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南北再分裂【宋辽金之和战】(第6/8页)
岳飞见杀,正士尽逐,国家元气伤尽,再难恢复。这却是绍兴和议最大的损失。
朱子语类:“门人问中兴将帅还有在岳侯上者否?朱子凝神良久,曰:‘次第无人。’”武穆卒时,朱子已二十余岁,岂有见闻不确?武穆对高宗曰:“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怕死,天下自平。”能道此十字,武穆已足不朽矣。【古今人自有不相及,近人以当世军阀误疑武穆,非也。】
金人得此和议,可以从容整理他北方未定之局。一面在中原配置屯兵,【事始绍兴十年十二月。】一面迁都燕京。【事在绍兴二十三年。本都上京,在吉林哈尔滨东之阿城县南方。】中间休息了二十年,结果还是由金人破弃和约,而有海陵之南侵。【事在绍兴三十一年。金主亮弑熙宗,又迁都汴,遂大举南伐,幸为虞允败于采石矶,金兵杀亮北还。又按:绍兴十七年,兀术死,尚言:“南军势强,宜加好和,十数年后,南宋衰老,然后图之。”】南方自和议后,秦桧专相权十五年,【卒在绍兴二十五年。】忠臣良将,诛锄略尽。
察事之卒,布满京城,小涉讥议,即捕治,中以深文。而阿附以苟富贵者,争以挤陷善类为功。自桧用事,易执政二十八人,皆世无一誉,柔佞易制者。秦桧主和,自谓“欲济国事”,试问和议完成后,桧之政绩何在?则其为人断可见矣。夫对外和战,本可择利为之。而自桧以后,遂令人竟认对外主和为正义公论所不容。明怀宗以不敢与满洲言和误国,则桧犹不仅为南宋之罪人矣。
人才既息,士气亦衰。高宗不惜用严酷手段,压制国内军心士气,对外屈服,结果免不了及身再见战祸,亦无颜面再临臣下,遂传位于孝宗。【在绍兴三十二年。】
孝宗颇有意恢复,然国内形势已非昔比。
前有将帅,无君相。今有君相,无将帅。朱子言:“言规恢于绍兴之间者为正,言规恢于乾道以后者为邪。”故当孝宗初政,朱子上封事陛对,尚陈恢复之义,后乃置而不论。淳熙十五年,戊申十一月上封事,谓:“区区东南,事犹有不胜虑者,何恢复之可言乎!”遂极论当时弊政。而孝宗则谓:“士大夫讳言恢复,不知其家有田百亩,内五十亩为人强占,亦投牒理索否?士大夫于家事则人人理会深,于国事则讳言之,此其志可知矣。”不知力言恢复者,早已于高宗时诛逐殆尽。人才士气,须好好培养。不能要他即有,不要他即无。一反一覆,只有让邪人乘机妄为。
适金亦方盛。
时为金世宗,在位二十八年,号称文治,一时有“小尧舜”之誉,文物远胜辽、元。然大定中乱民独多。【时金上下已渐染华风,金主尝谓宰臣曰:“朕尝见女直(即女真)风俗,迄今不忘。今之饮宴音乐,皆习汉风,非朕心所好。东宫不知女直风俗,第以朕故犹尚存之,恐异日一变此风,非长久之计。”又禁女直人不得改汉姓,学南人衣装,犯者抵罪。又曰:“女直旧风,凡酒食聚会,以骑射为乐,今则弈棋双陆。宜悉禁止,令习骑射。”又曰:“辽不忘旧俗,朕以为是,海陵习学汉人,是忘本也。”金主对于种族之见,深挚如此,其行政措心,如何得乎?则宜乎乱民四起矣。】是金人统治中原,始终未臻稳定之地位。宋能惕厉自强,始终不以和局苟安,未见必难恢复也。就实际言,则当时南方政治尚不如北方。
仅得稍改和约。
宋主称金主为“叔父”。【宋得称“皇帝”,改诏表为“国书”,易“岁贡”为“岁币”,余礼不能尽改。】
岁币银、绢各减五万两、匹。
疆界如绍兴时。
孝宗抱志未伸,亦不愿老做此屈辱的皇帝,遂禅位于光宗。光宗又禅宁宗,乃闹出韩侂(tuō)胄的北伐。【侂胄乃宋后韩氏之季父,排赵汝愚得政,因此遂极为当时士大夫清议所鄙厌。宋人杂说小记有云:“许及之对之屈膝,遂命同知枢密院事。值侂胄生辰,及之后至,阍(hūn)者拒之,俯由门中闸偻而入。时称‘由窦尚书,屈膝执政’。侂胄与众宾饮南园,过山庄,顾竹篱草舍,曰:‘此真由田舍间气象,但欠犬吠鸡鸣。’俄闻犬嘷(háo)业薄间,视之乃侍郎赵师泽也。程松市一妾献侂胄,名曰‘松寿’。侂胄曰:‘奈何与大谏同名?’(时松为谏议大夫。)曰:‘欲使贱名常达钧听,亦得同知枢密院。’”此等事未知尽可信否。要之,此一大臣集团,在其国内未能得多数之拥戴与信任,则断可知。宋本积弱,侂胄初得政,即鲁莽用兵,其惟有误国则亦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