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巩固政权:打造农民乌托邦(第11/12页)

  明初才子解缙曾经给他提供了一份乡村乌托邦的完美画图。在《献太平十策》中,他根据《周礼》的记载提出,以每二百家编为一“里”,住在一起,“过失相规,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每“里”在村子当中建一个乡村会所,推选年高有德的老人坐在会所里管理大家庭的事务。会所两边设立学校,8岁以上的儿童都在这里学习洒扫应对日常劳作、礼仪和礼、乐、射、御(驾车)、书、数,15岁以上学习《诗》、《书》等儒家经典。成年男子早晨都出工耕作私田或公田,晚间饭后都去学校学习道德和礼仪。学校后面设妇女活动室,妇女们相聚在这里从事纺织缝纫女工。

  这幅蓝图过于完美,朱元璋当然不会这么书生气,他吸取了解缙蓝图的精神,把这幅蓝图加以修改,在实际生活中加以推行。

  在理想社会里,全国人民的社会生活也应该在皇帝的指挥下整齐划一。

  人民公社时期,社员们上工都是听队长的统一号令。每天清晨,当村头老树上吊着的那半截铁轨被敲响时,全村的劳动力都从各家各户里走出来,在队长的带领下下地劳动。很少有人知道,这并不是人民公社的发明。六百年前,为了督促人民生产,朱元璋就已经想出了与今天春耕生产动员会类似的非同凡响的主意。

  今出号令,止是各里老人劝督,每村置鼓一面,凡遇农种时月,五更擂鼓,众人闻鼓下田。老人点问不下田者责决,务要严督,见丁著业,毋容惰夫游食。若老人不肯督劝,农人穷窘为非,各治其罪。

  (《教民榜文》)即命令所有的村庄置大鼓一面,到耕种时节,清晨鼓声一响,全村人丁都要会集田野,及时耕作。如有怠惰者,由里老督责。里老放纵不管、未加劝督的,则严加惩罚。他还规定,民有不奉天时、负地利者“皆论如律”。

  理想社会里,每个集体都应该充满互助精神。朱元璋发布乡里之间互助互济的文告:

  乡里人民,贫富不等。婚姻死伤吉凶等事,谁家无之。今后本里人户,凡遇此等,互相周给。且如某家子弟婚姻,某家贫窘,一时难办,一里人户,每户或出钞一贯,每里百户,便是百贯,每户五贯,便是五百贯。如此资助,岂不成就。日后某家婚姻亦依此法,轮流周给。又如某家或父母死伤在地,各家或出钞若干,或出米若干资助,本家或棺椁,或僧道修设善缘等事,皆可了济。日后某家倘有此事,亦如前法互相周给。虽是贫家,些小钱米亦可措办。如此则众擎易举,行之日久,乡里自然亲爱。

  今天让人家头痛不已的“随礼风”极有可能起源于朱元璋。

  基于对淳朴的乡村生活的记忆,朱元璋还吸取传统文化中的有益营养,建立了“乡饮酒礼”制度。这可以说是朱元璋对《周礼》有关记载的一项创造性运用。每年春秋,各地乡村要以每一百户人家为单位,聚在一起,饮酒大会由乡里德高望重的老人率众乡民宣读誓词:

  凡我同里之人,各遵守礼法,恃于凌弱,违者先共治之,然后经官;或贫无所赡,周给其家,三年不立,不使与会。其婚姻丧葬有乏,随力相助。如不从众,及犯奸盗诈伪一切非为之人,不许入。

  通过这样的集会宣誓,培养民众的集体意识和互助精神。而拒绝那些做过坏事的人入会,则是为了让他们产生羞恶之心,以利改过。

  朱元璋思想中的乌托邦还不止于此,他甚至进行了互助社的探索。洪武二十八年,他采纳应天府上元县典史隋吉的建议,命令乡里小民或二十家或四五十家,组成一社,遇到农忙季节,谁家有病则全社通力合作,协助其耕耘。至于这一制度执行到什么程度,探索的结果如何,史书上没有下文。

集体主义“大同梦”

  在侵入中国的林林总总的西方思潮中,社会主义思想最终罢黜百家,获得独尊地位。这当然因为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性,同时也反应了社会主义思潮与中国文化传统深处具有某种天然的精神共鸣。

  不仅仅是儒家,中国的诸子百家思想中都有强烈的集体主义和平均主义意识。《礼记·礼运篇》汇合总结了诸子百家的社会理想,正式提出了大同的理念:“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谓大同。”

  孔子的“不患寡而患不均”,孟子倡导“王道仁政”,实行井田制;老子主张“小国寡民”、“损有余而补不足”;墨子呼吁“兼相爱,交相利”,“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崇尚节俭,以粮为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