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时光重现(第2/2页)

但老邬抢先一步,先看到七年前的自己。

披散的秀发,发髻上的小草莓发夹,紫红色吊带裙。

她喜欢那个时候的自己。

那么清晰的,透明的,不着一点淤泥,太阳照在身上,仿佛能穿透身体而过。

就像那年时光,与他爱情。

她仍是爱他。

从看到他的第一眼,听他自我介绍说叫做任战开始,她的神智就渐渐起清醒。她和他发过的每一条条短信,里面的内容,她都逐渐记起。

那时候她曾怀疑的,怄气的,担心的,又不明所以的,现在都有了解释。

第一次不明失联,是因为手机快没电了。自己在小市场给他留下充电线,他就顺利拿到了。

第二次在某个晚上突然不回短信,他说是有了紧急任务,其实是被泥鳅刺伤了。

第三次自己故意给他吃下许多退烧药,想把他困在医院,从而改写第二天约会的事实,但他仍是从医院里逃了出来,坚持赴约。

而第四次,他总是找借口说的“不爱吃”现在也都证实了,就是食物过敏,确凿无疑。

时光交错着,颠过来又倒过去,就像同一部片子用不同的语言配了音,在你面前连续播放好几遍。有的是真相,有的是谎言。

她轻轻推门,看着白墙上鲜明而灰暗的唇印,又看着床上陷入熟睡的英俊的男人。

白痴,你要的这个爱情不可能圆满。

因为接下来的台本,我全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