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后现代主义设计运动(第3/30页)
比贝聿铭年轻的建筑家中,也依然有不少对现代主义持坚决维护的立场。如美国建筑家理查德·迈耶(Richard Meier, 1934— ),一直坚持现代主义的原则。1998年,他在洛杉矶完成的造价接近10亿美元的“保罗·盖蒂文化中心”(Paul Getty Culture Center),被称为“新包豪斯主义”或者“新现代主义”的代表作品,而且被美国权威的评论家罗伯特·休斯将其与佛兰克·盖利(Frank Gehry, 1929— )的解构主义杰作——西班牙毕堡的“古根海姆艺术博物馆”相提并论,称为20世纪末叶最重要的两个建筑。可见现代主义不但在文化、思想界仍具有活力,在建筑界也能够穿越整个后现代主义时代,在狭义的后现代主义建筑风格已经走向消亡的时候,反而以其单纯的、强有力的面貌继续发展。可以肯定,新现代主义在21世纪将会继续得到发展。
(二)后现代主义理论的重要议题
1.建筑的意义和意义的表达
在后现代主义建筑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和发展中,建筑的意义和意义的表达是一个与历史主义、现代主义同样重要的议题。
在讨论建筑的时候,必然会遇到建筑的三个基本要素问题:风格(Style,或译为“类型”)、功能(function)和建构(tectonics)。这三个基本要素,早在罗马时期的建筑学,比如维特鲁威(Marcus Vitruvius Pollio)的《建筑十书》(The Ten Books on Architecture )中就不断以不同的名义表现出来。对于诸如美观、理想形式、实用性、适合性、坚固性等内容的讨论,其实都是围绕这三个基本要素进行的。
从建筑发展的历史来看,风格或者类型是讨论得最多、最集中的一部建筑史,基本是一部风格史或者建筑类型史,而对于建筑的其他两个因素——功能和建构,则常常是作为讨论风格之后的补充而已。风格代表了时代,记录了历史的发展和演变,风格也是建筑视觉经验的中心。而功能是具体使用建筑的人才能体会到的,建构则更不引人注意,即便注意到,也往往会被当作风格因素来看待。
后现代主义建筑正式登场——菲利普·约翰逊和AT & T大楼登上『时代』周刊封面。
理查德·迈耶设计的保罗·盖蒂文化中心。
风格或者建筑的类型是传达意义的核心内容,但是如果没有功能,没有构造,也就没有风格或者类型可言,因此建筑意义的传达是由三个因素互相配合而实现的,缺一不可。建筑理论界有些人集中讨论风格、建筑类型,而忽视了其他两个因素的重要性,现代主义则反其道而行之,专注于功能和构造,并且视功能和构造本身即为一种风格,刻意否定装饰,刻意反对提倡风格,从而形成独立的、功能主义的、构造性的风格,形成现代主义建筑类型。这是建筑上的一个重大突破,使建筑意义的传达变得更加透明、明确和准确。
建筑的功能传达是现代主义设计最注重的问题。在现代主义建筑理论看来,功能是具有科学性的,同时也具有理性特征,而不是简单的、无缘无故的美学范畴的内容。现代主义建筑的意义不是预先通过形式来设立的,而是通过构造、功能性的完成而自然形成的。因此,现代主义建筑意义的传达,其实并非仅靠建筑本身,而是通过现代主义建筑组成的都市所形成的文化传达出来的,与其他类型的建筑不得不刻意以建筑形式本身来传达意义很不一样。那些主张现代主义继续发展的泛义的后现代主义理论家,对这点均非常强调。比如彼得·艾森曼(Peter Eisenman, 1932— )提出的“后功能主义”(Post functionalism)、冈德索纳提出的“新功能主义”(Neo-functionalism)都注意到这一点。在一些同类型的理论家的著作中,比如伯纳德·屈米(Bernard Tschumi, 1944— )的《建筑和限度》系列论文(Architecture and Limits series )和《建筑与分离》 (Architecture and Disjunction ),以及翁贝托·埃可(Umberto Eco, 1932— )的《功能与记号:建筑语意学》(Function and Sign: Semiotics of Architecture )等,都可以看到对现代主义意义传达的这个宏观看法。
后现代主义的理论对于这三个因素具有独特的提法,认为风格通过使用与功能结合,通过结构和建构结合,并由此形成以研究风格和建筑类型为核心的理论体系——“类型学”(typology)。后现代主义的一些理论家都把对建筑类型的研究视为研究的中心,德里达认为类型研究是“建筑中的建筑”,就好像研究语言的深层结构一样具本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