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的彷徨(第4/7页)
出生于西印度之印度作家赖保罗(V.S.Naipaul)最近所著书《令人无法相信》(Beyond Belief),内中指出:以印尼之背景而热烈地接受伊斯兰实为阿拉伯人之“帝国主义”之成功。赖保罗因其本人印度背景,以为历史上马来半岛及印尼诸群岛为佛教及印度教盛行地区,今日将此传统完全放弃至为可惜才有此论说。
我们不必同情于他对“大印度”的追慕。但是一个海岛上的国家仍然墨守7世纪沙漠战争中所遗下的成规,实可视作地缘政治之错安排。
并且事实的发展仍不止此。今日印尼的伊斯兰教徒,声势浩大。他们能阻挠政府希望通过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法。不久之前(1990年)雅加达的一家畅销杂志公布它对读者所作民意测验结果:读者所崇拜的古今人物中创教先知穆罕默德屈居第十一名,位在该刊编辑(基督教徒)之下。因为群情激昂,该刊物的发行执照被撤销,编辑以亵渎神明罪被判徒刑五年。但是另一方面对宗教领袖高唱以教建国、以教治国者政府仍能限制。苏哈托曾不时将一二过激分子投狱。因此最强硬的宗教领袖与官僚组织及军中将领实际互不相容。
然而印尼受伊斯兰之影响已有数百年历史,而最近百余年,程度更为加深。当荷人统辖印尼时除榨取物资外,地方管理仍由土著负责。治下之每一村庄有如人民公社。以爪哇为例:村长监督各人产业,以占用公地作为薪给。又主持公益事务,察看村民参加宗教仪节,教堂之教师及书记则维持秩序及纪律。所以基层之政教合一有如中国专制时代之儒教。
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苏门答腊土人叛变,即以伊斯兰作号召。事变敉平后荷兰之开明人士提倡所谓“伦理体系”(Ethical system),主张顺应土著群情,鼓励西方基督教人士与本地伊斯兰教领袖经常社交接触,停止基督教之传教工作,协助印尼人士往麦加朝圣。自此伊斯兰更为盛行。日本占领印尼期间亦奖励土著研读《可兰经》以作为反抗西方之意识形态。前述畅销杂志之民意测验,伊拉克之萨达姆仍占被崇拜者之第七名。可见得同教之情谊及反西方之意识均于此间表态。
印尼法律规定全国国民必须自动申报为以下五者之一:伊斯兰教徒、天主教徒、基督教徒、印度教徒或佛教徒,不能无所属亦不能在此五者之外。近年统计:称为伊斯兰教徒者已逾百分之八十五,迫近百分之九十。但专家指出:内中有多数实际无所属,或信奉本地各种传统土教,只以避免官方纠纷,自供为伊斯兰教徒。
即实际信奉伊斯兰者,亦分为“虔诚之伊斯兰教徒”(santri)及“名义上之伊斯兰教徒”(abangan)。前者人数少(实际人数无法获知,因此种区分无从客观之划界),而维持高姿态(high profile),易于鼓动群众。尤以轮船通行以来,每年往麦加朝圣者数万人。每一朝圣后,被人尊为“浩知”(Hajji),此字为姓名前之头衔,因之终身受人尊敬,爪哇之本地商人及大地主多为浩知。他们亦多以反基督教之名义排华,因华裔富商多为基督徒。
苏加诺及苏哈托均为名义上之伊斯兰教徒。他们不能忽视伊斯兰所发动之群众力量,却又不愿视伊斯兰领袖以宗教渗入政治,一则分裂全国,一则为行政之掣肘。(苏哈托除与华裔富商接近外,其政府中之经济专家亦常多基督徒。但彼亦已于1991年往麦加朝圣成为浩知。)
无疑的,伊斯兰在现况之下不加改革足为印度尼西亚现代化之累。
有些伊斯兰教教徒歧视银行放贷生利,有如上述。殊不知现代经济之首一要诀,即为负债经营,除非资本广泛的流通,很多企业无法创始,而国家经济体系之中亦产生多数罅隙,上下前后左右不能结合为一体。此正是今日印尼厄运之所由来。
一夫多妻制亦是社会中层脆弱一大主因。赖保罗书中有此一段:
直到后来我才获悉马利门是他父亲住在同一村庄里分居的两个家庭中十七个儿女之一。又直到后来当我旅行的时候,才发觉伊斯兰教之重婚与简易之离婚手续不仅是男人的色情关系。这“制度”损坏了家庭,它产生了一个半是孤儿的社会。一个家庭被父亲抛弃,他又再去另创第二个和第三个。这是一而再再而三重复〔产生〕的故事。
在社会心理上的影响不说,在经济上这种做法也可以使一个坚实的中层社会无法产生。伊斯兰法律着重重婚男子对各房妻室同等赡养同样遗传,如此稍有能力聚集资本之家庭亦迅速的成为贫户。伊斯兰教徒以其社会中之平等观念自豪,并且嫉视西方性道德之泛滥。但是其本身之平等取自低水准之平等,并且又将维持性禁忌之责任大部推放于女子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