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财政管理(第3/20页)
为了考察太仓库实际掌握的收入,很有必要考察一下那个时代的惯常做法。第一,从16世纪早期以来太仓库就已经掌握了一些税目,这些税目在适当的时候成为其永久性的定额。这些税目在理论上既不能减少,也不能转移,形成了太仓库收入的核心。它们包括表23中所列的税目〔10〕。前引1549年、1558年和1567年大约200万两白银的收入就是指这些基本的税目而言的。
表23 1521—1590年左右太仓库基本岁入估计(单位:两)
正赋折银 | 250000 |
田赋的附属附加税(见第三章第四节) | |
马草 | 340000 |
农桑丝绢 | 90000 |
人丁丝绢 | 10000 |
麻 | 38000 |
盐课银(第五章第四节) | 1000000 |
来自杂项的最低收入(第六章第四节) | 364000 |
总计 | 2092000 |
第二,太仓库的岁入受税收增加的影响甚小。整个16世纪,大规模增加田赋的命令仅有两次,而且每次也只为时一年。1514年为了营建乾清宫,加征银100万两〔11〕。1551年,由于军需紧缺,向南方数省紧急加派1157340两白银〔12〕。而发生在1592年、1598年和1599年的加派由南方省直存留(第七章第四节)。当税收上升影响到徭役时,收入就不会分配给太仓库。盐课的任何加征通常会引起下几年的亏空(第五章第三节)。无论怎样提高各种杂税的定额,只不过稍微给太仓库增加点收入罢了。
第三,政府对财政赤字毫无办法。有时候,地方官府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会被迫预征赋税,盐政官员也要求提前收税,但是这些措施决不会影响太仓库的运作。
第四,太仓库的任何预算赤字可能会由推迟交纳的税目收入来弥补,这些推迟的收入虽是本财政年度解运入库,但为以前额征项目。预算赤字也可能由京运本色——主要是漕粮——的进一步的折银来填补。通过这些办法而没有得到弥补的任何数额才构成了真正的亏空。这个赤字只能由缩减太仓库的积贮来消除,有时也由皇帝掏个人腰包来解决问题。
通过对这些做法的考察,可以知道太仓库的账目尽管复杂,但决不是不能理解的。其发展有以下几个阶段:
(a)到1541年左右,太仓库实际岁入不超过200万两白银,甚至还要少。收入只包括基本的税目。
(b)除去这些基本税目之外,太仓库的岁入后来由于额外的税目而增加了。在杨廷和革除大量的宫廷额外花费之后,从400万石的岁额漕粮中节余了150万石(第二章第一节)。1541年以后这项仓余折银,尽管也有中断,但还是经常下令折纳。1541年,有120万石的漕粮折成银两。很明显,折银一直持续到1546年嘉靖皇帝决定暂停改折为止〔13〕。接下来的记录尽管不完全,但表明改折很少停止过。出现在《实录》中的16世纪中期三组重要的财政数字显示:漕运米改折在1542年是1385884石,1552年是1667163石,1562年是1367389石〔14〕。
每年大约150万石的漕粮盈余折成银两,有望给太仓库带来100万余两的额外收入。看起来1541年以后太仓库的实际收入要接近300万两,不会再低于这一水平。然而多数官方资料将折银收入统计为不可再重复征收的税目,上报收入时将其忽略。
(c)1543年,在吉囊占领河套的压力下,皇帝开始发内帑补助太仓库。在一次廷议后,嘉靖皇帝同意在紧急时期让出金花银和皇庄子粒给户部,预期持续五年〔15〕,但实际一直持续到1558年〔16〕。作为御马房和皇家苑囿的草场、牧地很早就已由户部接管,成为定例〔17〕。这些税目一共为太仓库增加了大约130万两的收入,使太仓库的总收入突破了400万两白银。然而,户部接管这些税目之后,也被要求支付在京武臣的薪俸,并要维持御马房和苑囿的开支,因此这些税目的价值实际上大打折扣。
(d)16世纪60年代,资金需求大增。前面提到的1551年下令向田赋紧急加派,同时盐课也被期望每年另外提供白银300000两(参见第五章第三节“工本盐”)。开纳事例、罚赎银两也都增加。但这些筹措资金的措施并不能持久〔18〕,其原因可由表20作出部分说明。从1553年以来,南方数省不得不奏留经费用于地方备倭。1557年以后,又存留部分收入为宫殿营造采购材料。
最严重的财政危机出现在1558年。当时户部尚书方钝(1552—1558年在任)提出增加收入的七点计划〔19〕。一个都给事中提出了五点计划〔20〕。而南京的户部提出了另外的五点计划〔21〕。一些京官联合提议二十九项增收计划,全部为皇帝认可〔22〕。这些建议和计划并不高明,只是试图从现存税收中榨出一些小税目来,或者卖掉易于折得现银的官田,或者要求全体民众额外捐献。《明史》称这些收入为“益琐屑,非国体。”〔23〕这些建议不过是一些无望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