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搞经济改革一定要精打细算(第5/6页)

到雍正九年时,清查工作才结束,从康熙五十年到雍正四年,江苏总计欠银一千零十万两,其中被官吏和豪族侵蚀的有四百七十二万两,接近一半。雍正决定,官吏和豪族欠的在十年之内还清,民间欠的在二十年内还清。

福建省的积欠要少很多,只有四十四万两,其中民欠的有三十三万两。雍正也派遣钦差大臣专门处理此事,在福建,积欠和亏空同时处理。后来,福建省出现了灾荒,民间欠收,雍正格外开恩,不再追究积欠。

山东省的积欠相对较多,有三百万两,这笔钱直到雍正死还是三百多万两,乾隆即位之后,免除积欠,山东人民欢呼。

各省都有积欠,数量却有很大的差别。积欠者几乎囊括了当时社会的各个阶层,有官僚,有大地主,也有中小地主,还有自耕农。在清查积欠的过程中,雍正也区别对待,官吏的属于侵欺、地主的属于包揽、平民的属于民欠。雍正打着惩治贪官污吏的幌子执行这项政策,其实是掩人耳目,在积欠这事上,民欠的数额最大,所以这项政策的主要对象还是平民。

当时很多人逃税,逃税的方式是隐瞒田产。对此,雍正是无法容忍的,他接受田文镜的建议,在河南率先推出自首隐田政策。所谓自首隐田政策就是鼓励民间自首,报出自己隐藏的田产,只要你自首的,以前隐藏的税粮不用交,对于失于考察的官员也不查办,从今以后,你按规定缴税就行了。如果不自首,结果却被发现了,那就要进行严厉惩治。

这个政策的效果立竿见影,跟田文镜的大力执行有关系。雍正所作的这一切,根本的目的还是为了增加清廷的财政收入。

货币政策

古代很多皇帝不懂经济,雍正可能是一个例外,雍正当然也没有学过什么经济学,只不过他是一个细心的人,平时喜欢思考,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一些独到的经验。

清朝跟其他朝代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它并没有非常明显地排斥商人,这跟商人对清朝的江山的贡献是分不开的,因此,清政府始终把商业看成是财政的一块大蛋糕。

清朝商业相对比较发达,所需要的货币就更多,当时很少有纸币,主要是铜钱、银子、黄金。最主要的流通工具是铜钱和白银,不过当时铜矿严重不足,导致钱币很少,流通出现了困难。根据供求关系,这势必导致铜贵银贱的现象。本来,根据清政府的规定,一两银子值一千文铜钱,但实际上换不了这么多。

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将会导致货币的混乱,雍正也作出了一些努力,但没有收到很好的效果。

雍正九年,京城钱价昂贵,户部尚书建议国家出钱,用九百五十文换一两银子,等以后经济发展了,就用一千文兑换。这其实是调整比例,努力做到一两银子值九百五十文。可惜,这个数字跟市场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当时一两银子大概只值八百多文。

任何时代都会有假币,尤其是在钱不够用的时候。古代铜钱并非全是由铜制成,通常会混合一定比例的铅。加入铅之后,钱就更坚固,拿在手里也更沉一点,学过化学的人都知道这点。康熙制造的铜钱铜与铅的比例是六比四,质量相对较高,雍正制作的钱比例是五比五,质量相对较差,而且上面的字明显更模糊一些,看上去有些像假钱。这无疑给制造假钱的人机会。

当时的假钱也是用铜做的,不过很轻,质量也很次,铸字更加模糊。当时有一种沙板钱,里面铅多铜少,比官方的制钱要小,更薄,上面有许多小砂眼,所以叫做沙板钱。这些劣质的假钱,在一千文中掺入三四十枚,居然可以合法地通行。

当时由于铜钱短缺,造假钱有暴利,如果不遏制这股不正之风,货币市场就会陷入混乱。雍正二年,沧州步军统领衙门查获了刘七等人的铸钱案。

私铸钱扰乱货币市场在当时显得尤为严重,因为清政府垄断了造钱业,所有铜矿都不允许私人开发。这些造假钱的人得不到原材料,唯一的办法就是熔化制钱来打造成本更加低廉的假钱,这么一搞,制钱会越来越少,私铸钱的市场就会越来越大。

为了整顿货币市场,雍正必须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他禁止使用铜器,收集铸钱原材料。四年,雍正下令,除了乐部必需的铜器之外,一概不允许用铜器,有铜器的必需交给官府,然后官府给你一定的补偿。如果有违令的,将治罪。九月,雍正又下令,只有准三品以上的官员才能使用铜器,其他人一概不准使用,拥有铜器的人,三年之内必需上缴(有偿)。十二月,雍正亲自带头交出铜器,表示以后宫中不使用铜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