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则为王(第2/3页)
英国当日国教为圣公会(Episcopalian),仿罗马体制,有举教团。议会派大致多为长老会(Presbyterian)信徒,不设主教,长老及执事由信民推举,但仍有全国组织,克伦威尔及军中将士,多为独立派(Independents)。此派在各地都有小教堂,无全国管制机构,于是才彻底做到良心上之事各由自主。
克伦威尔最大的贡献则是在他专政的九年间坚持信教自由。他身后查理第二与詹姆士第二曾企图打破现局,都没有成功,经过1689年的光荣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后英国的信教自由才固定如今日体制。
我们通常对“自由”这一名词,存有误解。在政治方面说,自由并非个人自行其是,因为此系无政府主义(anarchy),自由亦非保障个人现有特权,因为不问此特权之由来,亦只为保持现状(status quo),甚至可以侵犯旁人之自由。换言之,自由必须配合实切的社会条件。
从一个旧式农业社会进展至工商业社会时,其不二法门在制造一个合宜的环境,使内部各种经济因素概能公平而自由地交换,在个人趋利赴实时各种行动已不待鞭策,即不期而然的相互协定,也遇到极少的干预。这种体制通常被称为资本主义,虽说内中仍免不了瑕疵,但是较诸旧式组织已为跨时代的进步。在英国这种改造大致在17世纪完成。克伦威尔并未预作绸缪,具有先见的策划执行这种改革。他的贡献,可以分作两部解释。一是他的颁布航海法案(Navigation Act)和主持对荷作战,巩固了英国的海上权威与商业利益。一是他的军事管制,保持了圆头党内战胜利之成果,使以后自复辟至光荣革命中约三十年期间内部的改革仍然继续他手下的规模。
1660年查理第二的复辟并不由战胜取功而获得,而系由双方坚持不下人心厌乱所产生的妥协方案而成。查理第二即流亡海外时早已宣布除乱党之出名弑君者不赦外,其他不念旧恶概不追究,即动乱期间田土庄屋已经没收拍卖的或经价赎的也各依现状。这是一段很重要的决策。后来英国土地占有,承封建遗绪,零星丛杂,内战时军队进出,虽然经过一段破坏,也仍在整顿收束,使领有权和使用权整体化和合理化成为可能。这种趋向在复辟之后继续。所以1至18世纪各地修建付费公路、开设乡镇银行得以坐享其成果。
这期间还有一个尴尬局面,即是法庭断案全以普通法(common law)为依归。这是一种旧式的习惯法,凡事都按成例,缺乏弹性。在克伦威尔执政期间已准备改革,只因对荷战争而中辍,复辟之后得以加速进行。其方案乃是在今后断案时,酌情引用“衡平”(equity)原则。以后“衡平法”也造成体系,具有成例可沿。至光荣革命时两种法律已开始交流。
至此英国已凸现其现代形貌,世纪初期各以意识形态争执;至世纪之末,政教分离已成为公认的原则,国王与皇后也逐渐成为仪典上的首长;不久尚有首相及内阁的出现。英伦银行已于1694年成立,自此经济问题愈为重要,与军事外交同为议会内辩论之热门问题。一言以蔽之,英国已可能在数目字上管理。她虽仍为王国已有民主体制之实质。
克伦威尔不可能预见此间种切。可是后人综合英国在17世纪之发展却无从避免提及首要人物克伦威尔,他被迫为独裁者不复为问题之关键。相反,他使以上各种发展成为可能。
所以我们在大历史的角度提及“成则为王”,乃是注重历史中的大事既已发生,又不可逆转,则人与人及人与社会的关系必因之而改变,我们研究这种发展与今人的影响,首在注重其积极性格。黑格尔说,在这种场合中虽领导人物亦难洞悉全情。所以一方面固然因人成事,一方面也以事成人。
可是这种客观的看法,虽历史家不易维持,以个人爱憎判断乃人之常情。英国历史家艾诗立(Maurice Ashley)年轻时著书称《克伦威尔:保守的独裁者》(Oliver Cromwell, The Conservative Dictator),对主题人物攻击不遗余力。再二十年后又著书称《克伦威尔之伟大》(The Greatness of Oliver Cromwell),对此历史人物之评价全部改观。他自己提及以前痛恨当代独裁者斯大林及墨索里尼等,所以被移情作用支配,影响到笔下题材。可是在我看来,作者阅见愈多,经历越广与其眼光变化之关系更深。
我所写蒋、毛、邓对中国之贡献,所采用历史学上实证主义(positivism)之成分与艾作后书的立场同(他说明克伦威尔系不由己意支配的独裁者)。我知道极少之人连我自己在内,可能对蒋介石、毛泽东与邓小平同样敬慕。但是敬慕与否不说(我的书刊内对他们的弱点即从未掩饰),如果我们不认清他们所处境的极端困难,抹煞他们死里图生的情形,不顾他们所领导的群众运动与牺牲精神,不体会历史展开之层次与场面,只一味暴露他们的弱点(其实也可能是我们自身的坏性格),则也甚可能同样误解我们今日的立足点。那样子被理想主义蒙蔽,成败不分,甚至追求一种渺茫而不可得的自由,只会失望,尚且可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