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编 现代中国的国家建构(第6/12页)
辛亥革命的复杂性在于,民主与封建彼此纠缠,封建的再造以民权的名义进行,民权的扩张也以地方封建为后盾。同盟会原先不过是一个松散的、秘密的革命团体,到民国初年改组为国民党之后,一夜之间成为国会的第一大党。之所以势力急剧扩张,主要就是革命之后各种地方势力的趋炎附势。他们畏惧袁世凯的中央强权,希望维持在革命中获得的地方利益和各省自主性。民国初年围绕着权力所进行的民权与国权之争、内阁制与总统制的对抗,都可以从民权、内阁制和国会主权之中,发现地方封建的蛛丝马迹。当民主的诉求背后实际反映的是封建的地方利益的时候,政党很容易流变为缺乏政治信念的朋党,维护的只是一己或小集团的私利。二次革命之后,一时似乎强大无比的国民党急剧没落,分裂成多个缺乏政治理念和凝聚力的小团体,革命党内部的迅速分化乃是外部的封建势力渗透所致,民权的理想追求蜕变为保存一己私利的功利考量。
明末的顾炎武将封建制度视为古代圣人公天下之大法,赋予地方自治以新内涵。但他知道,完全回到分封时代已不现实,于是希望寓封建于郡县之中,将地方自治与官僚统治结合起来,补中央集权之不足,“二千年以来之敝可以复振”。[24]晚清地方自治所复兴的,即晚明的“寓封建于郡县之中”的理想。地方自治以乡里自治为起点,逐渐扩大到县一级,形成了“以士绅为中心的管理型公共领域”[25]。待1909年各省谘议局成立,地方士绅在实现“寓封建于郡县之中”的目标上跨出了实质性一步。辛亥革命类似于美国革命,采取了各省独立的形式。革命之后,中华帝国分崩离析,如同陈志让所指出的:“分崩离析的中国表现在中央不能控制地方,法律不能控制派系。这是辛亥革命之后中国双重的分崩离析,而两者又是互相关联的。”[26]独立战争后的美国也面临着类似的困境,大小各州四分五裂,国将不国。于是召集费城会议,各州通过艰苦谈判,求同存异,最后通过制定宪法,建立了联邦制的合众国。革命后的中国本来也应该走美国式以制宪为中心的合众建国道路,然而辛亥之后,各种政治势力的重心不在制宪,而是争夺国家最高权力,内阁制也好,总统制也好,都是围绕着国家主权的争斗。而无力窥觑皇位的军阀势力,则借助地方自治的名义,割据一方,搞成一个个土围子和小独裁。诚如顾炎武所说:“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27]美国在建国之前,各殖民地便有百年之久的地方自治历史,这为共和宪政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坚实的经验传统。但在中国,地方自治不过数年,封建传统虽历史悠久,却“其专在下”,掌控地方大权的不是自治的人民,而是无数个小专制者。辛亥之后各省建立的大都是军绅政权,是拥兵一方的军阀与当地士绅的联合执政。科举制度和官员回避制废除之后,家族主义和地方主义在辛亥前后急剧抬头,地方军绅政权为了保住革命之后的封建成果,对抗中央权力,在湖南等省提出了联省自治的统一方案,各省制定省宪,通过联邦制的方式统一全国。然而,这一表面模仿美国建国道路的方案,却缺乏地方自治的实质内涵。陈独秀尖锐地批评说:“武人割据是中国政象纷乱的源泉,建设在武人割据的欲望上面之联省论,不过冒用联省自治的招牌,实行‘分省割据’、‘联督割据’罢了。”[28]
革命之后,首先面临的是重建秩序。围绕着如何重建秩序的问题,民初发生了一场民权与国权的论争。一个新兴的共和国,究竟是民权至上还是国权至上?在这场论争的背后,同样潜伏着封建与集权的冲突。革命后迅速壮大的国民党,高举人民主权的旗帜,试图建立一个以议会权力为中心的内阁民主制,以对抗逐渐显露苗头的袁世凯的总统集权。聚集在国民党周围的,是各省的地方民主派和封建势力。从某种意义上,国民党是地方利益的代表,他们的成员也大多出身于草根,是在革命中一夜崭露头角的地方精英人物。而与国民党主张地方分权相对抗的,是要求中央集权的进步党,该党从晚清的立宪派发展而来,他们的头面人物如梁启超、张謇、汤化龙等,都是具有传统功名的全国性精英,其关怀不在一城一地,而是整个国家的命运。他们担心地方势力坐大之后,无法形成强有力的中央政权,因此主动靠拢袁世凯,希望借助强人政治统一全国。进步党人打着国权至上的旗号,试图压抑革命后崛起的封建势力。由于民主与封建纠缠在一起,国民党人在追求民主的同时也扶助了封建。而中央集权又与强人专制难解难分,进步党人追求中央集权又无异于帮助了强人专制。无论是民权派,还是国权派,在民初都陷入了难以解脱的政治困境。辛亥革命虽然以美国革命式的地方独立开端,但革命之后却偏离了立宪建国的道路,各派转而追逐国家最高权力,遂酿成民国初年政治秩序迟迟不得重建的乱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