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杂色收入(第16/19页)

表19 1570—1590年左右太仓库杂色岁入估计(单位:两)

项目 最高 最低
钞关税 340000 160000
房地契税 100000
渔课 11000 11000
户口食盐钞 80000 45000
赃罚银 170000 128000
香税 20000 20000
轻赍银 119000
四川茶课 854000 364000
总计 854000 364000

其他各部的账目与此相类似。1569年,工科给事中审核工部节慎库账目,奏报每岁收银七八十万两〔218〕。这个数字列在表18中,包括匠银、部分渔课、部分赃罚银、一些矿银以及四司料价。仅仅最后一项就为500000两白银〔219〕。马差是兵部惟一的重要杂色收入,实际上是田赋的变化形式,数量在370000两到430000两之间波动。所有其他项目则忽略不计。

注 释

〔1〕关于船料钞关的起源见《太宗实录》页2365,《宪宗实录》页1325。

〔2〕《天下郡国利病书》21/53—54。

〔3〕《世宗实录》页2494;参见《明史》81/854。

〔4〕《穆宗实录》页0862。另一资料暗示合并工作开始于1529年,见《西园见闻录》40/1—2。

〔5〕《天下郡国利病书》21/51—53。

〔6〕崇文门的征收参见《大明会典》35/48。

〔7〕九江关的一位通判曾经挪用了数万两白银,可参见《西园闻见录》40/6。另一个滥用职权的例证参见祁彪佳《日记》卷5,日期为1643年阴历九月初二日。

〔8〕他们的印象是“清朝官员武断但诚实”,Lach,Asia in the Making of Europe, I, p, 754.相似的观察参见Hucker,Traditional Chinese State, p.82n.

〔9〕定额最早确立于1377年。参见《太祖实录》页1848。

〔10〕《临清直隶州志》9/2。

〔11〕《天下郡国利病书》11/44。

〔12〕《天下郡国利病书》21/51。

〔13〕《神宗实录》页2529。

〔14〕同上,页2589;孙承泽《梦余录》35/39—40。

〔15〕《天下郡国利病书》22/16。

〔16〕《西园闻见录》92/24。

〔17〕《临清直隶州志》卷9;杜琳《淮安三关统志》卷2;伊龄阿《淮关统志》7/1—29。

〔18〕《续文献通考》页2933。

〔19〕同上,页2938。

〔20〕杜琳《淮安三关统志》8/9。

〔21〕《天下郡国利病书》21/52-53、55-56;《西园见闻录》40/1。

〔22〕这个表以孙承泽《梦余录》35/42和《续文献通考》页2937中的数字为统计基础。

吴兆梓《中国税制史》页175—176中列出了1625年崇文门的征收定额为48900两。佐久间重男所作的表格显示出更多变化,参见佐久间重男《商税と财政》页61。

〔23〕《天下郡国利病书》21/53—56。

〔24〕《神宗实录》页7072。

〔25〕《大明会典》35/7;朱国祯《涌幢小品》2/40。分配的事例参见《世宗实录》页1413;《神宗实录》页2579、4530。

〔26〕孙承泽《梦余录》35/9—10。

〔27〕吴兆梓《税制史》页169。

〔28〕《穆宗神录》页0555。

〔29〕《西园闻见录》40/1。

〔30〕《汾州府志》5/12。

〔31〕《金华府志》8/20。

〔32〕《徽州府志》7/64,8/14—16。

〔33〕《穆宗实录》页0441,《神宗实录》页0764—0765。

〔34〕《世宗实录》页5991、6474;《西园见闻录》40/3—4。

〔35〕《皇明经世文编》358/28—29。

〔36〕《宪宗实录》页1827,《世宗实录》页1038。

〔37〕《神宗实录》页1197。

〔38〕《大明会典》35/32—37。

〔39〕《太祖实录》页1116;《太宗实录》页0447—0448。

〔40〕陈文石《海禁政策》页59—60。

〔41〕《孝宗实录》页1367—1368;《宪宗实录》页4590。

〔42〕陈文石《海禁政策》页107;《天下郡国利病书》33/60。

〔43〕《武宗实录》页1496、2911—2912;陈文石《海禁政策》页107—108;梁方仲《国际贸易》页292—293;《皇明经世文编》357/7—10。

〔44〕梁方仲《国际贸易》页292;陈文石《海禁政策》页109。

〔45〕对于争端期间的情况所知甚少,参见Lach, Asia in the making, I p.737, 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