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东南的和平公约(第2/3页)

由于江浙和平公约的影响,皖浙两省,亦酝酿签订和平公约,浙江商会会长金百顺和安徽士绅余诚格是这个运动的中心人物,经两省绅商半月余的奔走,在杭州和蚌埠两地向省当局恳切要求,于贿选后终告实现。

10月8日皖浙和平公约签订,其条文如下:

(一)皖浙两省因时局不靖,谣言纷起,两省军民长官同有保境安民之表示,但尚无具体之公约,仍不足以镇定人心。爰请两省军民长官俯从民意,仿照苏浙和平公约成案,签订公约,保持两省和平。

(二)皖浙两省辖境毗连之处,所属军队,各仍驻原防,保卫地方,免生误会。

(三)皖浙两省军民长官负责不令客军侵入,或驻扎两省区域,防止引起纠纷。

(四)此项公约经皖浙两省军民长官之同意,签字盖印后,由两省绅商公证宣布,以昭郑重。

马联甲、陈调元、卢永祥、张载扬。

皖浙公约签订后,旅北京的赣人吴绮由京南下,从事家乡的和平运动,进行赣浙和平公约,邀约赣省与浙省有关系的人士吴钫、夏敬观一同进行,而在浙江方面,商会中亦有很多人加以赞助,12月6日赣浙和平公约亦告签订,全文如下:

(一)近因时局未定,浙赣壤地毗连,两省绅民均希望两省长官以保境安民为职志。虽地方各形安谧,但未有一种确实表示,仍恐不足慰安人心。自苏浙倡和平公约之举,浙皖踵行,群情允协。浙赣谊属辅车,事同一体,爰由两省绅民公同吁请两省军民长官俯顺民意,援照成案订立公约,永保和平。

(二)此项公约以各守疆土不相侵越为限。凡浙赣辖境毗连之外,原驻军队,仍各驻原防,保卫地方。

(三)此项公约缔结后,如遇有客军侵入两省区域以内,应由两省军民长官各自负责,设法防止。

(四)此项公约经浙赣两省军民长官之同意,签字盖印后,由两省绅民公证宣布,以昭信守。

中华民国十二年十二月六日蔡成勋、卢永祥、张载扬。

浙江既已和江苏、江西、安徽三省分别签订和平公约,还有福建的孙传芳未同意签署,福建和浙江的绅商虽然努力奔走,可是孙传芳却有他个人的看法。孙说:“订立和平公约简直就是疆吏联盟,目无中央,我不能这么做,除非经由中央批准,才能照办。”

孙的态度虽然令人失望,其实各省签了和平公约又有什么保障,签与不签还不是一样。

在和平公约签订期中,和平空气并不浓厚,很多小问题都使和平气氛改变。尤其是12年10月10日曹锟就任总统后,浙江立即宣布与中央停止公文往还,以显示其不承认曹锟总统的立场,这是江浙公约签订后50余天的事,那时皖浙、赣浙公约还未成立。

11月10日淞沪警察厅长徐国梁被刺,第二天去世,凶手李达生当场捕获,自称系为韩恢报仇,可是直系却指这是浙方所指使,因为徐国梁和浙方不睦。

徐国梁之死,又引出了一个新问题,就是淞沪警察厅长的继任人选问题。何丰林委令警署总务科长陆荣钱接署,而南京齐燮元、韩国钧则要申振刚继任,宁沪之间电文交驰,互相争执,江苏方面所支持的申振刚终于不获到任。这当然是有历史渊源的,从袁世凯时代起,上海就划在浙江势力范围内,冯国璋在江苏督军时力争无效,李纯继任苏督也争不到,齐燮元自然更争不到,由此可见苏浙两省的积怨,上海是一个焦点。

12月上旬在上海集议的各省和平代表有邀卢永祥和齐燮元到上海会晤的酝酿,希望因为两人面对面谈判,解除许多不必要的误会。可是由于淞沪警察厅长问题不能解决,遂使卢、齐会面不能成为事实。

卢、齐不能会面,战争阴影为之扩大,一时战争谣言又启。传说太湖附近苏浙军队陆续增防,同时由于闽军北移,浙边温处两州又告警,杭州方面要人和富商的家眷都纷纷迁到上海,一时人心惶惶。

这时,中外所瞩目的,是虎踞洛阳的吴佩孚,大家都知道吴佩孚对曹锟贿选总统是不赞成的,因此对当前的局势另有一套看法和做法,据说吴自曹锟就任总统后,对皖系态度为之改变,有尊段联卢以牵掣齐燮元的迹象,同时还电令孙传芳阻止攻浙。

所谓吴佩孚联卢事,是因为吴曾派张之杰、何雯之先后携吴的亲笔函到杭州与卢密谈。吴和卢早年曾在北洋军第三镇共事,当吴还是下级军官时,卢已是中级军官了,两人有这段渊源,所以搭线很容易。

齐燮元因为吴佩孚态度而大为不满,自曹锟就任大总统后,吴佩孚升任直、鲁、豫巡阅使,齐燮元也升任苏、皖、赣巡阅使,王承斌兼任直隶督军,彭寿莘帮办直隶军务,萧耀南升任两湖巡阅使。齐既然和吴地位相等,吴、齐之间的不快,也是直系的内忧,于是北京派吴毓麟南下疏通,促请吴、齐之间达成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