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兄弟下毒,李世民吐血(第2/3页)

也许就是在近臣的如此游说之下,李渊感到此事非同小可,于是暂时中止了命秦王赴洛阳的计划。

以上就是毒酒事件及其余波。

许多学者认为夜宴一事疑点太多,不足采信,很可能是出于贞观史臣的虚构。综合怀疑论者的看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当时太子与秦王已成水火不容之势,双方剑拔弩张,冲突不断,怎么可能聚宴饮酒?

二、即便太子为了谋害秦王而故意设下鸿门宴,可秦王明知太子有不轨意图,为何还敢去赴宴,并傻乎乎地喝下毒酒?

三、就算秦王去了,酒也喝了,可为何“吐血数升”而不死?莫非堂堂皇太子精心准备的毒药竟然是假冒伪劣产品?

四、按《通鉴》记载,毒酒事件是在“太白经天”的六月初一之后的,也就是说,此事发生的时间不会早于六月初一。而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六月四日玄武门之变就爆发了,那么,李世民怎么可能在中毒吐血的短短三天后就能生龙活虎地发动政变,并力挽强弓射杀太子呢?这实在有些匪夷所思。

既然疑点这么多,那么毒酒事件果真是虚构的吗?

我们的答案是:未必。

上述质疑也并非无懈可击,值得推敲。由于除了两《唐书》和《资治通鉴》,没有更多的史料可资辨别此事的真伪,所以,我们只能从常识和逻辑的角度来进行相关的考察和推论。

第一,中国人最讲究面子,即便是在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中,表面上的东西也是要维持的;背地里越是斗得不可开交,面子上越是要装得若无其事,甚至还要比平时显得更为友善。这在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中屡见不鲜,不足为奇。所以,李建成和李世民在当时的情况下聚宴,就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第二,既然已经赴宴,李世民就没有不喝酒的道理。即便他怀疑李建成会在酒中下毒,那也只是怀疑而已,连兄长请客的酒都不敢喝,岂不是要让人耻笑?依照李世民倔强而果敢的个性,这顿酒他非喝不可。联系此前的胡马事件,以李世民对马术的精通,他未必看不出李建成给他的是一匹野性未驯的烈马,但他还是若无其事地骑了上去。由此可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正是李世民的一贯性格。

第三,李建成即使是想毒死李世民,估计也不敢让他死在自己举办的酒宴上,因为这无异于明目张胆地谋杀。在当时高祖仍然想把一碗水端平的形势下,李建成这么做对自己也是不利的。即使他真杀了李世民,毒死自己亲弟弟的罪名也不小。当初他阻止李元吉在齐王府行刺李世民,也是相同的道理。对于在斗争中一直占据优势的李建成来说,应该不至于出此下策。所以,比较有可能的一种情况是:李建成确实下了毒,但不是什么假冒伪劣产品,而是一种药性缓慢发作的毒药,也就是能够对李世民造成重大内伤但不会令其当场毙命的毒药。对李建成而言,最好的结果就是让李世民在中毒的几天或者一段更长的时期后身亡,这样一来不但能达到目的,而且能最大程度地洗清嫌疑,至少也能淡化杀人的罪名。而李世民最终之所以安然无恙,或许就是这种缓发型的毒药在药性和剂量上比较难以控制,因而未足以令他毙命。

此外,还有另一种可能,那就是李世民对这场鸿门宴早已心存警惕,所以只喝了极少量的酒。并且,也有可能事先准备了解药,中毒之后在第一时间服用,从而极大地减轻了中毒症状,保住了性命。

第四,这个事件的发生时间真的是在武德九年六月初一吗?

其实这一点历来就遭到普遍怀疑。因为《资治通鉴》把此事放在了“太白经天”之后,所以人们习惯上认为此事是发生在六月初一晚上,但是除了《通鉴》之外,两《唐书》都没有记载具体日期。所以我们认为,此事有可能是发生在玄武门之变的半年之前,也就是武德八年的年底。理由有三:

首先,按照两《唐书》,此事都是直接记载在“杨文幹事件”后面的,并且《旧唐书》正是在毒酒事件叙述完后,才出现“九年,突厥犯边”等语,而《新唐书》的记载顺序也与此相同。这里关键就是“九年”这个时间标志。如果《旧唐书》也认为此事是发生在武德九年六月初一,那么这个“九年”就应该冠于毒酒事件之前,而不是放在毒酒事件之后。所以,这就让我们有理由相信:此事极有可能发生在武德九年之前。

其次,按《资治通鉴》记载,从六月初一的“太白经天”到六月四日的玄武门之变,其间连续发生了张亮事件、毒酒事件以及太子和齐王收买、陷害、斥逐、争夺秦王府文臣武将的一系列事件;而后又是乌城战报、齐王兼并秦王府将士、昆明池政变未遂等事件,继而才有秦王府一干心腹将吏力劝秦王动手的那一幕,最后才是玄武门的流血政变……在短短三四天之内居然发生了这么多重大事件,这似乎不太符合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