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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章 总结(第2/19页)

“干完之后我心情轻松。之前我就说过,我从不怕这种东西。就像我告诉你们的那样,巴林格尔先生多年前对我说过。‘乔,’他说,‘别怕死人,你要小心的是活着的那些浑蛋。’不过,我还是不喜欢一个人铺防水布。

“铺好帆布后,我轻松地回来,锁上门。我又开了开灯,还是不亮。我觉得手电筒光线不够,就想点亮蜡烛。不过我肯定搞混了,要不然就是手不听使唤,总之反向拧了拧手电,手电筒就熄灭了。我没功夫去弄手电筒,记得卧室里有灯,就打算锁上门去卧室。

“我走向卧室,一进去,首先听到的是摇椅摇动的嘎吱声。摇椅的嘎吱声一听就听得出来,就在窗边。我定睛一看,椅子上坐着个人,正前后摇晃着。

“房间里有足够的光线,我看得清那就是你叔叔。他坐在那儿来回摇着椅子,就像从前过来看我时一样。我能够看清他的脸,也能看清他的双手,皮肤苍白但不怎么反光,而且看起来很柔软。我能看清楚是因为他伸出手来,想和我握手。

“我吓得撒腿就跑,头晕晕地跑了出去,关上房门。钥匙在门那边。然后,我听到他站起来,穿过房间向门口走来,想追我。

“我绊在什么东西上摔倒了,摔到了头。之后的事我也记不太清了,只记得撞到沙发边,沙发上有张毯子什么的。我记得自己想到过,翻过沙发,躲到它后面藏起来。我记得的就这些了,之后你弟弟奥戈登——他从那边的窗户爬了进来,摇醒了我。”

之后,亨德森趴在手肘上,额头满是汗珠、青筋凸起,又说了几句听不清楚的话。然后他躺了下来,闭上双眼。

其他人面面相觑,马克一直拍着亨德森的肩膀。布伦南踌躇不决。迟疑了一会,他穿过房间走到电灯开关旁试了试,灯亮了。他来来回回试了几次,看看开关又看看亨德森。史蒂文斯从他身边走过,走到屋外去树丛下呼吸点新鲜空气。这时他看到布伦南走向卧室。一两分钟后,他也离开了房子。

“如果你暂时不需要我,”史蒂文斯说,“我想回家去吃个早餐。”

“去吧,”布伦南说,“不过今天我还要见见你和史蒂文斯夫人,所以我希望你别离家太远。她最好在傍晚前逛完街回来。在此期间,我还有得忙。该死,”他慢慢地、大声地说出最后几个字,“有得忙了。”

史蒂文斯转身离开,途中折返回来:“你认为——”他冲房子点点头道。

“这个,实话告诉你。如果他在说谎,那他就是我三十年来所见过的撒谎撒得最溜的。”

“我明白了。好吧,下午见。”

“下午见。你太太届时最好巳经回来了,史蒂文斯先生。”

史蒂文斯穿过庄园,朝山下走去,整个期间脚步并不匆忙。直到看了看表,发现已经过了十一点之后,他才加快脚步。玛丽可能已经回来了。不过回到小屋他才发现,她尚未返回。艾伦已经来过又走了。整栋小屋整理得干干净净,艾伦还留了张字条告诉他早餐在炉子里。

他在厨房里凑合吃着已经变硬的烤蛋和培根,细嚼慢咽。期间,他站起身来,走进前厅。克罗斯的手稿还放在电话桌上,就像他离开时那样,一半撒在文件夹和公文包外面。他抽出来看了看标题。《古往今来毒杀案犯罪动机初探——高登·克罗斯于纽约里弗戴尔①芬丁厅》。他小心展开书页,坐在桌边拿起话筒。

“接线员,接线员吗?请问,能否告诉我,本机昨晚有没有主叫过长途电话?”

显然,对方告诉他有。

“打到哪里的?”

“里弗戴尔的三六一号。”对方轻快地答道。

史蒂文斯放下听筒,走回客厅,从书架上拿起一本《陪审团的绅士》。书的腰封封底印着克罗斯的照片,照片中的人瘦削、阴沉而又睿智的面庞上双眼深邃,黑发略有些灰白。史蒂文斯记起在关于克罗斯的争议中,有个资深法官说,克罗斯书中关于尼尔·克利姆的庭审部分,肯定是当时在场的人记录的。这话一时被引为笑谈,因为克罗斯才四十来岁。他把书放回去,和其他书对齐,然后走上楼。在卧室里,他打开玛丽的衣橱,仔细看挂着的每一件衣服。因为她大部分服装都留在纽约的公寓里,所以也没几件好看。

上楼,下楼,时间不断流逝。浴室里滴滴答答的水声、楼梯上吱吱嘎嘎的脚步声。在静悄悄的空房子里,这些声音格外刺耳。他试着看看书,过一会儿又拧开收音机。他琢磨着要不要喝上一杯,不过一想到目前的状态,觉得还是不喝为好。终于,在四点钟时他发现自己烟抽完了,不得不到路那头的杂货店去买,这让他松了口气。他一直神经紧张,唯恐听到布伦南走近的脚步声。一切都太安静了,德斯帕德庄园附近多半恶魔聚集。