大人险些因为太学岳祠的案子丢官,说我一天不认罪,韦大人便会折磨我一天,直到我屈打成招为止,劝我还是及早认罪,免受那皮肉之苦。我自有出狱妙计,只是笑而不答。

“到了初六夜里,三更天时,我又叫来冯禄,对他说:‘我想出去一趟,四更天回来,决不连累你。’他当然不肯答应,我便拿他收受贿赂之事威胁,道:‘倘若我食言,一去不回,你顶多因囚犯越狱落个失职之罪,但我给你的金子银器,足够你花销一辈子了。倘若你不依我,我便告发你收受贿赂,到时可就不是失职那么简单了,恐怕还会充军流放,得到的那些金子银器也会被罚没,只怕到时候你更后悔。’冯禄怕了,犹豫再三,最终打开枷锁,拿狱卒衣服给我换上,偷偷放了我出去,叮嘱我一定要回来。

“冯禄虽不是什么好人,但我答应别人的事,从未食言过。我把没做完的事情做了,潜入张寺丞家,偷了一大包财物,用石灰在墙上留下‘我来也’三字,又把财物散给穷苦人家,赶在四更天前回了司理狱。张寺丞家被盗,自然会到府衙报案,大盗‘我来也’仍在外面行窃,一直被关在狱中的我,自然就不是‘我来也’了。”

叶籁这番话细细道来,各种关节极为翔实,公堂内外众人听得,再无怀疑,知道他便是名噪全城的大盗“我来也”。

宋慈听着叶籁的这番讲述,脑中不由得浮现出昨晚发生的事。昨晚刘克庄赶到朱氏脚店,带来了叶籁,说要见他。叶籁见到宋慈后,说自己改变了主意,愿意当堂做证。刘克庄直到那时才知道叶籁便是大盗“我来也”,吃惊之余,试图阻拦叶籁这么做。叶籁之前在司理狱中受了那么多严刑拷打,始终不承认自己是大盗“我来也”,倘若当堂做证,等同于自认身份,他势必被抓回司理狱中,各种酷刑折磨定然少不了,还会连累父亲叶适声誉受损。可他有感于宋慈在望湖客邸当众揽下一切罪责的大义,不愿再缩手缩脚地隐藏身份置身事外,说自己决心已定,让刘克庄不用劝他。这才有了今日叶籁现身公堂、当众做证一事。

韦应奎听完叶籁所述,不由得想起叶籁在司理狱中时,曾说自己一二日内便能被释放出狱,当时他还觉得奇怪,却没想到背后竟是这么回事,心道:“好你个冯禄,吃里爬外的东西,竟敢背着我收受犯人贿赂,私放犯人出狱,看我回头怎么收拾你!”

“啪”的一响,赵师睪猛地拍击惊堂木,喝道:“来人啊,速将这盗贼拿下!”

叶籁敢承认自己是大盗“我来也”,便没打算作抵抗,任由几个差役将自己拿了。

等到叶籁被几个差役拿下,反剪了双手无法动弹时,赵师睪才道:“你就是一个盗贼,有何资格当堂做证?一个盗贼口中说出来的话,岂可用作证词?”他不知道叶籁要如何做证,但心想叶籁腊月十四身在望湖客邸,只怕是亲眼见证了某些事,这些事一旦说出来,势必对韩?极为不利。他肥厚的手掌一挥,道:“将此贼押入司理狱,听候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