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第2/3页)
金培尔的另一部著作《中世纪的机械》使我懂得,中世纪是一个高科技迅速创新的时代。其间,水力磨坊在工业上得到多方面的广泛应用。之后,我又对中世纪的普通生活产生了兴趣。而且,我渐渐明白:对于中世纪的人们而言,修建大教堂何以成为顺理成章之举。
解释起来并不简单。有些类似设法理解二十世纪的人们为什么花费那么多的钱财去开发太空。在这两种情况中,都有一整套势力网在起作用:科学上的好奇,商业上的利益,政治上的敌对,以及普通百姓精神上的向往。依我之见,只有一个途径来全面绘制那一套网络:写一部小说。
在一九七六年的某个时候,我拟出了这部小说的提纲,并写下了大约四章的文字。我把提纲和书稿寄给我的代理人阿尔·祖克尔曼,他回信说:“你创作了一幅花团锦簇的地毯。你所需要的就是一系列相互关联的动人的情节。”
回顾起来,我能够明白,我在那二十七岁的年龄,是写不出这样一部长篇小说的。我就像是一个学习水彩画的小徒弟,却在准备一大幅绘制油画的画布。公平地说,这样一部主题的作品应该是长篇巨著,涵盖数十年,还要形象地展现中世纪欧洲的伟大气概。而我正在撰写的却是相当平淡无奇的作品,而且即便如此,我也没掌握其写作技巧。
我搁置了大教堂的小说,另辟蹊径:关于二战期间一名德国间谍在英国活动的惊悚小说。所幸,那样的创作我还得心应手,这部名为《针眼》的小说成为我的第一部畅销作品。
下一个十年期间,我就写起了惊悚小说,但我继续参观大教堂,而且始终未忘创作一部大教堂题材小说的念头。我在一九八六年一月完成了我的第六部惊悚小说《与狮同眠》之后,便重操旧题。
我的出版商惴惴不安。他们想要的是另一部惊悚小说。我的朋友们也忧心忡忡。他们深知我喜欢成功。我不是那种作家,逢到失败就会说,书是好书,只可惜读者不识货罢了。我写书是为了让读者消遣,而且我也乐于此道。一部失败的作品会使我痛苦万分。没人试图劝我放弃,但很多人表示了关切的保留。
然而,我并不打算写一部“晦涩”的小说。我所写的是一个冒险故事,充满了丰富多彩的人物,他们胸怀大志,工于心计,情欲旺盛,英勇无畏,聪明过人。我要让普通读者和我一样为中世纪大教堂的罗曼史而欣喜若狂。
彼时,我已经开拓出使用至今的工作方法:我开始先拟定一个故事提纲,列出每一章的情节,勾出人物的草图。但此书与我的其他作品不同。开篇来得容易,但随着几十年中故事的曲折发展和人物的长大成人,我发现越来越难以在他们的生活中创作新的坎坷不平了。我恍然悟到,一部长篇巨著比起三部篇幅短小的作品是更大的挑战。
故事的主人公应该是某种类型的上帝的仆人。这对我有些勉为其难。我觉得自己难以对一个专注于来世的人物感兴趣(许多读者亦是如此)。为了使菲利普副院长更富人情味,我赋予了他非常务实又求实的宗教信仰,让他在现实世界中而不仅仅是到天堂上去关心人们的灵魂。
菲利普在性方面的态度也是一个问题。在中世纪,所有的修士和教士都理应维持独身。最信手拈来的戏剧情节该是一个人竭力压制他的性欲。但我却无法为那样的内容激发出任何热情。我是在一九六〇年代成长起来的,我跟那些遇到诱惑而就范的人想法一样。最终,我把菲利普处理成那种不屑于性的少数人。他是我笔下唯一的一位洁身独处的人物。
我同十年前就曾激励了我的让·金培尔取得了联系,我得知他不仅寓居伦敦而且与我同街为邻,感到喜出望外。我聘用他做顾问;直到他辞世,我们都是朋友和网球场上的对手。
翌年,也就是一九八七年的三月,我只草拟出全书的前三分之二的提纲。我认为已经够了,便动手写作。
到十二月,我已写就了二三百页。
这是十分糟糕的。我为这个故事整整工作了两年,而我的全部成绩只是一个不完整的提纲和几章文字。我不能将我的余生全都用在这本书上。可是又该怎么办呢?好吧,我可以先把它放一放,写起另一部惊悚小说。要不,我就得加倍努力地工作。那些日子,我通常从星期一写到星期五,然后在星期六上午办理我的记者事务。从一九八九年一月前后,我开始从星期一写到星期六,只在星期天处理信件。我写作的成果激增,一方面是由于多出了一天时间,但主要还是由于我写作时更加全神贯注。我一直没有拟出的该书结尾难题,也在我设想主要人物卷入真实历史中臭名昭著的对托马斯·贝克特的谋杀之时,灵光闪现地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