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从萝莉到御姐(第2/12页)
所以在满清时代,奴才,是比臣更高一个等级的称呼。而曹氏一家三代,因为书香门第,奋读书,受到了努尔哈赤的尊重。于是这一家人,比汉人大臣的社会地位要高得多,都有资格在清室皇帝面前自称奴才。
到了明崇祯七年,也就是公元1634年,曹氏一家三口,已经成了多尔衮家的家奴。多尔衮对其极是信任,还专门带了曹振彦出征打仗。不晓得是哪一场战役,多尔衮这厮时运不济,不幸战败,身负重伤,委顿于乱军丛中。这时候曹振彦挥了读书人的玩命精神,背着多尔衮连滚带爬,竟然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最惨的是逃亡路上,没得水喝,曹振彦弄到了半片叶子的露水,拿来喂半死不活的多尔衮,而他自己渴到疯,干脆喝马尿活命。
这段故事,对小曹雪芹影响非浅,于是他义不容辞的,将这段历史写在了自己的代表作《红楼梦》中。但因为祖宗喝马尿这事,太过于缺少品位,于是曹雪芹当机立断,将喝马尿的艰苦岁月,硬是安到了贾府的焦大身上:
尤氏叹道:你难道不知这焦大的?连老爷都不理他,你珍大哥也不理他。因他从小跟着太爷们出过三四回兵,从死人堆里,把太爷背了出来,得了命,自己挨着饿,却偷了东西来,给主子吃,两日没得水,得了半碗水,给主子喝,他自己喝马溺……(见《红楼梦》第七回)
见曹振彦为了救自己,心甘愿喝马尿,多尔衮被感动了,说:小曹啊,你很不错,我看好你。喝吧喝吧,多喝点马尿,大补啊……健脾生津,开胃养颜啊。
逃得性命回来之后,清廷布通告:
墨尔根戴青(多尔衮的谦称,意思是超级聪明,超级富有智慧的意思)贝勒多尔衮属下,旗鼓牛录章京曹振彦,因有功,加半个前程。
这道命令,至今留在《清太宗实录》上。曹家的第二代人曹振彦,以其大无畏的喝马尿精神,为曹家人后来的荣华富贵、抄家灭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惊世巨作《红楼梦》的问世,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曹家的第三代人,就是曹玺。他长大后,随多尔衮东征西讨,但没听说有什么成就,也没机会弄到马尿喝。顺治小皇帝后来将曹家人全部搬到了宫里,曹玺拨入内廷任二等侍卫,管銮仪事,升内工部……官职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国旗班班长兼城建局局长。
不久清室入关,顺治搬到了北京城做皇帝,曹玺要维修北京城的宫殿,忙得团团乱转。正忙着,顺治过来了:喂,那个谁,小曹,就是你,过来过来,朕问你一件事,你有老婆也无?
曹玺摇头:没有,俺是快乐的单身青年。
小顺治:快乐你个头。宫里这么多的美女都闲着,你居然还好意思快乐单身,真是太不像话了。朕给你介绍个美女,我的二儿子玄烨的奶妈,天天被我儿子嘬奶头,吸得全身火烧火燎,正所谓欲火焚身。有道是我佛慈悲,善哉善哉,阿弥陀佛,你干脆做件好事,娶了她吧?
曹玺把头一摇:陛下,不是哥们儿不给你面子,你这件事……我还真不能答应。
小顺治:小曹,你丫竟然敢抗旨,为啥呢?
曹玺:陛下,你二儿子玄烨,不是因为生了痘,气息奄奄半死不活了吗?所以你把他扔到了和尚庙里,不要这个儿子了。是六十多岁的老太太苏麻拉姑救了他……你让我娶六十多岁的老太太?陛下,干脆你宰了我算了。
小顺治:……小曹你那脑子,亏你还是读书人,我怎么可能让你娶六十多岁的苏麻拉姑?我给你介绍的是玄烨在宫里的乳母孙氏,人家才刚刚十九岁,皮肤白腻……你要不要娶?
曹玺大喜:要娶要娶。
于是曹家第三代人,娶了未来康熙皇帝的乳母孙氏,次年生下了曹家第四代人曹寅。
曹寅和康熙相差四岁。由于曹寅出身书香门第,读书世家,这孩子书本扫一眼,就能够倒背如流,是个不世出的读书天才。所以他自打懂事起,就和康熙并排坐在一起,两人一块读书。
(3)皇亲国戚曹雪芹
康熙八年,执政的小皇帝康熙,打倒了鳌拜,而这件工作,就由和他自幼玩大的小曹寅负责执行的。
这起大冤案,还是孝庄皇太后在幕后操纵的。孝庄皇太后制造了一把怪椅,把一条椅子腿锯断,再拼接上,然后放在那里等傻兮兮的鳌拜来坐。而小曹寅则吩咐宫里的小太监,把要给鳌拜上的茶杯放在火里炙烧,烧到滚烫滚烫,然后端了上来:敬爱的鳌爷爷,请您喝茶。
鳌拜哪想到这几个小东西要祸害他?乐呵呵地拿手一碰茶杯,被烫得手上神经猛一弹射,“哗啦”一声,茶盏掉地上摔碎了。鳌拜心里惊讶,本能地俯身去捡茶杯,身体一侧,椅子的那条伤腿受力,“咔嘣”一声折断,鳌拜不察,惊叫一声,“扑通”一声栽倒于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