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河船中的秀女(第24/44页)
尽管帝国的南方没有发生任何动荡的苗头,但是长江江面上还是出现了异常,引起异常情况的是英国人。
1900年中华帝国的长江两岸是英国商人的巨大“市场”,因此北方义和团的举动引起了英国人的极大恐慌,他们认为帝国北方农民们的造反队伍如果向南开进,将严重危及英国在帝国南方地区的商业活动。于是英国政府决定向长江派遣军舰,以保护英国在长江流域的“特殊利益”。朝廷宣战的前四天,即6月17日上午,英国驻汉口代理总领事法雷斯奉英国外交大臣的指令去见湖广总督张之洞。法雷斯说的话令张之洞立即警惕起来。法雷斯说:“如果长江流域发生动乱,英国政府可以提供切实的军事援助。”(何文德:《中国海关与义和团运动》。)这个外交辞令的含义很明白:如果义和团蔓延到长江流域,洋人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英国将向这个地区出兵。张之洞立即回答:如果需要援助的时候,会和英国领事协商的。但是,这里不会发生什么严重的事情——帝国的湖广总督张之洞回答的含义也很明确:他有能力防止义和团在此地的蔓延,不需要英国人的一番“意”。帝国的南方官员不愿意看到英国军舰深入长江水道,因为此先例一开,各国军队就会随之蜂拥而至,那样帝国整个国家的政治利益和商业利益就会受到威胁。
张之洞随后立即给两江总督刘坤一发了电报,在两人的观点达成一致后,他们联名致电中华帝国驻英国大使,请他转告英国政府:中国自己有足够的力量维护长江流域的安全。若英国一旦派军舰进入长江,定会引起中国百姓“惊谣生事”,那样的话各国“援照效尤,更难收拾”。
必须寻找出一个令双方都感到安全的办法。张之洞在先前给英国领事的电报中第一次提出了“互保”的概念:“我湖北已添重兵,贴出告示,严饬各州县,禁谣拿匪,敢有生事者,立即正法,所有洋商教士,有我力任保护!”
这就是后来演变成著名的《东南互保章程》的发端。所谓“互保”,简单地说便是:帝国南方官员绝不支持义和团杀洋人的举动,不承认帝国政府对各国《宣战诏书》的合法性,并且会采取各种措施保护洋人在华的安全和利益;洋人不得在帝国南方采取包括军事攻击在内的任何过激行为,必须遵守帝国的法律和道德礼仪,和中方以和平状态进行正常的商品贸易。
普天之下,皇土之上,帝国的官员曾几何时敢说朝廷的诏书不合法?而现在,帝国南方的封疆大臣要联手保护帝国东南的安全和利益,为此他们不惜抗旨!
大理寺卿、时任帝国电报局督办的盛宣怀由于职务关系,最先看到了朝廷指示南方各省大员“召集义民”的命令。盛宣怀竟然把朝廷的电报扣押下来,然后立即给李鸿章发了电报。
这是一封极其重要的电报,它不但准确地预测了帝国政局发展的未来,而且首次提出了“联络一气,以保疆土”的建议:
千万秘密。廿三署文,勒限各使出京,至今无信,各国咸来问讯。以一敌众,理屈势穷。俄已据榆关,日本万余人已出广岛,英法德亦必发兵。瓦解即在目前,已无挽救之法。初十以后,朝政皆为拳匪把持,文告恐有非两宫所出者,将来必如咸丰十一年故事,乃能了事。今为疆臣计,各省集义团御侮,必同归于尽。欲全东南以保宗社,诸大帅须以权宜应之,以定各国之心,仍不背廿四旨,各督抚联络一气,以保疆土。乞裁示,速定办法。(《李鸿章全集·电稿》,卷二十二。)
李鸿章立即把这封电报转给了刘坤一、张之洞。
6月21日,令南方官员和洋人们都感到惊慌的消息传来:帝国政府宣布自即日起与各国正式进入战争状态。帝国的南方官员立即用电报紧急磋商,最后达成这样的看法:朝廷的决定是在“暴民胁迫了政府”和“朝廷里出了拳党”的情况下做出的,《宣战诏书》的颁布“绝不是皇上的本意”。张之洞立即给朝廷打电报,要求朝廷“命令董福祥军不得乱动”,“严密保护使馆和使馆人员以及外侨的生命财产安全。”张之洞提醒朝廷,在此千钧一发之际,“只有保住使馆才有挽回局势的可能”。
然而,就在帝国南方的大员们猜测朝廷的《宣战诏书》是否有效和自己应该采取的应对措施的时候,朝廷要求各省立即派遣兵力“北上勤王”的圣旨到了。面对上面盖有皇帝玉玺的圣旨,官员们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对《宣战诏书》的表态只是态度,现在朝廷要让他们行动了。帝国官场的常识是,官员可以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甚至可以消极怠工,可以以私误国,帝国的官场从没把这些这些“小节”放进官场道德的范畴中去;但是,自古以来,帝国的官场决不允许抗旨——“旨”这个汉字在中国有一种威严的氛围,它的含义已经超出了“皇家文书”的字面解释,而成为“不得更改”的代名词。在帝国,是否“遵旨”是衡量一个官员是否“道德圆满”的最基本的也是惟一的标准。一个帝国的官员如果公开宣布他要“抗旨”,不要说他的脑袋用不了多久就要搬家,就是周围的人以及身后的历史对他吐出的谴责的唾沫也会把他淹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