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2/2页)
郭徽继续道:“如果你们心里清楚‘法治’这两个字是什么概念,那问出那些问题还有什么意义呢?倒不如问一些八卦问题来得好,因为就这个案子而言,我所诉求的一切,都是合理合法的。我知道,你们都希望我像本案的另一个当事人一样,放弃索赔,毕竟我不缺这些钱,但是如果我那样做了,结局会如何呢?意义又何在呢?是要告诉大家,只要你穷,撞了人就可以白撞了,还是想告诉大家对于自己负不起的责任,我们内心里就可以等同于没有责任?”
李少君在人圈外听着郭徽的质问,突然觉得很有道理,为什么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郭徽作为一个有钱人的身份,向一个丧失了家庭顶梁柱的孤儿要钱,而甚少有人考虑这件事本身其实无可厚非呢?
“一个秩序良好的法治社会,不应该建立在‘人情先于法理’的基础上。不管他有钱还是没钱,我们都应该让相应的责任人承担应有的责任,该怎么样就怎么样,而不能够简简单单地一句话就了事了,无论对方是什么人。如果今天,站在我对面的不是王小龙这样的农村家庭,而是某某某的儿子,就算是国家主席自己站在对面,我也会平等对待,因为我们的法律赋予了我公民权和财产权。这里我也想通过屏幕,向另一位受害者说一句话,你认为通过放弃自己应得的财产从而换来了他人的尊敬,其实你并没有得到你想要的东西。”
李少君在旁边抿了抿嘴唇,心里笑道:闫敬昱的痛苦你郭徽又怎么能明白呢?这个想法出现在脑海后一瞬间,李少君突然又产生了疑惑,她想到了围绕在郭徽身上的那些谜团。那么,是不是郭徽的痛苦,旁人也无法了解呢?
“我知道听完我这番话,你们还会问,我如此地维护法理,看起来是义正词严毫无破绽,可是代价可能是置他们一家于死地,这是否合乎人情?”郭徽又扫视了一圈周围,继续道,“那下面我就来说一说人情。”
“就如同你们说的,王小龙一家的情况确实很困难,都不用我琢磨我就知道,他们肯定是拿不出这笔钱,更何况这次事故不止牵扯到我一人,吴晗和另一个受害者也应该得到应有的赔偿。请各位注意,这些是应有的,并不是我们费劲去索求来的。因此我在此做出一个决定,在法庭正式宣判以后,本次案件的一切赔偿款项,包括那个放弃索赔的受害人应得的,只要他还有意愿拿到它们,以及王小龙一家的诉讼费用,我将全部承担。”郭徽话音未落,记者群传来了一些惊叹,保持镇静的只有外围的李少君和摄像师方鹏,郭徽的话还没有说完,“另外,我也在此表达一个我的个人意愿,不知道是否能有希望达成,那就是我希望可以收养王小龙为养子,让他能享受到好的教育和生活,回到北京这座城市继续长大。”
李少君的嘴张得老大,半晌没有缓过劲来,她心说:郭徽啊郭徽,你可真绝啊,到了你还是留了一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