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恶时辰(第3/3页)

冯百富案:

一、宋秉旺。男,现年43岁,本市近郊大山村人,因拆迁款事宜迟迟无法获得解决与冯百富结怨,多次扬言要杀冯以泄恨。案发当天,宋曾尾随至冯的住所,在冯下车之际对其泼洒汽油,但未及点火即被冯的保镖吴某制止,继而扭送辖区派出所。宋因过激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目前尚未释放。无作案时间,可以排除嫌疑。

二、吴天。男,现年34岁,死者冯百富之私人保镖,本市松江区人,退役军人,半年前应聘至冯处。据吴称,冯此前并无保镖,但因大山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多次受到村民宋秉旺威胁,为保障人身安全,故而聘用了吴。冯平日里极少应酬,有着良好的作息习惯,工作时间以外从不谈公事。案发当天,生意合作伙伴张某曾来到冯住处,就拆迁款事宜找冯进行商议,冯拒绝与之磋谈。张某悻悻离开。冯于晚6时左右接到一个电话,而后一反常态离家外出,且并未让吴跟随。吴随即回到松江区家中。经调查,吴无作案时间。又,冯外出时没有开车,留在家中的手机显示,来电号码是公用电话亭打来的。

三、张剑锋。男,现年44岁,死者冯百富之生意合作伙伴,死者黄海潮前妻钟黎黎之现任丈夫。据张称,案发当天他确系与冯碰过面,所述之内容与保镖吴天证言一致。张还称他与冯保持了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于是年三月共同接手了大山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但由于资金问题,两人渐生嫌隙。案发当天,张之所以找到冯,是因为得知冯欲单方面撤资放弃项目。张在离开冯住处之后,驱车归家。经查,张此后再未外出,其妻钟黎黎证实了这一点。又,对张进行心理测试,无疑点。但不排除其有买凶杀人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对比两起案件,宋河做出了大胆的推断:死者黄海潮与死者冯百富皆与张剑锋相识,这是目前为止两起案件唯一的共通嫌疑人。张剑锋与黄海潮有“夺妻之恨”,黄曾多次有言要将张置于死地,张会不会害怕黄报复,故而先下手为强,买凶杀人?冯百富与张剑锋为大山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合作伙伴,由于冯欲撤资而弃张于不顾,张又会不会因此怀恨在心,于是仿造11年前的犯罪手法,再次买凶作案?

宋河的推断让办案刑警们眼前一亮。范小梵甚至激动地站起身来,表示要立即对张剑锋进行提审。

于副局长示意众人少安毋躁。他点起一支烟,有条不紊地对宋河的推断进行了反驳:“张剑锋不是傻瓜,假设他11年前真的买凶杀了黄海潮,那么11年后他买凶杀冯百富,就绝不会用同样的作案手段,因为这样无疑会让我们增加对他的怀疑。凡是杀人者,永远都在面对同样一个问题,如何淡出警方视线,最终逍遥法外。试问张剑锋如果智商正常,又怎么会如此掩耳盗铃、引火烧身?这并不符合逻辑。”

宋河辩解道:“于局,您还记得1999年那起特大连环锤杀案吧?犯人李小柱对三名受害人实施作案的手段可是一模一样。因此我有理由认定,黄案与冯案具备连环杀人案特征,所以张剑锋绝对有重大嫌疑。”

于副局长说:“先不要过早地下结论。根据案发现场我们掌握的情况,显然凶手对死者的犯罪是经过精心策划的。凶手为何要如此大费周章?在于昭示而不是掩饰。凶手是在通过死者表达着一种心理,或者说一种情绪。从这一点来看,结束死者的生命对于凶手而言并不意味着彻底终结,而是阶段性过渡。但反观你提出的推断,张剑锋对两名死者的犯罪动机,是根本无法支撑既定事实的。换句话说,如果真凶确系张剑锋,他只需要结束死者的生命,无须再画蛇添足搞出一个人体时钟来。”

范小梵接话道:“那就找出张剑锋与之相配的犯罪动机来!”

于副局长笑道:“衣服可以反穿,案子要是这么查,非得多上十个八个窦娥不可。”

范小梵还要说些什么,宋河瞪了她一眼,她当即闭上嘴巴。

此时宋河陷入了长久的沉思,双眉紧蹙。可以看出,于副局长的一番分析已经让他对自己之前的推断有所动摇。会议室的气氛由此开始变得紧张,范小梵觉得空气都在凝滞,她被闷得有些喘不过气来,嗓子发干。

“要是弗兰克还在江城就好了,也许……他会给咱们一些启发什么的。”几乎是出于习惯,范小梵小声嘟囔了这句话之后,连忙望向宋河。

宋河面无表情,端起桌上的茶杯喝水,却不知为何突然大声咳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