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雍和宫的合租房,往事像一记巴掌,打得响亮(第3/10页)
苏青挑衣服和挑男人的功力都不行,不过她挑朋友的功力还不错,三年前在那个早就忘记新娘叫什么名字的婚礼现场把刘恋给挑了出来。
呀,那时候可是自己最惨的时候呢。
每当苏青脑中的那根弦快要被生活的六指琴魔弹得不胜负荷时,她总会在崩溃前,跟原来的老板和同事诉诉苦。
检阅一下还在那家小小的广告公司,快四十岁还在熬着的同事的脸,她就知道,自己过得还算不错。
是啊,以后的生活还能怎么难,还会比拿一千块的基本工资,依旧被老大吐槽“招你还不如招个保洁阿姨,起码她每天都能给我擦地板” “你不就是个打字机吗?连字都打不好你活着还有意义吗?”更难一些吗?
应该不会吧。
苏青也不知道自己当时的脸皮为什么那么厚,听到老大说这些话的时候,还能嬉皮笑脸的。
或许是年轻,穷啊不如意啊被侮辱以及被损害作为生活的基本配备,当事人并不会觉得怎样。
雪上加霜的是,尽管如此惨了,她还得从每月一千块人民币的基本工资里,忍痛掏出五百作为礼金,参加一个其实八竿子打不着的学姐的婚礼。
那学姐的名字早就忘了,但是她记得这学姐是同班同学的男朋友的前女友,那时的苏青还不太会驳人面子。
尽管肉痛,赶到婚礼现场新娘都开始扔捧花了,但不影响她接下来的婚礼看得泪流满面,或许是在婚礼上,看到同样泪流满面的人总是有一种“咱们都是地球人”的亲切感,她不由得多看了那位抢到捧花却哭得惊天动地的姑娘几眼。
而那姑娘当天的打扮也的确有点儿抢风头了,她哭得脸上的妆都成为印象派的水彩画,手里的捧花在她悲伤的加持之下,都快散架了。
那姑娘,便是金不换的刘恋。
3
很多年后,苏青跟刘恋说,第一次见她,还以为她是新郎的前女友。
在婚礼上女人的眼泪要适可而止,否则会被人当成新郎的前女友前来砸场子。
苏青含蓄的泪水呢,让旁人看了最多是觉得这姑娘感慨自己嫁不出去好羡慕啊好羡慕,可旁边坐着的刘恋则是饮泣,那种需要哭得很真性情哭出真自我式样的哭法。
弄得多看了她几眼的苏青略有点儿感伤:姑娘,长成你这样,还怕嫁不出去吗?哭个毛啊。
渐渐地,苏青觉得整个婚礼的焦点都不在台上,全汇集到刘恋这个区域,连台上的新娘都开始怒视新郎了。
当然,这跟刘恋穿了一件One Piece 的红裙有关系,即使苏青这个土鳖也知道这条裙子的别名叫“杀红了眼睛不留一个活口”。
那颜色红得比新娘的敬酒旗袍还要过分,新娘在颜色上败下阵来也就罢了,刘恋身上的那股妖媚劲儿,更显得新娘端庄得一如任何一个婚礼上出现的蜡人像般乏味,不如角落里这个风情万种的女郎活灵活现。
问题就出在这儿,长一张刘恋这样祸国殃民的脸,还在婚礼上哭得如此梨花带雨,很难让人不联想到最容易出现的戏份:我最爱你,可是新娘不是我,我得不到你,别人也甭想好过。
想到这儿,苏青不由得往旁边坐一点儿,以防待会儿这姑娘掀桌子跑到台上抢新郎时城门失火殃及她这条池鱼。
苏青搬椅子时瞥到了桌子下面的裙角,裙子后面一道口子,裙角黑乎乎的,定睛一看原来是血,苏青吓得站了起来,或许是反应太大了,苏青再看刘恋的眼神有些歉意:“你没事吧?”
刘恋嘴角向上,想做个笑脸说没事,嘴刚咧了一半,没想到眼泪却又决堤了。
人在难受的时候,最经不起的,就是别人的关心。
苏青急了:“还哭个屁啊,去医院啊!走,我扶你去打车。”
如果只是在人群中萍水相逢,在刘恋眼中,苏青就会跟她的名字一样寡淡,看过之后就忘掉了。
没想到这个毫不起眼的女人会在这个时候看出她的为难,她感激地看了苏青一眼,却仍然没有站起身来。
苏青顺着她的目光才注意到裙子的口子早就拉到后背部分,要是站起来肯定春光外泄。
苏青咬了咬牙,把外套脱了下来,披到刘恋身上,扶着她站起来。
此时一对新人与双方父母正在台上举杯感谢各位亲友的到来,服务员跟小强一样四处乱窜上菜。
婚礼上的菜都像是刚从马王堆汉墓里挖出来一样令人毫无食欲,宾客对食物的厌恶终究抵不过饥肠辘辘,纷纷动筷子。
苏青扶着刘恋从红地毯上走到门口,刘恋忽然停住,回头望。
苏青还纳闷,刘恋看她神色,只说了两个字:“捧花。”
苏青皱了皱眉头,心想这姑娘是哭傻了吧,刘恋看苏青面露不耐烦,也没再说什么,乖乖地让苏青扶着出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