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口逃生的男孩 1975(第7/8页)

西恩走到门外,坐在前廊的一把椅子上。他父亲跟了出来,告诉他,他没有做错任何事,他和吉米没跟着上车是对的。他拍拍西恩的大腿,向他保证,一切都会好起来。大卫今晚就会回来了。等着看吧。

然后,父亲就再没说过一句话,静静地坐在西恩身旁,一口一口啜饮着啤酒。西恩可以感觉到父亲的思绪飘远了,仿佛他的人根本就不在这儿,或许在卧室里同他母亲在一起,或许又回到地下室摆弄他的鸟屋去了。

西恩抬头顺着停放在路旁的车子看过去,看着那被引擎盖反射过来的阳光。他试着告诉自己,这一切最终会真相大白的。事情既然会发生,就总有它的道理,只是他一时还看不出来罢了,他总有一天会明白的。自从大卫上了车,他和吉米在地上扭打成一团,始终流窜于他全身的肾上腺素这时终于消退了,像汗水般从他全身的毛孔蒸发出去。

他望着自己刚刚和吉米以及大卫·波以尔站在贝尔耶大车旁边吵架的那块地方,静静地等待着,等待什么东西来填满肾上腺素退去后在他体内留下的空虚。他等待眼前的一切重新聚合成形,让他能看个清楚。他望着屋前的街道,听着那股若有若无的嗡嗡声,等待着。他等了又等,直到他父亲起身,他才跟着回到屋里。

吉米跟在他父亲身后,往平顶区走去。他父亲的步伐有些蹒跚,边走边把一根根香烟抽到要烧到手了才肯丢掉,嘴里还一边嘟嘟囔囔地自言自语。到家后免不了要挨一顿鞭子了,吉米在心里忖度着,也许不会,这实在很难讲。他父亲丢了糖果厂的差事后,就明令他不准再往狄文家跑。光是冲着这点,他迟早也得付出代价,但也许不是今天。他父亲眼神中飘着那种昏昏欲睡的醉意,照经验判断,他到家后八成只会坐在厨房的桌前重拾酒杯,一直喝到趴在那里昏睡过去为止。

吉米刻意和父亲保持几步距离,以策安全。他边走边把一颗棒球扔得老高,再用从西恩家偷来的手套接住。那手套和球是他刚刚从西恩的房间里摸出来的。那时狄文一家全都忙着送那几名警员出门;他和他父亲默默地从厨房穿过走道往前门走,根本没人搭理他们。西恩卧室的门没关,吉米一眼就瞄见躺在地板上的手套,里头还包着一颗球。他一闪身,拾起手套,然后就跟在父亲身后走出了狄文家的前门。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偷走那个手套。他父亲见到他的举动时曾对他眨了一下眼,眼神中甚至透露出某种惊喜与骄傲。但他为的不是这个。他妈的绝对不是!他这么做是因为西恩打了大卫·波以尔,是因为他说要一起偷车却又临阵退缩,是因为过去一年来的很多事,是因为吉米心里始终有一种感觉,不管西恩送他什么——棒球卡也好、半截巧克力棒也好——他始终感觉那是一种出于怜悯的施舍。

刚把手套捡起来,走出狄文家大门的那一刻,吉米觉得无比兴奋,简直棒极了。但一会儿之后,正当他们要穿过白金汉大道时,每次偷了什么东西后总能感觉到的那种熟悉的困窘和羞耻感突然袭上他的心头,还有那股愤怒——他不知道是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让他做出这些事情,但总之他痛恨它们,痛恨它们害他出手做出这些事情。又过了一会儿,当他们沿着弯月街走近平顶区时,他望望前方那堆破烂不堪的三层公寓建筑,再望望手中的球套,一股优越感油然而生。

吉米偷走手套,他感觉糟透了。西恩一定会想念他的手套。吉米偷走手套,他又感觉棒透了。西恩会想念他的手套。他恨西恩。没错,他恨西恩。他之前真是个傻子,竟以为他们可以做朋友。他知道自己将会终身保有这只手套,小心翼翼地呵护它,照顾它,绝不让任何人看到它,也永远不会带它上球场,使用它。他宁死也不愿这么做。

吉米看着父亲跌跌撞撞地走在前头。那老不死的混账看来随时都会倒在地上,化成一摊烂泥。

吉米随父亲走在高架铁路下方,在幽暗中朝弯月街的尽头走去。平顶区豁然出现在他面前,一览无遗。货运火车隆隆驶过老旧破烂的露天电影院,往前方的州监大沟驶去。他知道——在他心里最深的一个角落——他们再也见不到大卫·波以尔了。在吉米住的那条街,瑞斯特街,成天都有人丢东西。吉米四岁的时候丢了三轮车,八岁的时候则换成自行车被人偷走。他父亲也丢过一辆车。连他母亲晒在后院的衣服都有人偷,搞得她最后不得不把衣服晾在家里。东西被偷和一时健忘找不到东西是不同的,那是两种迥然不同的感觉。东西一旦被偷就永远回不来了,你心底总是会有那种一去不回的感觉。他现在就对大卫有这种感觉。也许,西恩现在也正对他的手套有这种感觉;站在他卧室地板上那一小块空地前,无论如何都知道手套一去就永远不会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