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李鸿章之末路(第4/5页)
第一条 俄国交还满洲给中国,行政方面的事情,按照原有的规定办理。
第二条 俄国留下军队保护满洲铁路,等到地方平静后,同时本条约的关键四条一概履行后,开始可以撤军。
第三条 如果有事变发生,俄国将这些军队协助中国镇压动乱。
第四条 如果中国铁路(注:怀疑指向满洲铁路)未开通期间,中国不能驻扎军队在满洲。即使有一天或许可以驻扎军队,其数目也必须与俄国协定,并且禁止运输武器到满洲。
第五条 如果地方大官处理各项事务,不合乎法律规定,就必须由俄国所请求,将这些官员革职。满洲的巡察兵,必须与俄国相互协商,确定其人数,不能任用其他国家的。
第六条 满洲、蒙古的陆军、海军,不能聘请其他国家的人训练。
第七条 中国应该将旅顺口北部金州的自主权利放弃。
第八条 满洲、蒙古、新疆伊犁等地方的铁路、矿山,以及其他的利益,除非得到俄国的许可,否则不能让给其他国家;即使中国自己治理,也必须要经过俄国的允许。牛庄以外的土地,不能租借给其他国家。
第九条 俄国所有的军事费用,一切都由中国支付。
第十条 如果满洲铁路公司有任何损害,中国政府必须与该公司商议。
第十一条 现在被损坏的东西,中国应该给予赔偿,或者用全部利益,或者用一部分利益作为担保。
第十二条 允许中国从满洲铁路的分支修一条铁路到北京。
这个条约的草稿一公布,南方各省的官吏百姓特别激愤高昂,都通电前来阻止,有的人公开演说,联名上书来抗争。而英美日等国也都在各自的舆论中纷纷开口,势要干涉此事。俄国使节迫不得已,自己让步。经过几个月,又继续修改条约,如下:
第一条 同上
第二条 同上
第三条 同上
第四条 中国虽然可以在满洲驻守军队,但是军队人数的多少,必须和俄国协商。俄国规定的数目,中国不得反对,但是仍不能运输武器到满洲。
第五条 同上
第六条 删
第七条 删
第八条 如果在满洲企图开矿山、修铁路以及其他各项利益的东西,中国除非与俄国协议,否则不允许将这些利益许诺给其他国家的人民经营。
第九条 同上
第十条 同上,并追加“这是驻扎北京的各国家公使协议,而为各国所采用的方法”字样。
第十一条 同上
第十二条 中国需要从满洲铁路的支路修一条到直隶疆界的长城的铁路。
到这时,李鸿章的病情已经极为严重。李鸿章以八十高龄,久经患难,现在已垂垂老矣,又遇上这种变故,忧郁劳累,积劳成疾,已经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的了。这年以来,他的肝脏疾病加重,时常大发脾气,有时像发了狂一样。加上俄国使臣助天作恶,每天恐吓、催促,令他难以忍受,等到听说徐寿朋的死讯,他用手按压着胸口吐血,最终走到了人生的终点,于光绪二十七年(一九〇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在京师的贤良寺去世。听说他逝世的前一个小时,俄国使臣还来催他画押。最终他死了后这个条约没有订立,现在把它托付给了庆亲王、王文韶。李鸿章临终前不曾说到家里的事,只咬牙切齿地说:“可恨毓贤误国到现在。”随后又长叹说:“太后、皇上不肯回宫啊。”随后闭上双眼逝世了,享年七十八岁。在西安的政府得到电报,整个宫廷震惊哀悼。第二天皇上发布诏令:
我恭敬地尊奉太后旨意。大学士、一等肃毅伯、直隶总督李鸿章,见识宏大,谋略深远,才干过人。由翰林出身建立并且率领淮军,铲平太平天国、捻军等战乱,立下的功劳非常大,朝廷深深感受到他的恩德,晋封为伯爵。辅佐朝廷,服务国家,又任命他为直隶总督兼任北洋大臣,他能够挽救艰难的朝廷,议和中外,熟练老成谋划国家,为国家的长远打算。去年京城的动变,特别派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与各国使臣妥善订立和约,都合乎时宜。本来想等到大局全定之后给予嘉奖,却突然听到他匆匆去世的消息,我深感震惊。对于李鸿章特别加恩,按照大学士标准赏赐抚恤,赏赐陀罗经被下葬。派恭亲王溥伟带着十名侍卫,前往祭奠。赐予谥号文忠,追赠为太傅,晋封一等侯爵,入祀贤良祠,以表示真诚思念忠臣的心意。其余葬礼上的礼节,会再有其他的旨意。钦此。
后来又赏赐白银五千两办理丧事。奖赏他的儿子李经述为四品京堂,承袭李鸿章一等侯爵的爵位,李经迈赏给京堂候补官员,其余的子孙,奖赏不等。赐给在天坛、地坛祭祀的待遇。又命令在他的家乡以及立功的省份还有京城建立专门的祠堂,地方官员每年按时祭祀,列入国家的祀典。朝廷用来回报他的荣誉待遇也算得上到了极点。而这一代风云人物,竟然随着北洋舰队、津防练勇,与这个世界和国民永远地告别了。我听到他的死讯时写了一副挽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