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浩然之气章解(第3/4页)
“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得于心,勿求于气”者,朱子说:“告子于言有所未达,则当舍置其言,而不必反求其理于心。于心有所不安,则当强持其心,而不必更求其助于气。”此解似得之。但如以“持志”为告子得不动心的方法,则“强持其心”四字,即更有着落。孟施舍、北宫黝以“守气”得不动心。是其不动心,得助于气也。告子则不求助于气,而但强制其心,使之不动。其强制的方法为“持志”。小说中常说:某人“把心一横,将生死置于度外”。“把心一横”即持志也。“将生死置于度外”,即不动心也。如兵在战场,其为“一股劲”所鼓舞,而志危险者,即如孟施舍等之“守气”也。其明知危险,而“把心一横,将生死置于度外”者,即如告子之“持志”也。孟子本不赞成孟施舍等之专以“守气”得不动心,故对告子之“勿求于气”,亦称之曰可。朱子说:“凡曰可者,亦仅可而有所未尽之辞。”
康有为说:他的思想,于三十岁前,即已固定,以后不能进亦不求进。胡适之先生说:曾见一经济学家,自言不愿往苏联。因恐一去,则对于其自己的学说底信念,发生动摇。此即是“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之类。凡所谓顽固者流,对于新学说,新思想,深闭固拒,亦是此类。孟子以此为不可。盖孟子的不动心,乃自集义及知言得来,下文可见。知言即“诐辞知其所蔽”等。孟子以为,即使错误底言,亦须知其错在何处。若不能如此,而只“把心一横”,一切不理,固然是亦可以不动心。但其不动心,“殆亦冥然无觉,悍然不顾而已尔”。(朱子《集注》语)
孟子又替告子解释,何以不求助于气,而即能强制其心。因为照告子的说法,志是“气之帅”,气是“体之充”。所以说气是“体之充”者,大概因为如北宫黝等所守之气,可以鼓舞人的精神,使之勇往直前,好像把人的身体,充实起来。我们现在谓,与人以鼓励为与之“打气”。垂头丧气底人,我们谓之为“泄气”。大概亦是同样底比喻。志为气之帅,所以志之所至,气亦随之,即所谓“志至焉,气次焉”。所以告子主张“持志”。所以他说:“持其志,无暴其气。”赵岐注说:“暴,乱也。”“持其志,无暴其气”,正与“不得与心,勿求与气”,有相似底作用。
不过志既是气之帅,则只说“持志”即可,何必又说“无暴其气”呢?公孙丑又一追问。孟子又替告子解释说:“志壹则动气,气壹则动志。”例如一人本有杀敌报国的志,固可因此志而有所谓“敌忾同仇”的气。但如用军乐或演讲,动了人的“敌忾同仇”的气,亦可因此气而使之有杀敌报国的志。一个“一股劲”往前奔跑底人,其气甚盛甚锐。但他如忽然跌了一交,这不止挫了他的锐气,他的心亦要受点影响。此所谓“今夫蹶者趋者是气也,而反动其心”。
或问:孟子原文此段上文是:“曰:敢问夫子之不动心,与告子之不动心,可得闻与?”上文既如此问,则此段的答,应亦是兼说二者。如以为此段是专说告子得不动心的方法,则与上文的问话不合。于此我们说:公孙丑如此问,孟子亦如此答。但因孟子于说告子的方法时,夹叙夹议,公孙丑亦插了一个小问题,以致打断了孟子的话头。所以下面公孙丑又提起原来问题的未经回答的部分:“敢问夫子恶乎长?”因上文已讲过告子的方法,故此专问孟子的方法。孟子答:“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这是孟子得不动心的方法。照我们的讲法,浩然之气之“气”,与孟施舍等“守气”之气在性质上,是相同底。其不同在其是“浩然”。浩然者,大也。其所以大者何在?孟施舍等所守之气,是关于人与人底关系者,而浩然之气,则是关于人与宇宙底关系者。有孟施舍等之气,则可以堂堂立于人间而无惧,有浩然之气,则可以堂堂立于宇宙间而无惧。浩然之气能使人堂堂立于宇宙间而无惧。所以说:“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
孟施舍等的气,尚须养以得之,其养勇即养气也。浩然之气,更须养以得之。怎么养法呢?孟子曰:“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道者,赵岐注说是“阴阳大道”。朱子《集注》说是:“天理之自然。”赵注因不对,朱注亦似未得其解。这个道即是“朝闻道夕死可矣”之道,亦即是义理。养浩然之气的方法,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对于宇宙,有正确底了解,此了解即是道;一方面是力行人在宇宙间应有底义务,此义务即是道德底义务,亦即是义。合此两方面,即是“配义与道”。常行义即是集义,集义既久,则浩然之气,自然而然生出。一点勉强不得。此所谓“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朱子说:“袭如用兵之袭,有袭夺之意。”(《语类》卷五十二)此句正是孟子说明其自己与告子底不同。告子以“持其志,无暴其气”得不动心,正是“义袭而取”。所以下文即说:“我故曰:告子未尝知义,以其外之也。”告子是从外面拿一个义来,强制其心,而孟子则以行义为心的自然底发展,行义既久,浩然之气,即自然由中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